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被砸女童已能開口 居民:有業主拋物成習慣

來源:南京晨報

原標題:受傷女童:已甦醒並能開口說話 小區居民:個別業主拋物成習慣

被高空拋物砸傷的女童怎麼樣了?昨天下午,記者從南京市兒童醫院瞭解到,女童已經甦醒,並能開口說話,各項生命體徵平穩。

南京被砸女童已能開口 居民:有業主拋物成習慣

時代天地廣場 3棟多處被砸爛的地下車庫入口頂棚。南京晨報 圖

昨天,記者再次到事發現場探訪,小區居民表示,事發地旁有個垃圾堆放點長期存在,讓個別高層居民養成了高空拋物的習慣。

建築垃圾堆放點長期存在 居民:這讓個別人養成拋物習慣

時代天地廣場一共只有3棟樓,其中的1棟是商租樓,另兩棟是居民樓,發生事故的是3棟,居民樓。記者到事發地發現,這是一條北側道路,旁邊有一個建築垃圾堆放點,還有一個地下車庫的入口。

小區居民介紹,正是這個垃圾堆放點的長期存在,讓個別高層居民養成了很不好的習慣——打開窗戶,直接把垃圾扔出來。還有那地下車庫的入口,居民說,入口頂棚是玻璃結構,上面多處被砸爛,有的玻璃破碎之後,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只是用木板簡單擋了一下,防止碎玻璃掉下來。

黃先生是附近居民,他說:“這件事是個偶然事件,但更像是個必然事件。垃圾堆放點、長期高空扔垃圾的習慣,正是這兩點導致瞭如今小女孩被砸傷,也希望這件事給更多人一個警示,就是在任何情況下,千萬不能從高空扔垃圾或者雜物,萬一發生意外,肯定就是大事情。”

對於8歲小男孩到底扔了什麼砸傷了小女孩,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我們在現場看了,並沒有發現具體是什麼,網絡上有傳花盆,也有的說是礦泉水瓶,我可以肯定都是謠傳。警方也在現場看了,似乎也沒發現具體的拋物。”

南京被砸女童已能開口 居民:有業主拋物成習慣

事發地有個垃圾堆放點,昨天正在清理。南京晨報 圖

記者在現場看到,物業公司已經安排了垃圾清運車,正在拖走垃圾堆放點的建築垃圾,未來計劃把這個垃圾堆放點徹底清理掉。

小區新物業剛進駐 事發社區已通知轄區物業加強管理

時代天地廣場如今的物業公司是南京小有名氣的金地物業,這家公司6月13日剛剛進駐。之前,負責該小區的物業公司是澳隆物業。

金地物業時代天地廣場項目負責人徐娟昨天表示,“儘管我們進駐沒幾天,但作為一家負責任的企業,而且我們已經進駐這個小區,所以如今出了事情,我們絕對不會逃避。”

徐娟介紹,“事發後的第一時間,我們的保安就趕到現場參與救治、報警,直到120把受傷的小女孩送往醫院。而且,事發當天,公司領導和我本人都到醫院探望了受傷小女孩和她的家屬,也希望更多人關心孩子,不管是受傷的孩子還是拋物的孩子,關心這兩個孩子未來的身體和心理健康。應該說,事情發生後,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已經介入調查,具體的事情我們也不清楚。但是,接下來包括高空拋物的預防、當事雙方家庭的溝通協調,我們也會盡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時代天地廣場,隸屬於鼓樓區江東街道長陽花園社區。意外事故發生之後,該社區也立即行動起來。據瞭解,街道、社區都安排相關負責人到醫院探望了受傷的小女孩及其家屬。

昨天,長陽花園社區主任張愛琴介紹,“這件事很意外,事發後我們和該小區的物業公司也進行了溝通。今天,我們專門下發了通知,要求每個小區的物業,都要注意預防高空拋物傷人、損車事件。我們要求物業公司能夠張貼宣傳告示,說清楚高空拋物的嚴重危害,同時能夠通過各種方式告知和教育居民,有條件的要登門到戶進行宣傳,千萬不能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南京被砸女童已能開口 居民:有業主拋物成習慣

事發地為東寶路8號時代天地廣場3棟。南京晨報 圖

[受傷女童最新情況]

已能開口說話,各項生命體徵平穩

6月19日下午被高空拋物砸傷的女童怎麼樣了?昨天下午,記者從南京市兒童醫院瞭解到,6月19日下午,受傷女童被緊急送到醫院後,他們立即安排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最終確定主要是高空拋物對其顱腦的一定損傷,需要儘快進行手術治療。當晚9點左右,醫院神經外科的專家對受傷女童進行了手術治療,手術一直持續到20日凌晨零點左右,歷時3個小時左右。術後受傷女童立即被送回外科重症監護病房。

至記者發稿前,女童已經甦醒,並能開口說話,各項生命體徵平穩。據瞭解,後續受傷女童還要經歷抗腦水腫、抗感染等關口,醫院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密切關注,竭盡全力進行救治,幫助她早日康復,儘快重返校園學習。

在女童受傷入院後,孩子的父母就一直守在醫院,不少親友聞訊也趕到醫院探望。女童術後回到外科重症監護室,因裡面限制人員探視,女童母親用手機錄了一段視頻給女兒,給她鼓勵。孩子的家人表示,事情發生後,他們從網絡等渠道關注到了各界對女兒的關心,他們表示非常感謝!

拋物男童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認為,高空拋物不僅是不文明的行為,如果給他人造成損失,除了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嚴重的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有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具體到本案,拋物人為8歲男童,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的民事損失,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安裝對空監控解決高空拋物取證難

對於高空拋物引起的社會熱議,一位從事近20年社區工作的社區民警告訴記者,高空拋物之所以會引起公憤,主要原因就是取證難,發生高空拋物後,許多情況下找不到肇事者。

據這位社區民警介紹,警方在接到高空拋物砸壞物品或砸傷人的警情後,會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和小區物業一起,對附近的住戶或單位展開走訪調查,“扔下或者掉下的東西有明顯特徵的,我們會針對性走訪一些人家,必要時,我們會請刑偵部門參與進行鑑定”。

“高空拋物發生後,能主動站出來的肇事者非常少,在沒有物品特徵又沒有特定的嫌疑對象時,他們就會和物業一起,帶著拋落的物品挨家挨戶進行走訪辨認。如果還是找不到肇事者,那隻能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該社區民警說。

該社區民警建議,“現在監控成本已經大大降低,對於一些經常性發生高空拋物的小區,應該統一安裝監控,來解決高空拋物取證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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