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成功試採“可燃冰”帶來的合作機遇,能否改變南海局勢?

南海 能源 東盟 經濟 東博社 2017-06-25

2017年5月10日起,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從我國南海1266米海底以下可燃冰礦藏開採出天然氣。可燃冰又稱天然氣水合物,被看作是有望取代煤、石油的新能源。這是我國首次海域可燃冰試採成功。

自5月10日點火測試以來,至6月10日已連續產氣達31天,神狐海域平臺試採總產氣量達到21萬立方米,平均日產6800立方米。實現了試採工作的“滿月”記錄。目前產氣過程平穩,井底狀況良好,獲得各項測試數據264萬組,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這樣一個科技上的歷史性突破,對於我國能源結構與安全、世界能源供應格局等具有不可低估的意義。

中國成功試採“可燃冰”帶來的合作機遇,能否改變南海局勢?

“可燃冰”開發帶來的合作機遇

目前東盟南海主權聲索國主要包括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文萊、印度尼西亞5個國家。而這些國家能源利用開發主要以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等礦物燃料為主。依據能源進出口份額差異,文萊、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屬於油氣資源依賴型國家,國家出口總額中能源出口份額非常大;越南、菲律賓則屬於能源緊缺型國家,國內能源資源相對匱乏,而經濟發展對能源資源需求迫切。

能源資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命脈。對於東盟南海主權聲索國,無論是油氣資源依賴型國家,還是油氣資源緊缺型國家,能源資源對其國民經濟發展及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戰略地位不言而喻。但傳統油氣資源伴隨著持續開發利用將趨於枯竭,積極尋求可替代能源勢在必行。據估算,整個南海海域有近800億噸可燃冰儲量。面對如此鉅額存量的可燃冰資源,東盟南海主權聲索國勢必不會無動於衷。

然而,由於深藏海底的可燃冰開採難度極大,開採技術研發投入巨大,技術門檻非常高,未來可燃冰商業化開採技術極有可能率先掌握在中國、日本、美國等大國手中,東盟南海主權聲索國由於工業基礎薄弱,對可燃冰開採研發投入有限,在開發南海海域可燃冰時勢必會採取與掌握成熟可燃冰資源開採技術的大國開展合作,實現共同開發。

中國成功試採“可燃冰”帶來的合作機遇,能否改變南海局勢?

目前,中國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實現在海域可燃冰試開採中獲得連續穩定產氣的國家,也是世界首次成功實現資源量佔全球90%以上、開發難度最大的泥質粉砂型天然氣水合物安全可控開採。中國國內可燃冰商業開採模式成熟後,可燃冰對傳統油氣資源的強替代效應及中國可燃冰開採技術優勢,也將增強東盟南海主權聲索國與中國合作開發南海海域可燃冰資源的意願。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油氣資源依賴型國家將實現傳統能源替代,為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越南、菲律賓等油氣資源緊缺型國家也將因此改變傳統能源開發利用格局,尋求能源新動力。

中國搶佔可燃冰商業開採先機將成為南海能源合作新的介入點。中國可燃冰商業化開採技術保持持續領先,形成技術排他性,有利於減少域外大國干擾,在南海爭端中尋求與東盟南海主權聲索國家的共同利益,共同合作開發南海海域可燃冰資源,實現互利共贏,從而緩和南海局勢,共同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

中國成功試採“可燃冰”帶來的合作機遇,能否改變南海局勢?

中國如何保持“可燃冰”開發技術領先

未來,大國間的可燃冰開採技術角逐更趨激烈,誰率先掌握商業開採可燃冰技術,誰就將領導“可燃冰革命”。中國與東盟南海聲索國能否合作開發南海可燃冰,進而維持南海局勢穩定,取決於中國是否能在商業化可燃冰開採技術上保持持續世界領先。然而目前,中國的可燃冰技術的開採目前還在試運行階段,大規模的商業開採還需要進一步的技術完善和經驗積累。

首先,中國應從國家戰略高度進一步確立可燃冰在我國能源戰略中的關鍵突破口地位,優先編制可燃冰開發中長期規劃,加大可燃冰勘探開發的資金和人員投入力度。堅持海陸域可燃冰勘查開發並舉的戰略規劃,加強可燃冰開採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快海陸域可燃冰的試採試驗,促進海陸域可燃冰商業開發經驗和技術的相互借鑑。總結本次可燃冰試採經驗,優化試採技術工藝,汲取發達國家先進經驗,建立健全適合我國資源特點的技術標準和技術體系。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提升可燃冰勘探開發和深海科技的自主研發創新能力。

其次,堅決捍衛海洋能源資源權益,拓展可燃冰勘探開發的國際合作空間。海洋蘊藏著鉅額戰略能源資源,在保障中國能源資源供給安全中的地位日益凸現,中國應堅決反對周邊和域外國家對我國海洋資源的侵佔行為,全力維護海洋主權權益。同時,利用在可燃冰勘探開發上的技術優勢,加強與周邊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開發合作,以惠及可燃冰資源儲藏國,為周邊國家乃至全球的能源轉型做出貢獻。泥質粉砂型儲層可燃冰礦藏在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廣泛分佈,中國先進的可燃冰勘探開發技術可在這些海域複製應用,這將有利於解決沿線國家的能源問題,推動各國經濟的融合發展。應充分利用技術優勢,與相關東盟國家在南海爭議海域進行可燃冰開發合作為;同時堅持“雙軌思路”原則和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共同利用南海豐富的海洋能源,實現互利共贏,從而緩和南海局勢,共同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

(甘泉綜合整理於中國—東盟研究院、搜狐財經、新浪網、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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