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侃歷史:明初四大案之“胡惟庸案”真的是冤案嗎?

明朝 胡惟庸 李善長 朱元璋 執子如歸 執子如歸 2017-10-11

1368年朱元璋稱帝,年號洪武,大明王朝建立,距洪武二十六年才26年光景明王朝出現了四件大案,史稱“明初四大案”或“洪武是答案”。四大案分別是:洪武九年空印案;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洪武十八年郭恆案;洪武二十六年藍玉案。今天小編想聊一聊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聊案件之前我們先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以及三個相關人物。

大頭侃歷史:明初四大案之“胡惟庸案”真的是冤案嗎?

明初存在兩大朋黨集團淮西集團和浙東集團,兩大集團不斷的明爭暗鬥,形成水火不容之勢。他們鬥爭的目的不是為了國家或者天下蒼生,而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個人利益或者說是集團利益,這是典型的朋黨之爭。接下來我們瞭解下這三個人:胡惟庸、楊憲、李善長。

大頭侃歷史:明初四大案之“胡惟庸案”真的是冤案嗎?

胡惟庸濠州定遠人,明朝開國元勳,案發時官拜中書左丞(左丞相),屬淮西集團。

楊憲太原陽曲人,明朝初年大臣,前任中書左丞,相屬浙東集團。

李善長濠州定遠人,明朝開國功臣,功勞相當於漢代蕭何,屬淮西集團。

大頭侃歷史:明初四大案之“胡惟庸案”真的是冤案嗎?

洪武三年(1370年)七月,楊憲官拜中書左丞,成了中書省的實際負責人。楊憲剛有了實權就忘乎所以,直接把矛頭對準了淮西集團李善長,在中書省,楊憲整日與李善長、胡惟庸明爭暗鬥,最終沒有在兩個朋黨集團的鬥爭中獲勝。在成為中書左丞的當月,被朱元璋所殺。楊憲死後的洪武六年(1373年),李善長推薦同鄉胡惟庸擔任中書右丞一職,洪武十年(1377年),胡惟庸官拜中書左丞。胡惟庸擔任中書左丞一職後,並沒有把心思用在治國安邦上,而是一心培植自己的勢力,排除異己(包括浙東集團的劉伯溫的死,歷史上有傳聞就是胡惟庸毒死的,但是隻是傳聞沒有證據),使淮西集團的勢力不斷膨脹。

大頭侃歷史:明初四大案之“胡惟庸案”真的是冤案嗎?

洪武十二年(1379年),占城(今越南)來朝貢,胡惟庸和右丞相汪廣洋隱瞞不報,由此可見朱元璋受大臣們的矇蔽有多嚴重,藩屬國來朝貢他堂堂大明皇帝竟然不知道。後來太監高密朱元璋才知道,可想而知絕對勃然大怒,處死汪廣洋,並開始調查胡惟庸。第二年,御史中丞塗節自首,告發胡惟庸謀反,接下來御史中丞商暠也告發,胡惟庸入獄被殺,罪名“枉法誣賢”“擅權枉法”“蠹害政治”(注意:這裡可沒有謀反罪),後來,根據林賢(被流放日本,後來被胡惟庸祕密召回,後被朱元璋投入大牢)案又加上了“通倭”、“通虜”和“謀反”等罪名(可能朱元璋看到胡惟庸死後朋黨之爭並沒收斂,所以將案件擴大化),李善長由於是開國皇親,免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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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頒《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理由是勾結胡惟庸,處死李善長、陸仲亨、唐勝宗等人,並究其黨羽,前後共誅殺3萬餘人,至此胡惟庸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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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次事件演化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情況,首先胡惟庸、李善長等人並不是“為國為民死而後已”的好官,他們很少有自己的政治抱負,更多的是自己或者自己集團的私利。小編認為殺之不為過,有人或許會說他們都是開國元勳呀,殺之不義。那麼小編問一句:汪精衛也是革命的元勳,為曾革命自願隻身刺殺攝政王載灃,給當時人們留下一句令人熱血沸騰的詩句“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可他後來呢,投遞叛國當了漢奸,你說他不該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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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站在朱元璋的角度分析一下。朱元璋靠李善長,胡惟庸等人打下江山,建立了大明王朝,都知道打江山易,守江山難,這個道理朱元璋不是不知道,所以他頒律法,興教育風風火火的建設他的大明王朝,可以那些跟他一起打江山的元勳們呢,他們在玩黨爭,他們在乎的是自己的利益,對國家的興衰他們真不太在乎。朱元璋設監察院,設錦衣衛主要原因很可能就是大臣們和他不是一條心。貫穿整個大明王朝朋黨之爭就像一個毒瘤,最終拖垮了一個龐大的帝國,後面的太監專政也是源於朋黨之爭,皇帝沒有可以信任的人,只有信太監了。其實就像現在創業公司,公司上市了,可是一塊創業的經理們不是考慮怎麼把公司做好,而是整天考慮自己怎麼多拿獎金和福利而相互爭吵,如果你是老闆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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