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之名”?。'

摩托車 法律 轎車 交通 刑法 陽春 陽春公安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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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丈夫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後......

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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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丈夫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後......

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以愛之名”?。

2019年8月15日凌晨1時許,市公安交警大隊三甲中隊接到110指令: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接報後,交警大隊三甲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經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車道外的路邊上,頭部流出大量鮮血,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旁邊有一輛側翻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另有一輛車頭嚴重損壞的粵Q號牌小型轎車停靠在公路慢車道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案情重大,接到處警民警的報告後,分管局領導、交警大隊領導帶領交管股民警立即趕抵現場,對事故現場作深入細緻勘查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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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丈夫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後......

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以愛之名”?。

2019年8月15日凌晨1時許,市公安交警大隊三甲中隊接到110指令: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接報後,交警大隊三甲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經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車道外的路邊上,頭部流出大量鮮血,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旁邊有一輛側翻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另有一輛車頭嚴重損壞的粵Q號牌小型轎車停靠在公路慢車道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案情重大,接到處警民警的報告後,分管局領導、交警大隊領導帶領交管股民警立即趕抵現場,對事故現場作深入細緻勘查和分析。

“以愛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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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丈夫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後......

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以愛之名”?。

2019年8月15日凌晨1時許,市公安交警大隊三甲中隊接到110指令: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接報後,交警大隊三甲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經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車道外的路邊上,頭部流出大量鮮血,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旁邊有一輛側翻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另有一輛車頭嚴重損壞的粵Q號牌小型轎車停靠在公路慢車道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案情重大,接到處警民警的報告後,分管局領導、交警大隊領導帶領交管股民警立即趕抵現場,對事故現場作深入細緻勘查和分析。

“以愛之名”?。

“以愛之名”?。

此時,現場有個名叫馮某(女,21歲,陽春市潭水鎮人)的孕婦主動找到民警,自稱是該粵Q號牌小型轎車的駕駛員。民警遂對其展開詢問,在民警的詢問下,馮某神態異常鎮定,民警憑著敏銳的偵查意識推斷此名婦女可能不是這起肇事逃逸案真正的駕駛員。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肇事逃逸違法犯罪分子,市公安交警大隊領導連夜組織民警開展偵查破案工作。8月15日上午,辦案民警繼續對事故現場進行認真細緻的勘查,走訪群眾,同時調取公路沿線治安卡口信息進行研判分析。經過不懈努力,民警最終找到肇事小型轎車案發時車上的三名乘客,經深入調查取證,確定肇事嫌疑人為車主範某某(男,30歲,陽春市潭水鎮人),馮某系範某某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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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丈夫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後......

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以愛之名”?。

2019年8月15日凌晨1時許,市公安交警大隊三甲中隊接到110指令: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接報後,交警大隊三甲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經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車道外的路邊上,頭部流出大量鮮血,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旁邊有一輛側翻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另有一輛車頭嚴重損壞的粵Q號牌小型轎車停靠在公路慢車道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案情重大,接到處警民警的報告後,分管局領導、交警大隊領導帶領交管股民警立即趕抵現場,對事故現場作深入細緻勘查和分析。

“以愛之名”?。

“以愛之名”?。

此時,現場有個名叫馮某(女,21歲,陽春市潭水鎮人)的孕婦主動找到民警,自稱是該粵Q號牌小型轎車的駕駛員。民警遂對其展開詢問,在民警的詢問下,馮某神態異常鎮定,民警憑著敏銳的偵查意識推斷此名婦女可能不是這起肇事逃逸案真正的駕駛員。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肇事逃逸違法犯罪分子,市公安交警大隊領導連夜組織民警開展偵查破案工作。8月15日上午,辦案民警繼續對事故現場進行認真細緻的勘查,走訪群眾,同時調取公路沿線治安卡口信息進行研判分析。經過不懈努力,民警最終找到肇事小型轎車案發時車上的三名乘客,經深入調查取證,確定肇事嫌疑人為車主範某某(男,30歲,陽春市潭水鎮人),馮某系範某某妻子。

“以愛之名”?。

查明情況後,辦案民警馬上對範某某家屬做深刻的思想工作,動員範某某投案自首。8月16日,肇事嫌疑人範某某在家屬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8月20日,民警依法傳喚馮某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最終,範某某、馮某坦白了一切。原來,馮某丈夫範某某於8月15日凌晨駕車經過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附近路段時,撞上了一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並導致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當場死亡,肇事後,範某某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失去工作,想到自己的妻子馮某正處於懷孕期間,不會被收押拘留,遂找來妻子馮某頂包,以逃避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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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丈夫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後......

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以愛之名”?。

2019年8月15日凌晨1時許,市公安交警大隊三甲中隊接到110指令: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接報後,交警大隊三甲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經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車道外的路邊上,頭部流出大量鮮血,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旁邊有一輛側翻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另有一輛車頭嚴重損壞的粵Q號牌小型轎車停靠在公路慢車道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案情重大,接到處警民警的報告後,分管局領導、交警大隊領導帶領交管股民警立即趕抵現場,對事故現場作深入細緻勘查和分析。

“以愛之名”?。

“以愛之名”?。

此時,現場有個名叫馮某(女,21歲,陽春市潭水鎮人)的孕婦主動找到民警,自稱是該粵Q號牌小型轎車的駕駛員。民警遂對其展開詢問,在民警的詢問下,馮某神態異常鎮定,民警憑著敏銳的偵查意識推斷此名婦女可能不是這起肇事逃逸案真正的駕駛員。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肇事逃逸違法犯罪分子,市公安交警大隊領導連夜組織民警開展偵查破案工作。8月15日上午,辦案民警繼續對事故現場進行認真細緻的勘查,走訪群眾,同時調取公路沿線治安卡口信息進行研判分析。經過不懈努力,民警最終找到肇事小型轎車案發時車上的三名乘客,經深入調查取證,確定肇事嫌疑人為車主範某某(男,30歲,陽春市潭水鎮人),馮某系範某某妻子。

“以愛之名”?。

查明情況後,辦案民警馬上對範某某家屬做深刻的思想工作,動員範某某投案自首。8月16日,肇事嫌疑人範某某在家屬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8月20日,民警依法傳喚馮某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最終,範某某、馮某坦白了一切。原來,馮某丈夫範某某於8月15日凌晨駕車經過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附近路段時,撞上了一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並導致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當場死亡,肇事後,範某某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失去工作,想到自己的妻子馮某正處於懷孕期間,不會被收押拘留,遂找來妻子馮某頂包,以逃避法律責任。

“以愛之名”?。

經審查,範某某對駕駛粵Q號牌小型轎車肇事後逃逸並找妻子馮某頂包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馮某亦對其為使丈夫逃避法律責任而冒認是肇事駕駛員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範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馮某涉嫌包庇、窩藏罪因正懷孕被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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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以愛之名”?。

2019年8月15日凌晨1時許,市公安交警大隊三甲中隊接到110指令: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接報後,交警大隊三甲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經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車道外的路邊上,頭部流出大量鮮血,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旁邊有一輛側翻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另有一輛車頭嚴重損壞的粵Q號牌小型轎車停靠在公路慢車道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案情重大,接到處警民警的報告後,分管局領導、交警大隊領導帶領交管股民警立即趕抵現場,對事故現場作深入細緻勘查和分析。

“以愛之名”?。

“以愛之名”?。

此時,現場有個名叫馮某(女,21歲,陽春市潭水鎮人)的孕婦主動找到民警,自稱是該粵Q號牌小型轎車的駕駛員。民警遂對其展開詢問,在民警的詢問下,馮某神態異常鎮定,民警憑著敏銳的偵查意識推斷此名婦女可能不是這起肇事逃逸案真正的駕駛員。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肇事逃逸違法犯罪分子,市公安交警大隊領導連夜組織民警開展偵查破案工作。8月15日上午,辦案民警繼續對事故現場進行認真細緻的勘查,走訪群眾,同時調取公路沿線治安卡口信息進行研判分析。經過不懈努力,民警最終找到肇事小型轎車案發時車上的三名乘客,經深入調查取證,確定肇事嫌疑人為車主範某某(男,30歲,陽春市潭水鎮人),馮某系範某某妻子。

“以愛之名”?。

查明情況後,辦案民警馬上對範某某家屬做深刻的思想工作,動員範某某投案自首。8月16日,肇事嫌疑人範某某在家屬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8月20日,民警依法傳喚馮某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最終,範某某、馮某坦白了一切。原來,馮某丈夫範某某於8月15日凌晨駕車經過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附近路段時,撞上了一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並導致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當場死亡,肇事後,範某某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失去工作,想到自己的妻子馮某正處於懷孕期間,不會被收押拘留,遂找來妻子馮某頂包,以逃避法律責任。

“以愛之名”?。

經審查,範某某對駕駛粵Q號牌小型轎車肇事後逃逸並找妻子馮某頂包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馮某亦對其為使丈夫逃避法律責任而冒認是肇事駕駛員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範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馮某涉嫌包庇、窩藏罪因正懷孕被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愛之名”?。

警方提醒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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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竟“以愛之名”為其頂包。

近日,市公安交警大隊快速反應,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一起荒誕的交通肇事案,丈夫駕車肇事後,妻子以“愛的名義”出面頂包。豈料被交警識破,夫妻雙雙被依法處理。

“以愛之名”?。

2019年8月15日凌晨1時許,市公安交警大隊三甲中隊接到110指令: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出警處理。接報後,交警大隊三甲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經勘查,一名老年男子躺在113省道由春城往三甲方向車道外的路邊上,頭部流出大量鮮血,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旁邊有一輛側翻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另有一輛車頭嚴重損壞的粵Q號牌小型轎車停靠在公路慢車道邊。小轎車的駕駛員卻不見蹤影。案情重大,接到處警民警的報告後,分管局領導、交警大隊領導帶領交管股民警立即趕抵現場,對事故現場作深入細緻勘查和分析。

“以愛之名”?。

“以愛之名”?。

此時,現場有個名叫馮某(女,21歲,陽春市潭水鎮人)的孕婦主動找到民警,自稱是該粵Q號牌小型轎車的駕駛員。民警遂對其展開詢問,在民警的詢問下,馮某神態異常鎮定,民警憑著敏銳的偵查意識推斷此名婦女可能不是這起肇事逃逸案真正的駕駛員。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肇事逃逸違法犯罪分子,市公安交警大隊領導連夜組織民警開展偵查破案工作。8月15日上午,辦案民警繼續對事故現場進行認真細緻的勘查,走訪群眾,同時調取公路沿線治安卡口信息進行研判分析。經過不懈努力,民警最終找到肇事小型轎車案發時車上的三名乘客,經深入調查取證,確定肇事嫌疑人為車主範某某(男,30歲,陽春市潭水鎮人),馮某系範某某妻子。

“以愛之名”?。

查明情況後,辦案民警馬上對範某某家屬做深刻的思想工作,動員範某某投案自首。8月16日,肇事嫌疑人範某某在家屬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8月20日,民警依法傳喚馮某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最終,範某某、馮某坦白了一切。原來,馮某丈夫範某某於8月15日凌晨駕車經過S113線陽春市潭水鎮堯垌村委會路口附近路段時,撞上了一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並導致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當場死亡,肇事後,範某某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失去工作,想到自己的妻子馮某正處於懷孕期間,不會被收押拘留,遂找來妻子馮某頂包,以逃避法律責任。

“以愛之名”?。

經審查,範某某對駕駛粵Q號牌小型轎車肇事後逃逸並找妻子馮某頂包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馮某亦對其為使丈夫逃避法律責任而冒認是肇事駕駛員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範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馮某涉嫌包庇、窩藏罪因正懷孕被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愛之名”?。

警方提醒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以愛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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