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充分注入鄉村,教育方能均衡發展

農村 三農 農業 經濟 南方都市報 2017-05-31

近日,教育部發布《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期通過督導評估,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從“基本均衡”走向“優質均衡”。《辦法》提出,中國各縣市區若想達到“優質均衡”的目標,需滿足“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比例不低於85%”等評估指標。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非常熱門的公共話題,它通常作為鄉村教育的衍生話題出現,即在討論鄉村教育問題的時候,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往往作為一個解決問題的策略或者目標被提出。

媒體呈現的鄉村教育問題中,經常提及鄉村學校生源流失,師資匱乏,學校規模大幅萎縮甚至消失等現象。東北師範大學中國農村教育發展研究院鄔志輝的調研結果顯示,2015年,全國共有不足100人的小規模學校近13萬所,佔小學和教學點總數的44.7%,其中無人校點9667個,不足10人的校點達3.39萬個。與之相對應的是城鎮義務教育大受歡迎。鄔志輝的調研顯示,2014年全國城鎮義務教育階段班額超過56人的班級,佔全體班級的21.7%;在廣西、河南、湖南等省份的城鎮地區,大班比例更高達45%以上,50人以上大班則達40%,接近一半。

城鎮學校所表現出的巨大吸引力,反襯鄉村教育的衰敗現實。要打破這種局面,顯然必須對鄉村教育給予足夠的重視。這些年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公益資源開始向鄉村教育傾斜,相關行動促使外界關注鄉村教育問題,也在局部起到了一定的改善作用。但客觀地說,它們很多僅侷限於對堅守的鄉村教師進行道德加冕,並未撼動問題的根源,要實現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最終還必須依靠政府力量的介入。

有必要對城鄉教育不均衡現象的發生邏輯做一番梳理。城鎮化是當前中國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人口從鄉村向城市流入,農村學生到城鎮學校上學,這在一定程度上是這種大趨勢的一種表現,但是,有跡象表明,很多地方政府對由此可能導致的問題缺乏必要的警覺,相反甚至一味順應趨勢,比如一些地方盲目“撤點並校”就曾經引發巨大的爭議,大趨勢疊加政策層面的推動,家庭經濟貧困的農村學生因此面臨失學的威脅。而要逆轉這種局面,無疑就要先糾正政府的行為,其核心就是要實現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教育部於2013年啟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的督導評估認定工作。在此基礎上,此次《辦法》提出明確的評估指標,尤其引人關注的是,《辦法》要求將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結果,作為上級人民政府對縣級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教育發展水平綜合評估的重要依據,若出現滑坡、達不到要求,“則要進行問責和撤銷稱號”。而在具體策略上,《辦法》亦可謂有的放矢,比如消減“大班額”,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縣域內所有小學、初中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能超過45人、50人;而針對備受關注的教師工資問題,《辦法》則提出“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上述措施並不新鮮,比如教師工資向公務員看齊,其實並非首次提出,而限制“大班額”能否起到作用也有待觀望。具體而言,一是在教師工資層面,它是否決定鄉村教師去留的關鍵?與工資相配套的職業晉升問題可能同樣重要,就此而言,2015年國務院發佈的《鄉村教師支持計劃》以及教育部等部門於2010年啟動實施“國培計劃”,其中提出的關於扶持鄉村教師的政策或許更值得期待。二是限制“大班額”、“大校額”的問題,它未必能引導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可能只會導致城鎮義務教育的結構性變化,比如說農村生源流入民辦學校。政策必須考慮到諸多困難,立足此次《辦法》,從長遠看,能否有充分的資源向鄉村教育傾斜,從而提升鄉村教育的吸引力,將決定城鄉教育能否實現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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