'瞭望|挖掉“村霸幹部”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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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挖掉“村霸幹部”毒瘤


◆ 一些“村霸幹部”橫行鄉里,有的人熱衷於以錢買“官”、當“官”撈錢,有的人以宗族勢力和暴力等手段破壞基層選舉,多地村民反映他們“告不倒、打不掉”

◆ 有的“村霸幹部”看起來是“能人”“致富帶頭人”,有的善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背地裡,他們卻慷國家之慨,蒙群眾之眼,肥一己之私

◆ 挖掉“村霸幹部”毒瘤,是一段時期內的專項鬥爭,更是淨化農村政治和社會生態的系統工程

原題《挖掉“村霸幹部”毒瘤》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 劉鄧 樑建強 劉良恆 楊帆 張亮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一些長期把持基層組織、以權謀私、禍害鄉鄰的“村霸幹部”受到雷霆痛擊。

在海南、湖北、湖南、河北、寧夏多省區,《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調研發現,一些“村霸幹部”橫行鄉里,有的人熱衷於以錢買“官”、當“官”撈錢,有的人以宗族勢力和暴力等手段破壞基層選舉,多地村民反映他們“告不倒、打不掉”,敗壞了黨群關係,嚴重擾亂了農村社會秩序,侵蝕著黨的基層治理根基。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這一狀況得到了扭轉,獲得基層黨員群眾點贊。在多位受訪基層幹群和專家看來,挖掉“村霸幹部”毒瘤,不僅靠一段時期內的專項鬥爭,更靠建設好農村政治和社會生態系統工程。

多位受訪者建議,應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村幹部選拔任用機制,推動監察和政法力量延伸到村級治理,提高基層組織政權的治理效能。

禍害鄉鄰 收買人心


今年3月,湖北廣水市“連氏涉惡犯罪集團案”在當地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包括廣水街道土門村村委會原主任連光輝在內的7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1年至1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連氏涉惡犯罪集團成員被依法懲處,當地幹群無不拍手稱快。採訪中,村民們反映,連光輝當上村主任後,從不在村委會上班,但村裡的事務只要有錢賺,他都要插手。村裡修建主幹公路,必須由他來建;易地扶貧搬遷的房屋,也必須由他來修;甚至別人簽訂了合同,他也要成為“合夥人”。

負責偵辦此案的廣水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說,連氏家族成員曾在村裡揚言:“山是我的,地是我的,河是我的,連河裡的一塊石頭都是我的……”警方調查期間,有村民因心存畏懼,一度不敢向警方反映真實情況。

記者調查發現,“村霸幹部”大多作風驕橫,喜歡採用暴力、恐嚇、威脅手段欺壓百姓、橫行鄉里,群眾怨聲載道。

自2013年起,擔任海南省東方市板橋鎮白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歐色雄經常糾集歐坤發、歐色光等人,形成一股以宗族為主的惡勢力。2017年6月3日晚,歐某榮的兒子歐某華酒後持刀和鋼管到歐色雄家中打砸,當地派出所出警處置了該警情。但歐色雄懷恨在心,於次日上午糾集歐坤發、歐色光、歐色波等40餘人,持斧頭、砍刀等凶器,衝進歐某榮、歐某雲五兄弟家中打砸,並毆打了歐某榮家兩名家屬和親戚。在打砸過程中,歐色雄、歐坤發等人叫囂:自己是“政府”、是“老虎”,“想打誰就打誰”,並揚言要打死歐某雲家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歐色雄為首、以宗族成員為主要參與者的惡勢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並從嚴懲處,依法判決歐色雄有期徒刑10年。

有的地方,黑惡勢力對當地百姓心理造成巨大傷害,長久未能消除。

例如,2018年寧夏海原縣曹窪鄉打掉了盤踞深度貧困村白崖村多年的馬正山惡勢力團伙。這一團夥曾長期依仗宗族勢力操控村“兩委”選舉,侵害基層政權。

記者前往白崖村走訪時,一些曾受過馬正山團伙欺壓的群眾仍心有餘悸。一位村民曾因沒按馬正山要求投票,被馬正山打過一巴掌。該村民接受採訪時,恰逢馬正山家族一親戚路過,他立刻停了下來,不再說話,直到馬家人走後才敢繼續接受採訪。

值得警惕的是,記者調查發現,有的“村霸幹部”看起來是“能人”“致富帶頭人”,有的善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背地裡,他們卻慷國家之慨,蒙群眾之眼,肥一己之私。

以海口甘波涉黑團伙為例。海南海口市靈山鎮東和村的黑惡勢力團伙以甘波為首。他非法佔用村集體土地獲利,除了暴力打壓,還會採取小恩小惠方式拉攏村民,特別是對老人假裝樂善好施,以取得他們的信任。在爭取政府徵地賠償款時,甘波領著村民跟政府、開發商鬧事,有的村民多拿了補償款,認為甘波“是好人”,給辦案抓捕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一邊暴力聚斂6700萬元“黑財”,一邊砸錢開道逃避追查,以甘波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非法持槍、開賭場、行賄、強攬工程、聚眾打砸……經法院審理,甘波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其他組織成員也分別被處以3年至22年有期徒刑不等。

“如果再給他幾年時間,這個人就有可能‘洗白’了,搖身一變就是農村致富帶頭人。”負責偵辦該案的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隊長吳育文說。

今年4月,曾任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牛角塘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村霸幹部”朱拉練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5年。接受記者採訪時,牛角塘村有村民說:“朱拉練很會‘來事’,喜歡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牛角塘村黨總支書記彭曙光說,少數不明真相的村民因得過朱拉練好處,對其心存“感激”甚至“同情”。

“他是典型的‘兩面人’,有的村民被小恩小惠矇蔽,認不清他的真實面目。”天心區紀委辦案人員說,朱拉練違紀違法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在擔任牛角塘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長達13年的時間裡,朱拉練拉選票,當“大佬”,把村子當成“獨立王國”,自己當成了“霸道總裁”,將自身資源和手中掌握的權力發揮得“淋漓盡致”,大肆侵吞集體資產,瘋狂斂財,成為鉅貪村霸。

以錢買“官” 非法牟利


記者調研發現,有的“村霸幹部”熱衷於以錢買“官”,他們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和宗族勢力破壞基層選舉,以達到長期把持基層黨組織和自治組織並以此牟取私利的目的。

通過賄選、暴力、宗族勢力等手段破壞基層選舉。在海口王紹章黑惡勢力團伙案件中,王紹章本是商人,2010年他看到海口市大規模開發家鄉村莊的商機,打起回鄉“撈官”發財的主意。他回到海口市龍華區國揚村參加村“兩委”競選,以一張選票200元至300元不等的“價格”賄賂村民,當上國揚村村委會副主任。

2016年村裡換屆時,王紹章仍使用賄買選票的手段,並在選舉當天糾集幾十個流氓地痞到現場“維持秩序”。看到村民選票中填寫了“王紹章”的名字,才放村民離開,通過這一手段,他再次當選了該村村委會副主任。

王紹章指使團夥成員在國揚村村委會一帶通過“買小佔大”或直接推倒圍牆抹平土地界線的方式來製造土地糾紛,並糾集社會閒散人員使用暴力毆打、恐嚇、威脅等手段迫使村民屈服,強佔當地村民大量土地牟利約2.74億元。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寧夏海原馬正山惡勢力團伙案件中,2004年馬正山任曹窪鄉白崖村村支書,2010年因貪汙涉農資金被判緩刑、開除黨籍。但他利用在白崖村兄弟多的宗族人數優勢,長期干預、支配村級組織的人事安排。

曹窪鄉一位鄉幹部說,馬正山和他的手下就是村裡的“第二黨支部”。2010年村“兩委”換屆時,因候選人不是馬正山中意的人,他就指使手下擾亂選舉秩序,導致白崖村村支書、村主任、村會計全部空缺。鄉黨委曾先後選派三名幹部代理白崖村村支書,都因馬正山等人的阻撓、誣告而無法開展工作。受訪村民回憶說,只要馬正山對選舉不滿意,他當場就能拉走一半以上的黨員。人數不夠,選舉就進行不下去。經法院審理,馬正山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在少數黨員幹部縱容下,“村霸幹部”操控選舉有恃無恐。2018年3月,河北石家莊市紀委監委收到中央第十五巡視組移交的反映贊皇縣北清河村黨支部書記李文華涉黑、涉槍、涉毒、涉賭等違法犯罪問題線索。當地紀委監委、公安機關聯合調查發現,贊皇縣直工委、縣人大、縣委組織部、南清河鄉黨委有關黨員幹部不僅幫助李文華騙取黨員身份、取得人大代表職務、獲得“十佳優秀黨支部書記”等稱號,還縱容李文華操縱村“兩委”選舉、把持基層政權。經法院審理,李文華被判處有期徒刑21年。李文華黑社會性質組織背後“保護傘”及涉黑腐敗問題得到了深挖徹查。

有的“村霸幹部”曾被判過刑,但仍然長期把持基層政權,通過農村土地等資源非法牟利。海南萬寧市永範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潘海文,自1997年起擔任村幹部,2001年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刑。2004年出獄後,他以獄友為紐帶,網羅宗族成員、社會閒散人員逐步掌控永範村的基層組織,甚至還入了黨,書記主任一肩挑。15年來,潘海文通過非法侵佔公私財物、強攬工程、強佔村民土地等獲利5000多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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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村霸幹部”橫行鄉里,有的人熱衷於以錢買“官”、當“官”撈錢,有的人以宗族勢力和暴力等手段破壞基層選舉,多地村民反映他們“告不倒、打不掉”

◆ 有的“村霸幹部”看起來是“能人”“致富帶頭人”,有的善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背地裡,他們卻慷國家之慨,蒙群眾之眼,肥一己之私

◆ 挖掉“村霸幹部”毒瘤,是一段時期內的專項鬥爭,更是淨化農村政治和社會生態的系統工程

原題《挖掉“村霸幹部”毒瘤》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 劉鄧 樑建強 劉良恆 楊帆 張亮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一些長期把持基層組織、以權謀私、禍害鄉鄰的“村霸幹部”受到雷霆痛擊。

在海南、湖北、湖南、河北、寧夏多省區,《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調研發現,一些“村霸幹部”橫行鄉里,有的人熱衷於以錢買“官”、當“官”撈錢,有的人以宗族勢力和暴力等手段破壞基層選舉,多地村民反映他們“告不倒、打不掉”,敗壞了黨群關係,嚴重擾亂了農村社會秩序,侵蝕著黨的基層治理根基。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這一狀況得到了扭轉,獲得基層黨員群眾點贊。在多位受訪基層幹群和專家看來,挖掉“村霸幹部”毒瘤,不僅靠一段時期內的專項鬥爭,更靠建設好農村政治和社會生態系統工程。

多位受訪者建議,應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村幹部選拔任用機制,推動監察和政法力量延伸到村級治理,提高基層組織政權的治理效能。

禍害鄉鄰 收買人心


今年3月,湖北廣水市“連氏涉惡犯罪集團案”在當地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包括廣水街道土門村村委會原主任連光輝在內的7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1年至1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連氏涉惡犯罪集團成員被依法懲處,當地幹群無不拍手稱快。採訪中,村民們反映,連光輝當上村主任後,從不在村委會上班,但村裡的事務只要有錢賺,他都要插手。村裡修建主幹公路,必須由他來建;易地扶貧搬遷的房屋,也必須由他來修;甚至別人簽訂了合同,他也要成為“合夥人”。

負責偵辦此案的廣水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說,連氏家族成員曾在村裡揚言:“山是我的,地是我的,河是我的,連河裡的一塊石頭都是我的……”警方調查期間,有村民因心存畏懼,一度不敢向警方反映真實情況。

記者調查發現,“村霸幹部”大多作風驕橫,喜歡採用暴力、恐嚇、威脅手段欺壓百姓、橫行鄉里,群眾怨聲載道。

自2013年起,擔任海南省東方市板橋鎮白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歐色雄經常糾集歐坤發、歐色光等人,形成一股以宗族為主的惡勢力。2017年6月3日晚,歐某榮的兒子歐某華酒後持刀和鋼管到歐色雄家中打砸,當地派出所出警處置了該警情。但歐色雄懷恨在心,於次日上午糾集歐坤發、歐色光、歐色波等40餘人,持斧頭、砍刀等凶器,衝進歐某榮、歐某雲五兄弟家中打砸,並毆打了歐某榮家兩名家屬和親戚。在打砸過程中,歐色雄、歐坤發等人叫囂:自己是“政府”、是“老虎”,“想打誰就打誰”,並揚言要打死歐某雲家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歐色雄為首、以宗族成員為主要參與者的惡勢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並從嚴懲處,依法判決歐色雄有期徒刑10年。

有的地方,黑惡勢力對當地百姓心理造成巨大傷害,長久未能消除。

例如,2018年寧夏海原縣曹窪鄉打掉了盤踞深度貧困村白崖村多年的馬正山惡勢力團伙。這一團夥曾長期依仗宗族勢力操控村“兩委”選舉,侵害基層政權。

記者前往白崖村走訪時,一些曾受過馬正山團伙欺壓的群眾仍心有餘悸。一位村民曾因沒按馬正山要求投票,被馬正山打過一巴掌。該村民接受採訪時,恰逢馬正山家族一親戚路過,他立刻停了下來,不再說話,直到馬家人走後才敢繼續接受採訪。

值得警惕的是,記者調查發現,有的“村霸幹部”看起來是“能人”“致富帶頭人”,有的善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背地裡,他們卻慷國家之慨,蒙群眾之眼,肥一己之私。

以海口甘波涉黑團伙為例。海南海口市靈山鎮東和村的黑惡勢力團伙以甘波為首。他非法佔用村集體土地獲利,除了暴力打壓,還會採取小恩小惠方式拉攏村民,特別是對老人假裝樂善好施,以取得他們的信任。在爭取政府徵地賠償款時,甘波領著村民跟政府、開發商鬧事,有的村民多拿了補償款,認為甘波“是好人”,給辦案抓捕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一邊暴力聚斂6700萬元“黑財”,一邊砸錢開道逃避追查,以甘波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非法持槍、開賭場、行賄、強攬工程、聚眾打砸……經法院審理,甘波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其他組織成員也分別被處以3年至22年有期徒刑不等。

“如果再給他幾年時間,這個人就有可能‘洗白’了,搖身一變就是農村致富帶頭人。”負責偵辦該案的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隊長吳育文說。

今年4月,曾任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牛角塘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村霸幹部”朱拉練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5年。接受記者採訪時,牛角塘村有村民說:“朱拉練很會‘來事’,喜歡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牛角塘村黨總支書記彭曙光說,少數不明真相的村民因得過朱拉練好處,對其心存“感激”甚至“同情”。

“他是典型的‘兩面人’,有的村民被小恩小惠矇蔽,認不清他的真實面目。”天心區紀委辦案人員說,朱拉練違紀違法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在擔任牛角塘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長達13年的時間裡,朱拉練拉選票,當“大佬”,把村子當成“獨立王國”,自己當成了“霸道總裁”,將自身資源和手中掌握的權力發揮得“淋漓盡致”,大肆侵吞集體資產,瘋狂斂財,成為鉅貪村霸。

以錢買“官” 非法牟利


記者調研發現,有的“村霸幹部”熱衷於以錢買“官”,他們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和宗族勢力破壞基層選舉,以達到長期把持基層黨組織和自治組織並以此牟取私利的目的。

通過賄選、暴力、宗族勢力等手段破壞基層選舉。在海口王紹章黑惡勢力團伙案件中,王紹章本是商人,2010年他看到海口市大規模開發家鄉村莊的商機,打起回鄉“撈官”發財的主意。他回到海口市龍華區國揚村參加村“兩委”競選,以一張選票200元至300元不等的“價格”賄賂村民,當上國揚村村委會副主任。

2016年村裡換屆時,王紹章仍使用賄買選票的手段,並在選舉當天糾集幾十個流氓地痞到現場“維持秩序”。看到村民選票中填寫了“王紹章”的名字,才放村民離開,通過這一手段,他再次當選了該村村委會副主任。

王紹章指使團夥成員在國揚村村委會一帶通過“買小佔大”或直接推倒圍牆抹平土地界線的方式來製造土地糾紛,並糾集社會閒散人員使用暴力毆打、恐嚇、威脅等手段迫使村民屈服,強佔當地村民大量土地牟利約2.74億元。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寧夏海原馬正山惡勢力團伙案件中,2004年馬正山任曹窪鄉白崖村村支書,2010年因貪汙涉農資金被判緩刑、開除黨籍。但他利用在白崖村兄弟多的宗族人數優勢,長期干預、支配村級組織的人事安排。

曹窪鄉一位鄉幹部說,馬正山和他的手下就是村裡的“第二黨支部”。2010年村“兩委”換屆時,因候選人不是馬正山中意的人,他就指使手下擾亂選舉秩序,導致白崖村村支書、村主任、村會計全部空缺。鄉黨委曾先後選派三名幹部代理白崖村村支書,都因馬正山等人的阻撓、誣告而無法開展工作。受訪村民回憶說,只要馬正山對選舉不滿意,他當場就能拉走一半以上的黨員。人數不夠,選舉就進行不下去。經法院審理,馬正山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在少數黨員幹部縱容下,“村霸幹部”操控選舉有恃無恐。2018年3月,河北石家莊市紀委監委收到中央第十五巡視組移交的反映贊皇縣北清河村黨支部書記李文華涉黑、涉槍、涉毒、涉賭等違法犯罪問題線索。當地紀委監委、公安機關聯合調查發現,贊皇縣直工委、縣人大、縣委組織部、南清河鄉黨委有關黨員幹部不僅幫助李文華騙取黨員身份、取得人大代表職務、獲得“十佳優秀黨支部書記”等稱號,還縱容李文華操縱村“兩委”選舉、把持基層政權。經法院審理,李文華被判處有期徒刑21年。李文華黑社會性質組織背後“保護傘”及涉黑腐敗問題得到了深挖徹查。

有的“村霸幹部”曾被判過刑,但仍然長期把持基層政權,通過農村土地等資源非法牟利。海南萬寧市永範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潘海文,自1997年起擔任村幹部,2001年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刑。2004年出獄後,他以獄友為紐帶,網羅宗族成員、社會閒散人員逐步掌控永範村的基層組織,甚至還入了黨,書記主任一肩挑。15年來,潘海文通過非法侵佔公私財物、強攬工程、強佔村民土地等獲利5000多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瞭望|挖掉“村霸幹部”毒瘤



緣何“告不倒、打不掉”


為什麼一些長期盤踞一方的“村霸幹部”告不倒、打不掉?該如何預防和打擊新“村霸”滋生壯大?

受訪村民、基層黨員幹部、律師、學者認為,治本之策還需從完善制度,提高基層治理能力著手。

記者調研發現,“村霸幹部”能橫行鄉里、富甲一方,原因有四:

一是,市場經濟的發展讓農村土地、礦產等資源增值,個別村幹部迷失其中,理想信念缺失,忘記了黨的初心和宗旨,將謀取個人經濟利益視為“當幹部”的主要動因。

海南一位受訪基層幹部認為,“村霸幹部”把持基層組織,不是為民做事,而是想借村幹部身份斂財。“‘村霸幹部’多出現於城郊、城中村,因理想信念缺失,他們借城鎮化之機,牟取私利。”需要警惕的是,在徵地拆遷、村莊資源開發過程中,有的“村霸幹部”以有經營頭腦、能擺平事情的“能人”“狠人”面目出現,具有一定迷惑性。

二是,有的農村地區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有的地方組織部門在遴選和清退村“兩委”幹部時把關不嚴,宗族勢力和黑惡勢力乘虛而入。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劉誠認為,有的地區排查整頓軟弱渙散基層組織時,一般以清退年齡大、文化程度低、能力弱等不適應工作要求的幹部為主,沒有把大家族、黑惡勢力的代言人甄別出來。“‘村霸幹部’代表的是宗族團體、黑社會團體的利益,不是黨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有的村外部缺乏有效監督、內部缺乏有效制衡。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呂德文說,在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下,有的鄉鎮黨委、政府對村“兩委”的選舉和日常工作監督指導不足。“只要不出事就不管,是一些鄉鎮幹部的真實想法。”呂德文說。同時,由於一些村莊“空心化”嚴重,有知識、有能力的青壯年大多進城務工,留守的老弱婦孺沒有足夠的安保能力和參政能力,難以對抗黑惡行為。

 四是,個別地方基層政府不作為或被收買,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耀華說,有的地方在農村的警力和社會治理力量相對不足,沒有能力採取有效措施甚至不敢制止村痞惡霸;同時,黑惡勢力積極尋求“保護傘”,與一些基層黨政幹部結成利益團伙。

深挖“村霸幹部”,不僅是一段時間內的專項鬥爭,還是淨化農村政治和社會生態的系統工程。

多位受訪者認為,需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科學評估“能人治村”。

劉誠建議,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格規範村“兩委”選舉,堅決將不符合條件的人擋在門外,及時整頓調整不符合條件的村“兩委”班子,推動紀檢監察力量向農村延伸。在選人用人上,不僅要看工作能力,還要對其進行理想信念、精神狀態、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多方面考察。

推動政法力量為村民自治保駕護航。刑法第256條規定了破壞選舉罪,但破壞村委會選舉的行為尚不在該條規定範圍內。受訪研究者建議,可修改破壞選舉罪的犯罪構成,將破壞村委會選舉的行為納入該罪,有效震懾打擊黑惡勢力破壞村委會選舉的行為。

應從完善鄉村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著力,形成治本效應。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賀雪峰建議,鼓勵多元主體參與鄉村治理。可依託當前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隊,加強對村“兩委”幹部的傳幫帶,提高基層治理能力。LW

刊於《瞭望》2019年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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