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首部生態法規將於7月1日起施行

寧德 福建 環境保護 法律 福建閩南網 2019-07-02

霍童溪是福建省“五江三溪”之一,是寧德市獨立入海的第二大河流,被閩東人民親切稱為“母親河”。《寧德市霍童溪流域保護條例》經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批准,將於7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是寧德市獲得地方立法權以後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規,是寧德市首部生態環境保護類法規。

《條例》共五章三十九條,對霍童溪水域生態保護、陸域生態保護、相關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條例》還明確市、縣、鄉三級在流域保護中的職責。市政府統一領導流域保護工作,設立流域保護專項資金並納入財政預算,組織編制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批准,建立健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制定具體補償辦法,建立健全水電站退出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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