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子平字典

命理 大暑 公子無虧 文學 道易 道易 2017-10-02

稱這篇為“子平規矩,命理模範”一丁點都不過分!

1 本人認為每個命局都是有“病”的。所謂“有病方為貴,無病不是奇”,有的病入膏肓,無法治癒、有的病重,非猛藥不可、有的病輕,一副良藥可愈、有的命局是亞健康狀態,不論吃什麼藥都不會有明顯的效果。大部分的命局,大運走到“藥”地,便是意氣風發時。

2 這個治癒命局的藥其實就是“用神”!本人認為,用神絕不是確認某個五行那麼簡單,而是要定準是天干地支的哪一個字!有的命局的病需要用天干某字,有的病需要地支某字,用反了效果不好,甚至起反作用。好比心臟病貼膏藥不靈,手足外傷吃湯藥也好使。

<<正月甲木>>

常理:甲生寅月,日元得祿;餘寒未盡,喜丙溫暖。身強,專取丙火調候 兼洩秀,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變理:若火太多,洩弱日元,食多身弱,又須見癸,用印製食生身。

財多身弱,專取用令甲比為助,富多貴少。 原局印多,水泛木浮,死無棺槨;又喜戊來止水,丙來助戊,用財破印,方免凶危。 寅月甲丙戊皆為旺氣,取其一者為用,亦有名利。

春木當令,決無從強之理;其餘十干,凡生當旺令者,縱克洩交加,日元孤立,亦不作從強之論,尤以陽幹為然。 從而難從,貧賤之士。

『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卯月,日元羊刃,餘寒已退,丙非急需;身強用丙,要有癸配;有丙無癸,甲恐被洩過甚;有癸無丙,甲太頑強;水火既濟,方許富貴。

變理:身強,用庚金制,用戊土輔,為財滋煞,富貴定然。

用丁火洩強身者,為木火通明,文學詞臣。庚甲兩強,幹見丁火,為傷官駕煞,位高權重。

若非身強敵煞,春木最忌見,因春木為活木,最忌克伐。“活木忌埋金之鐵”,“春不容金”,皆是此理。殺強身弱,必主殘疾,又要火破金,方保安吉。 身弱,專取月令乙木助身。 月癸印須有庚辛為輔,癸印失令之故。

『三月甲木』

常理:甲生辰月,財星當令,春深木老,可用庚削;陽壯木渴,又喜壬潤,用癸恐戊合,故以壬為上;尤妙幹見丁火,丁壬有化木之情,暗輔木氣;故三月之甲,得庚壬丁三透者,富貴上格。

變理:總之,身強用庚為先,月令自有財來滋殺,最忌丙丁制金;用金見火,名“鈍斧無鋼”,無用之人。用丁,不作木火通明。

身弱,以壬為先,庚次,煞印相生,富貴必然。 無印可用比,亦可富貴,因辰中的癸乙皆為當旺之氣;真神得用,名利裕如。

『四月甲木』

常理:甲生巳月,食神當令,甲被旺洩,癸印為先;火炎土燥,調候為急,亦以癸水為真神;惟四月之水,歸於絕地,用壬癸者,必須有庚辛為配。

變理:無癸用壬,無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貴少。

四月之甲,見丁出幹,又得癸庚出制,富貴上品;因丁出幹,為病重得藥,自然上格;旗鼓相當,格局方顯堂皇。 調候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強身弱,皆可暫置勿論。

『五月甲木』

常理:甲生午月,傷官當令,根焦葉枯;調候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五月甲木,木火真傷官佩印,富貴非輕。

變理:原局無水,運入東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運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無疑;運入西方,“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若滿盤丙丁,不見印比,木火傷官變為炎上之類,反為貴論。歲運喜東南而為福,忌西北而招咎。

『六月甲木』

常理:甲生未月,財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丁火退氣,金水進氣;甲木首要身強,支聚寅卯亥為美。

變理:身強,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強用丁,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煞強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則成剋洩交加反弊。 傷官制煞,傷官為月令真神,位高權重。 財多身弱,專用比肩,無比用劫,乙劫亦未月之旺氣。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從財格論,蓋未為木庫,中有乙木暗破財星;月令有根,未可言從。 幹見戊己支見辰,甲己化土,元神發露;化土成格,富貴非輕。

『七月甲木』

常理:甲生申月,庚煞當令,書雲:“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強,方能任此強煞。

變理:身強,專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貴無疑。

身煞兩強,又要見丁,傷官制煞,位高權重。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宮金水相生,專取為用亦可致貴;但 原局金水一多,局轉秋寒,相機配以丙火,方有生意。

『八月甲木』

常理:甲生酉月,正官當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強,支通寅卯未為美。

變理:身強,專用月令辛金,正氣官星,富貴必然。

身煞兩強,喜見丁火,故亦喜用。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為上。 金多木弱,名然來克身,必主殘疾。原局有火制金無用,蓋日元虛弱,見火被洩益弊,名克洩交加,凶夭之論。

凡遇克洩交加,必取印星為用,以印化然煞制傷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

『九月甲木』

常理:甲生戌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支聚祿刃為上。

變理:身強,用庚用丁,皆可貴顯,因戌月庚丁有氣。

身強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煞兩強用丁,傷官制煞,貴而有權。 身強用丁洩身,戌中有財,非僅一富,抑又可貴。

身弱,印比相機而用;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煞強身弱或食傷洩身用印之理。 又戌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須支藏一兩點癸方為上格,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

『十月甲木』

常理:甲生亥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壬水當令,又須見戊止水培木;身強,丙戊兩透,富貴定然。

變理:身強,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財煞三透最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身弱專用祿刃,支見寅卯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無丙,即支藏有丙,亦屬可貴;否則水冷木凍,兩者無生受之象。 凡冬月用火土,非運相助,不能發跡;因冬月火土失氣,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屬正氣。

『十一月甲木』

常理:甲生子月,印星當令,先丙後戊,理同亥月。

變理:身強見丙戊出幹,富貴非輕。

身弱取寅卯祿刃助身,不可隨便用癸印。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橫夭;有戊此水,方許安吉。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論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當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滅子,水泛木浮。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總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

『十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丑月,財星當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財星當令,自然有土。

變理:凡三冬之命,用丙者為貴,無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身強,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貴非輕。故身強得庚丁兩透,亦為上格。

身弱,仍用比肩為助,見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為三冬甲木之真神。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貴,獨有三冬及初春可以無庚。一見丙火,自然有福。

『正月乙木』

常理:乙生寅月,劫財當令;餘寒未盡,先用丙火;乙木喜潤,次取癸水,惟癸水喜藏辰醜,地潤天和,富貴之象。

變理:春初之木,寧丙火多於癸水,勿癸水多於丙火;否則癸多困病,終為寒士。丙癸兩邊透隔位不合,富貴可圖。

總之,初春乙木,以丙火為真神;身強,專用丙火洩秀,富貴非輕。 身弱,喜用比劫,支見寅卯亥等字為美,因比肩當令,用神有力。取癸印生身雖可,惟癸水失令力微。 煞強於身,取丁食制煞為用;用水化煞者,終非上格,因春乙最忌寒溼,木根被水腐蝕之故。

『二月乙木』

常理:乙生卯月,日元得祿。身強可火洩,身弱可取水生,總之原局火多用癸,木多用丙。

變理:丙癸齊透無疑,切忌見庚,尤忌支見申酉,蓋“春木忌埋根之鐵”;如見辛煞,專用丁制,無丁見癸,縱有印化,終非上格。

身強,丙透癸藏,不透庚金,大富大貴。 支成木局,不見庚辛為曲直仁壽格。癸透,功業彪炳。丁透,文學詞臣。若夫煞強於身,用丁,為食神制煞,主貴。財強於身,用甲,為比劫分財,主富。

『三月乙木』

常理:乙生辰月,財星當令,陽氣日熾,先癸後丙,水火互濟為宜。

變理:身強,用丙丁洩,但支直藏水。

乙強通常不用庚制;惟枝葉繁茂,見己庚出幹,財官雙美,春深木老,姑又用之。 印星太多,水泛木浮;又喜丙戊,用財破印。 財多身弱用劫,煞強於身用傷。見庚辰時,化金失時,得運相助,方許富貴。若透兩庚,忌合不化,得丁火破之,或許一富,然非上格。

『四月乙木』

常理:乙生巳月,傷官當令;火炎土燥,木性枯悴;調候為急,專取癸水,水弱又喜庚辛發水之源。

變理:總之三夏用神,不離金水;有金無水,乙木克洩交加,殘疾之命。支成金局金方,又見庚金透出,無火破格,可作化金格論,大貴。

『五月乙木』

常理:乙生午月,專用壬癸,水弱,又愛庚辛;庚壬丙透,顯貴必然。

變理:有金無水則為“克洩交加”,殘疾之命。有水無水,則名“水無源頭”,富貴不久。

除特殊格局外,五月乙木必以水為真神;癸水力弱,壬水為先,庚壬兩透,必主貴顯。

『六月乙木』

常理:乙生未月,財星當令。大暑之前,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氣漸退,金水漸進。身弱,仍喜癸壬,支通寅卯亥字為美。或幹見丁壬,暗輔木氣,亦有衣祿;用癸最忌戊制己混,轉為下格;有甲為救,小名小利。

變理:若金水太多,局勢轉寒,可相機取丙為用。

若支成木局而身強,得丙洩秀,得癸潤乙,水火互濟,亦可取貴。故丙癸兩透,富貴極品,丙透無癸,原局失潤澤之功,不外常人。 財星當令,原局無印比生助,格成從財,亦可富貴,一見印劫,則作財多身弱論。

『七月乙木』

常理:乙生申月,官星當令,庚金司權,乙必受傷;凡乙木身弱,最宜比肩,幹見甲,支見寅,木氣自旺,所謂“藤蘿系甲,可春可秋”,即是指此而言。

變理:庚金透出,乙必受傷,專用己土汙金培木,富貴奇格。

用水印化煞亦可,但防金水太多,水泛木浮,又須相機而配戊土。用丁食神制煞者,首要身強;若然身弱,恐克洩交加。 乙木幹見甲,支見寅,或支下成方成局,乙木轉強,可取庚官,真神得用,富貴非輕。見庚辰時,從金格得時,大富大貴,原局歲運皆忌丙丁破格。

『八月乙木』

常理:乙生酉月,七殺當令。乙木絕地,首要身強;柱見甲寅,藤蘿系甲最妙。

變理:身強,用月令辛煞,真神得用,富貴定然。

身強金更強,喜用丁制,為食神制煞,貴多就武;寒氣將增,相機要用丙火,故身強得辛丙丁透者,大貴之格。 身弱用癸,仍要幹見甲,支見寅為妙。乙為蘭桂之蜀,秋分前,火氣未除,蘭桂未開,癸前丙後。秋分後,蘭桂已開,寒氣漸深,丙先癸後。

『九月乙木』

常理:乙生戌月,財星當令,乙臨燥地,且日元失令,專取癸水生身潤局。水弱,又喜見庚辛發水之源;故癸辛兩透,煞印相生,富貴定然。有癸無辛,富貴不久,有辛無癸,必主貧賤。

變理:財星當令,若財多身弱,喜見甲寅,“藤蘿系甲,可春可秋”,但用比劫者,忌見庚辛。

身強用丙丁洩者,戌月火有餘氣,真神得用,亦可致貴。 身強亦可取庚制,戌月有財生之,富貴可圖。

『十月乙木』

常理:乙生亥月,印星當令,水冷木凍;調候為急,先取丙暖,壬水司令,不可無戊。

變理:身強見丙戊兩透,富貴必然。

若支藏一兩點壬癸,可以無戊,但不可以無丙;寒木向陽,方主富貴。無丙用丁,富貴稍遜。 身弱,可取亥中壬甲為用,但原局須見丙,否則水冷木凍,兩者無生受之象;水火互濟,方主生髮。若支成木局,曲直仁壽格失時;如見丙戊,方許富貴。

『十一月乙木』

常理:乙生子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丙透有根,自然富貴;丙藏寅巳,亦有功名。

變理:用丙忌壬癸破害,得戊己為救,亦有衣祿。

冬水太旺,壬透無戊,得己出幹,丙火為助,大富貴命;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再有丙暖,自然福厚;並非用己財破印,務須注意。

『十二月乙木』

常理:乙生丑月,財星當令,醜為溼土,氣尚寒冽,專取丙火為貴;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無壬來克,富貴必然;丙火藏支,亦有名利;無丙貧賤,運走東南可主小康。

變理:財星當令,戊透土多,為財多身弱,專取甲寅比肩分財,格局主富,但亦不能缺丙暖局。

大凡三冬之木,不懼身弱,因月令自有癸水,最懼局中無丙丁,水冷水凍,兩者無相生之象。

『正月丙火』

常理:丙生寅月,印星當令;丙得長生,氣自生旺。身強喜壬相濟;惟印星司權,能化壬煞,故又須見庚,掃木存水;身強見壬庚兩透,財滋弱煞,富貴定然;壬透庚藏,異途致貴,富多貴少。

變理:原局木多火塞,專用庚財破印,亦可致貴。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極而用戊己洩者,一富而已。 若身弱者,當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貴必然;但仍要見壬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貴。 壬多,煞強身輕(非弱),見戊制壬,柱見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貴。身強方能用食傷,若煞強身弱用食傷,流氓之徒。

『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卯用,印星當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強。身強專用壬水,更須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貴顯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變理: 如無壬癸,身旺用己洩,傷官生財,小富而已。

若然身弱,專用月令乙印,正氣印星,富貴非輕;若以丙丁祿刃為助,敵煞則貴,分財主富,統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三月丙火』

常理:丙生辰月,食神當令,丙火漸強,專取壬水,戊土當令,濁水不貴,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捨,必先觀戊己出干與否而定;土一出幹,必須見甲。

變理:身強,專用壬水,水弱,輔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洩氣,食生財,財滋殺,富貴無疑。

身弱,先取甲木,仍須壬輔,煞印相生,富貴非輕。壬甲兩透,富貴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強,無壬用癸;身弱,無甲用乙;惟配合略遜,富貴俱小。身強用食傷洩者,富多貴少。

『四月丙火』

常理:丙生巳月,日元得祿,專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發源;調候為急,無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貴乃小;支見申字,亦有名利,亥子沖月,成中有敗。

變理:總之四月之丙,炎威莫當;見庚壬兩透,無戊制壬晦丙,富貴非輕;庚癸兩透,富多貴少。

若滿盤皆金,不見比劫,為“火長夏天金疊疊”,大富之命;歲運以西北為美,東南為殃。 丁火出幹,支見午刃,又得壬透,名“羊刃合殺”,威權顯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身弱用比劫亦可,敵煞則貴,分財則富,此乃命理通例。

『五月丙火』

常理:丙生午月,日元陽刃。身強,專用壬水,庚辛為輔,庚壬兩透,富貴雙全;一見丁合戊制,便為常人。

變理:支見申金,內有金水相生,得運相濟,亦可小發。 身強若得二壬一庚出幹,大富大貴,其餘皆同四月。

四五六月夏火當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輔為貴,煞印相生,富貴非輕。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柱無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貴上格;運行東南為福,西北為殃。

『六月丙火』

常理:丙生未月,傷官當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後,原局若屬火土兩旺者,用神仍不離壬庚,此即身強用財煞之理。若煞身弱,仍用甲印,亦須見壬,煞印相生,富貴有準。

變理:未月火土皆為旺氣,若火強土更強 得金洩土旺氣,火土傷官用財,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強,蓋身弱不能任財也。

若原局土旺洩火,得甲乙出幹,制土生身,名『火土傷官佩印』,運行北方潤局,大貴奇格。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

『七月丙火』

常理:丙生申月,財星當令,丙火退氣,首在身強。若然身強,專用女令申中長生之壬,祿旺之庚,真神得用,富貴非輕。身強得一壬透,月令自有旺金生之,富貴無疑。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財星當令,財旺破印,故用甲印者,相機配以比劫制財方妙。

變理:財旺破印,或見煞來調解亦可,故身弱見壬甲無透,必貴之士。

身煞兩強,月戊食制煞,多以武貴。 或壬多見一戊,必為秉權顯宦。

財多身弱,專用比劫者富,但申月之丙,申中有壬,則其不止一富,抑又可貴。

『八月丙火』

常理:丙生酉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能任,支通寅巳午為美。

變理:身強得壬透,富貴兩全;壬水暗藏,小名小利。

無壬用癸,但富貴不久。壬癸不見,功名無份。身強用壬,如見戊破,轉為食神生財,富而不貴。 若然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貴。壬甲兩透,煞印相生,富貴有準;復得月財成“財煞相生不礙”,富貴非輕。 財多身弱,專用比刼分財者富而不貴;因酉月純財,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貴。

『九月丙火』

常理:丙生戌月,食神當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食神洩氣,身弱,取甲為先,以印製食生身,次用壬水滋養甲木。壬甲兩透,煞印相生,富貴功名,出於正途;無壬用癸,異路功名。

變理:若然身強,專用壬庚。

戊己不出幹,甲木不須配用。 若支成火局,幹見比劫,則又須壬庚參用。設若局無金水,一片木火,格成炎土上失時,運行東南,仍可富貴,運入西北,必主孤貧。

『十月丙火』

常理:丙生亥用,七殺當令,火縱疊見,亦屬有利;尤妙根通寅午;身弱,專取甲木,月令有壬,煞印相生,富貴有準。

變理:若壬水出幹,又要見戊;但食神制煞,首要身強,否則仍取印星化煞為美。

丙火支得祿刃,或成火方火局,專取月令壬水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丙火以壬取貴,本忌戊已濁水,但十月丙弱壬強,無甲透者,見戊已出幹,因亥中有甲,專取已火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富貴奇格,運行南方,必主貴顯。 若干見辛,支見辰,又見水多,名“化合得時”,大貴之格。

『十一月丙火』

常理:丙生子月,官星當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強。若身強專取子中癸水為用,正氣官星,富貴非輕。若身強煞亦強,見壬煞出幹,則又須見戊,食神制煞,富貴必然。身弱.不可無甲出幹化煞生身;若無甲木,名利皆虛。

變理:煞強身弱,無甲化煞,無戊制煞 專取己土傷官混壬,亦可得貴。若得甲出,己土混壬培木,富貴非輕。

支得一寅,內藏丙甲,亦主衣祿。 丙火無根,無印卻來;壬煞太旺,無食傷出制;作棄命從煞格論,運走西北,富貴非輕。

『十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丑月,傷官當令;丙氣被洩,身弱為慮。身弱專取甲木為用,又須見丙比暖局。大凡三之冬之命,取甲印為用者,首要局暖,否則濕木無焰,木火無相生之象。故身弱見甲丙兩透,富貴定然。或甲透而支見寅午巳一字亦佳。

變理:若然身強,又喜壬庚。

身強見己火洩秀,無甲乙克破,主聰明性傲,小名小利;因火土傷官失令,格難取貴。

『正月丁火』

常理:丁生寅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日元頗強;身強,原局杛多火塞,見庚掃木,月財破印;故見庚甲兩透,病重得藥,自然富貴;無庚破甲,名“身旺無依”,非貧即夭。

變理:身強,見庚壬並透為財官格,雖可富貴,但配合非佳,非上格也。若身強而水更強,煞強於身,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功名異路。

壬透又得寅時,無庚破格,丁任化木得時,富貴非輕。支成火方火局,無滴水相濟,又見甲木出幹,為假炎上格,因不得時,僅主衣祿;運喜東南,忌西北。 若然身弱,專取月令甲木,或得庚甲兩透,劈甲引丁。

『二月丁火』

常理:丁生卯月,印星當令;身不懼弱,最怕母慈滅子,木多火塞;身強印多,先取庚金;春月木旺金弱,相機配以己土。

變理:身強用庚,忌見乙庚齊透,貪合破格,即為常人。

丁火昭融,其性柔中,若非旺極,不喜壬官,單用癸煞;運行西北,亦主大貴。 身強單月巳中一點長生之庚,名“吉神暗藏”,運入西方,大貴之命。若然身弱,要見甲庚,無庚不能劈甲,無甲不能引丁;總之,二月丁火,身弱見庚甲,富貴必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三月丁火』

常理:丁生辰月,傷官當令,戊土洩火,身弱為慮;身弱,專取用庚,劈甲引丁,為弱丁之特殊用法;甲庚齊透,富貴定然,配合取貴,不以克論。甲透庚藏,亦為儒透;庚透甲藏,小名小利。

變理:若見戊己出幹,洩弱丁火,有甲出制,小貴可圖。

若木印太多,則又要見庚為上,以財破印,異途致貴。 若水煞太多,煞多身弱,非貧即夭;有甲化煞生身,或支通巳午寅字為佳;乾透戊己,用食制煞,則又許其富貴。

『四月丁火』

常理:丁生巳月,劫財當令,丁仗丙威,火氣自旺。身強,用癸為上,用壬次之;水弱,又喜庚辛發水之源。總之,四月之丁,身強見金水兩透,富貴定然。

變理:若柱見丙火出幹,名“丙奪丁光”,其氣類於丙火,可當丙火論。若見己庚出幹,支藏壬癸,食神生財,富而不貴。

若庚辛出幹,原局無水,身財兩旺,本為富格;但巳月庚金長生,用神有氣,還金水流年,亦可致貴。 丁火柔中,火縱旺亦不能作炎上格;若見甲丙出幹,名“甲引丁光”,類似炎上格,運入東南,五福三多。 身弱,專用月令丙火,真神得用,富貴非輕;用甲印不為上格,因用神失令及無力之故。

『五月丁火』

常理:丁生午月,月令得祿;身強專用壬庚,庚壬兩透,富貴雙全;得一癸透,名獨煞當權,權貴武職;壬癸藏支,亦非白丁。

變理:用壬癸見戊制已混,或見甲木出幹,洩水生火,勞碌常人。

若原局金水太旺,身弱,取月令午中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丁火陰柔之質,火縱旺亦不作“炎上格”論。

『六月丁火』

常理:丁生未月,食神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後,丁火退氣,身弱,見庚甲兩透,劈甲引丁,丁火自強;但體用非旺,故僅屬小富小貴。

變理:若戊己出幹,洩弱丁火,可專取甲木,用印製食生身;原局命燥,相機配以一兩點癸水。

若然身強,可取癸庚,財滋弱煞,貴而有權。 若身強見庚辛透幹,月令自有食神生財,格局轉富;金藏,運入西北,亦可小富。

『七月丁火』

常理:丁生申月,財星當令;若然身弱,定須丙丁巳午為助;比劫分財,格局主富。若然身強,專用月令金水,真神得用,富貴有準。

變理:凡丁火身弱,多以庚甲取貴,蓋有庚劈甲,方能引丁;次之方取丙火,若身弱得庚甲丙齊透,大貴之命;因取庚金劈甲引丁,又懼庚財當令破印太過,故相配以丙火,調配得宜,理應大貴。

身弱用甲,無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要有丙晒乙方為合格,主富多貴少。

『八月丁火』

常理:丁生酉月,財星當令;身弱,甲庚丙齊透,大貴。有甲有丙,富貴有份;無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火弱而難長明,富貴不久。

變理:若原局水多,癸水出幹,煞強得己土出制,食神制煞,富貴上格;但丁日必須支通有根,否則克洩交加,貧賤凶夭之命也。

若然身強,又要見壬癸透幹,月令自有旺財生煞,富貴定然。

『九月丁火』

常理:丁生戌月,傷官當令,土洩火氣,身弱為濾。身弱,見戊己出幹晦火洩身,專取甲木,制土生身,為“火土傷官佩印”,若支下有一兩點壬癸滋甲潤局則更美。

變理:若身傷兩強,見庚辛出幹洩土,【火土傷官】用財,真神得用,不止一富,抑又可貴。

原局火木太多,丁火轉旺,則又以庚壬為用,富貴可求。 原局土多,不見甲印壬官,為“傷官傷盡”,格局變為“稼穡”,富貴上格。寒土喜火,取丙丁為用,歲運亦喜南方。

『十月丁火』

常理:丁生亥月,官星當令;身弱,專用甲木,即“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之理。原局最要有丙,否則溼木無焰,木火無生受之象。

變理:無甲用乙,但乙為枯草,氣微力弱,富貴不久。

丁火見丙,或支成火方火局,丁火轉強,反取用令壬水為用,真神得用,拾功名如草芥。丁火強,而壬癸更強,可取戊土為制,傷官制煞,亦有權貴之份。 總之,十月之丁,丙丁疊見亦有利,支下通根則更美。

『十一月丁火』

常理:丁生子月,七殺當令。身弱,專取甲木,但不可無丙暖局,否則溼木無炎,甲不生丁;丙甲兩透,富貴定然;若兼庚透,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大富大貴。身弱,得支通巳午,或得比劫助身敵煞,水火對峙,無木引通者終非上格。

變理:若身煞兩強,水火相當,則取戊己制煞為上格。用食傷者,首要身強,此乃命理通例。

身弱,見壬透有丁合,暗化木氣,癸透有戊合,暗輔火氣,小名小利。 若煞身強,取月令七煞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十二月丁火』

常理:丁生丑月,食神當令,身弱,用甲引丁,用丙暖甲,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

變理:己食當令,如見戊已出幹,洩弱日元,不可無甲印製食生身,原局亦不可無丙照暖。

若然身強,反取癸辛為用,財來滋煞,貴而有權。癸辛皆為月令旺氣,真神得用,自可取貴。

『正月戊土』

常理:戊生寅月,七煞當令;餘寒未盡,先取丙火。木旺土崩,煞重身輕;身弱,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有丙,甲透無妨;有甲,癸透無妨;得癸甲丙三透,大富大貴。因寅月丙甲戊皆為旺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戊土身弱,丙先甲後,煞印相生,富貴有準。

變理:身強,甲先癸後,財滋弱煞,貴而有權。

春月之戊,雖以丙火為正用,但原局火多,又須見壬癸互濟,用財破印,格局主富。火多土強,印星太多,若無壬癸財星破之,格局偏枯,僧道之命。

『二月戊土』

常理:戊生卯月,官星得令,木氣愈強,土愈受克,身弱,仍用丙丁化煞生身,格可取貴。若然身強,或火印太多,必又取壬癸為用,以財破印,格多主富。

變理:身強,見甲出幹為上,乙透次之,若藏支下,富貴皆小。

月令乙木為正氣官星,身強取月為用,貴多就武。因乙見戊 力有不足,格局配合略遜之故。

『三月戊土』

常理:戊生辰月,比肩當令;日通月氣,身主自強。身強,取甲為先,癸丙輔之,為財滋弱殺格。身弱,以丙為先,甲癸次之,為殺印相生格。

變理:若火太厚重,木不能克,旺極直洩,取庚辛為用,亦可富貴。

身強見壬癸有根,主富。身強無甲壬,身弱無丙甲,愚賤之命。辰月戊乙癸皆為旺氣,財官有氣,富貴自易,但首在身強能任。

『四月戊土』

常理:戊生巳月,日元得祿;調候為急,先取癸水。身強,先癸後甲,土旺見甲癸為財滋弱煞格;若火太旺癸弱,可取壬水制火,若得庚辛發水之源,則富貴自高。

變理:身強見癸甲兩透,無破,富貴非輕;一透一藏,亦有名利;壬癸藏支,亦有衣祿。

身強見庚壬,富多貴少。 若然身弱,專取月令丙戊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支成火方火局,見癸化火,又無比劫破格,運入東南,大富大貴。若支成金局,壬癸或藏或透,名“土潤金生格”,富貴非輕,但首在“土潤”二字。 若一派火土,不見金水,格成專旺,類“稼穡格”,富貴非輕;喜溼土運,忌水運反激火氣;不怕甲乙,因木氣盡洩於火。

『五月戊土』

常理:戊生五月,月令羊刃;調候為急,先取壬癸;土質厚重,次取甲疏。身強,壬甲兩透,富貴定然;復得辛來發水之源,大富大貴,若透庚金,能傷甲木,原局有水化解方主無疑。

變理:金透水藏,轉為食神生財,一富而已。

無壬用癸但水力較弱,縱有金生,福祿皆遜。 若然身弱,專用午中丁己,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四柱土多,比劫林立,格成專旺,理同四用,但原局歲運怕以溼土為宜。

『六月戊土』

常理:戊生六月,劫財當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用壬用癸,皆可致貴大暑之後,火雖不炎,土則尚燥,局中仍以有一兩點癸水為美。

變理:六月之土,最為厚旺,身強得辛癸甲齊透,富貴極品。

總之,六月之戊,身強不離甲癸,為“財滋弱殺格”。身弱專取甲丁,為“殺印相生格”。 六月土旺,身強金多,專取金來洩秀,不貴即富。 癸透無根,支成火方火局,無比劫破格亦可致貴。若癸通辰醜,有根破格,仍以水財為用,可以一富。

『七月戊土』

常理:戊生申月,食神當令;土被旺洩,恐成虛浮。身弱,專取丙丁印星為用。用月令財星長生;財多身弱,專用戊比,或支寄巳午戌亦佳,;以比分財,富多貴少。

變理:若原局金強,洩弱戊氣,得丙透有根,制食生身,最為上格;因七月寒氣漸入,得丙暖土,氣得中和。

若然身強,專取月令庚壬,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身強,或用甲癸,成財滋煞,富貴兼之;但寒氣漸入,故癸甲丙齊透者,富貴極品。

『八月戊土』

常理:戊生酉月,傷官當令,土被金洩,身弱為慮;身強,不用甲殺,因甲煞受月令旺金所克,若原局有水,金轉生水而不克木。八月之土,身強專用月令傷官洩秀為上格。土金傷官格者,多主武貴。

變理:八月之戊被旺金洩之,故首要看身強能任否。

若土強於金,可專取金洩,為土金傷官,原局歲運最忌丙丁破格,柱見丙丁,轉求壬癸為救。若金強於土,土被旺洩,則要丙丁制食傷兼生身;用丙丁,忌壬癸,反求戊己為救;五行變化之道,亦類於此。

『九月戊土』

常理:戊生戌月,比肩當令,日通月氣,身主不弱;身強,專用甲疏,戌為燥土,又喜癸水;甲癸丙透,財滋弱殺,自然富貴;身弱,不離丙丁。

變理:九月戊土,身強,見金水出幹,富多貴少。

若支成水局,壬癸出幹,財多,四柱土多,支聚四庫,變為稼穡格,富貴極品;寒土喜火,亦專用丙。 支成火局,見癸化火,失時不貴,如得火運來助,亦有小名小利。

『十月戊土』

常理:戊生亥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身弱,自然亦以丙印為用。

變理:身弱,見丙甲丙透,富貴定然,丙透甲藏,富貴略遜。

有丙無甲,尚有衣祿;有甲無丙,壬水生甲,甲來克身,貧夭之命;故十月、十一月之戊,著重一丙。

月令財旺,若壬癸透出,財多身弱,幹有戊透,支通生旺,比肩分財,自然鉅富。但原局仍須有丙,方為上格。 戊土身強局暖,反取月令壬甲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十一月戊土』

常理:戊生子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身弱,見丙甲出幹,或支見寅巳,富貴自高;透丙藏甲,亦許富貴;總之,冬月之戊,調候為急,支見一巳,亦為名流之屬。

變理:若然壬癸出幹,財多身弱,專取戊土比肩為用,自然大富。但仍要得丙為配。

戊土日元,若支聚四庫,火土相雜,身主轉弱為強,則又反取月令之癸財為用,格可一富。因子不同亥,亥中壬甲,財殺相生,身強任之,富貴兩全;但子中獨財無殺,只許一富。如見甲木出幹,財殺相生,方許富貴。

『十二月戊土』

常理:戊生丑月,劫財當令;戊通月氣,日主不弱;調候為急,丙火為尊。身弱,得丙甲兩透,顯貴之命;丙透無根,運入南方亦可富貴;有甲無丙,殺來克身,非貧即夭。丙甲俱無,大都常人。

變理:若原局火多,戊火轉強,得一壬透,以財破印,富中取貴。

醜藏己辛癸,若見辛癸出幹,得丙透為用,為土金傷官佩印,大貴之格。 四柱土多,支聚四庫,變為稼穡格,仍取丙丁為用神,最忌入東方運逆旺破格

正月己土』

常理:己生寅用,正官當令;餘寒未盡,先要丙暖。木為本氣,若見甲乙雜出,煞強身弱,則更需丙火化殺生身。

變理:卑溼之火,最忌見壬,壬癸透出,又要見成,戊弱喜丙,財多身弱,用比分財。

若己土支聚巳午,轉弱為強,身強用甲,富貴非輕。總之初春己土,身弱用丙,身強用甲,皆可取貴,因丙甲皆為月令旺氣。

丙甲兩透,癸水藏支,配合中和,富貴極品。無甲用乙,但嫌力弱,雖貴亦主奸詐。

『二月己土』

常理:己生卯用,七殺當令;殺強身弱,專用丙火化煞生身。若無丙印,或得支通巳午戌亦佳;身強喜甲疏癸潤,為用財生官,甲癸兩透,富貴定然;又得丙透,位高權重。

變理:若支成木局,乙透天干,專取庚金破木,亦須己土身旺方可用傷制殺;傷官制煞,貴多就武。無庚用丙,無丙用丁,化殺生身,富貴可期。總之,用丙忌壬辛,用甲忌庚己,用癸忌戊己,一見忌神,貴不能大。

『三月己土』

常理:己生辰月,劫財當令,己辰皆為溼土,故仍以丙火為先。身強喜甲,可以無丙;身弱,不可無丙生身。故三月之己,得丙甲癸齊透者,富貴極品;身強得甲癸者為財官格,身弱得甲丙者為官印格。

變理:辰中乙癸戊皆為當旺之氣,癸乙或癸甲出幹,為雜氣財官格,必然富貴;但首要身強,支通巳午未方佳。見甲或會為化土格,但辰月有乙暗破,專旺不純,得取丙印化之,方許富貴。

『四月己土』

常理:己生巳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癸水為重;己為濕土,亦要有丙方實,故局中仍喜癸丙兩見;癸水於四月為絕地,又要有庚發水之源,配合無瑕,富貴極品;故四月之己,得丙癸庚齊透者為上格。

變理:四月之己,調候為急,幹見癸水,復得庚辛來生,即使無丙,亦可富貴;最忌戊出,合癸傷用,變為下格。柱為丙者曰孤陰,無癸者曰旱田。

『五月己土』

常理:己生午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專用壬水;五月水弱,復得庚辛來生,功名穩取,用癸則屬異路功名。

變理:有水無金,水無源頭,富貴不久,虛名虛利。 有金無水,食傷生財,格局轉富。

『六月己土』

常理:己生未月,比肩當令;未為燥土,仍以癸水潤土為上。身強土厚,得甲疏癸潤,為財官相生。

變理:六月之土,為諸月中最厚旺者,旺極宜洩,得金洩其旺氣,不貴即富。原局金不須多,交入西方,用神得地,自然富貴。

六月之己,至為厚重,見甲本可化土,但土氣太燥,不可無水,有水防生木破格;故六月之己,極少化合。

『七月己土』

常理:己生申月,傷官當令,子旺母虛;先取丙火制金暖土,次取癸水洩金潤土,身弱,癸丙兩透,富貴之命,水火既濟,不以克論;壬丙兩透,異途武職。丙透無癸,亦有名利,有癸無丙,便為常人。身強,專取月令庚洩壬潤,真神得用,富貴定然。

變理:身弱,專取丙印,尤其月令庚傷當令,己被庚洩,亦取丙印製傷生身。若壬水出幹,財多身弱,專取戊劫分財,亦要丙印來生方為上格。

『八月己土』

常理:己生酉月,食神當令,取用理同七月,仍以丙火為尊,癸水為輔。身弱,見癸丙兩透,隔位不尅,功名穩取。武職必顯;有癸無丙,終亦貧寒。

變理:身強無丙,支成金局,癸透有根,富多貴少。

土金傷官喜佩印者,身弱取丙印製傷 兼生身之法;七月為傷官格,八月為食神格,食傷一理,取用不殊。

總之,八月之己,身弱取丙,身強用月令當旺之食神皆為正用。

『九月己土』

常理:己生戌月,劫財當令;身強,得甲透者,一富而已。身弱,仍須丙甲,可以取貴。

變理:身強,最喜幹見庚辛,再得癸潤,貴而且顯;無癸得壬,富貴勞碌。

食傷多,身弱,得土金傷官佩印,富貴非輕,且戌月土金火皆為月令旺氣,體用同宮,富貴極品。

『十月己土』

常理:己生亥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用丙則忌癸,財星當令,相機用戊,用戊則忌甲;原局有丙,甲透無妨,煞印相生,富貴必然。

變理:財星當令;財多身弱則用戊,劫財分財,格局主富,但原局不可無丙。煞強身弱,當取丙印化煞生身。

身強,專取甲木,得月令旺財生之,富貴非輕,但原局要有丙暖,否則濕木失用,不能疏土;凍水凝結,不能生甲。

『十一月己土』

常理:己生子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火暖。乾透丙火,支見寅巳,富貴必然。

變理:用丙最忌壬癸剋制,又須見戊為救。

無丙用丁,僅主衣食寬裕,如有火運,亦可發跡。 財多身弱,先用戊土,次取丙助。 若然身強,得月令旺財,自可大富,但原局仍須有丙暖水,方可許之。

『十二月己土』

常理:己生丑月,比肩當令,己丑皆為溼土,得丙暖土實土,又得甲木來生火,官印相生,富貴非輕。

變理:溼土最忌壬癸出幹,名“水浸湖田”,貧賤孤苦。壬多則要戊制,劫財分財,富;有丙,富中取貴。

原局無丙,溼甲無用,身強見甲猶可;身弱見甲,煞重身輕無丙印化煞,非貧即夭。

醜中己辛癸同宮,庚透為食生財,得丁透丙藏,富貴非輕。

『正月庚金』

常理:庚生寅月,財星當令,餘寒未盡,先取火暖;財旺身弱,最喜庚辛,支聚申酉尤妙。

變理:身弱,本喜印生,但春月木旺,有土皆死,土印難用;若原局得丙火化木則無妨。

身弱用印,惡戊喜己,因戊土厚重,反有埋金之憂;書雲:“死金嫌蓋頂之泥”。

身強,得丙透則貴,得甲透則富;真神得用,富貴皆大。丙甲齊透,富貴兼之,一透一藏,異路功名。

『二月庚金』

常理:庚生卯月,財星當令;身弱,專用比劫,支聚申酉為上,;用印者,首要有火洩木,木不克土方可,理同一月。若然身強,得月令旺財為用,大富可期。

變理:二月之庚,若然身強得甲丁兩透,富貴定然,丁透甲藏,異途致貴。若然身強見甲丁並透,則須運行西方,始可富貴。總之,庚金身強,得丙丁則貴,得甲乙則富。

『三月庚金』

常理:庚生辰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庚金不弱,戊火厚重,最怕母慈滅子,火埋金。

變理:身強,如見戊透,取甲為用,以財破印為上。

身強,喜丁冶煉;故甲丁兩透,不見庚金破甲,壬制丁,當貴定然;丁透甲藏,不過一富。

總之,三月之庚,身強者,無甲則貧,無丁難貴。 若然身弱,先取己土,次取庚辛申酉,戊土勿亂用。

支全水局,無丙丁者,為“井欄叉格”,富貴非輕,運宜金水。

『四月庚金』

常理:庚生巳月,七煞當令;庚金長生,衰而有氣;但四月火炎土燥,調候為急,必以壬癸為用。書雲:“群金生夏,妙用玄武”,“夏金生水,名日反生”。

變理:丙透而有壬制,食神制煞,權高位重;壬藏,富貴俱小;用壬見甲,洩水生火,勞碌常人。

總之三夏之金,調候為急,先取壬癸,身強身弱,暫置勿論,不過身強者總比身弱者福厚。

『五月庚金』

常理:庚生午月,官星當令;調候為急,理同四月。專用壬水,癸水次之。五月水弱,又喜庚辛;既可生水,又可助身,故月五之庚,比食兼用為上格。

變理:有水無金,源流不遠,富貴皆輕,且不長久。

有金無水,金被火煏,不能生水,富貴難求。用水見戊,便是常人;有甲制戊,不失儒秀。 金透壬藏,亦可致貴;癸出帶辛,異途武職。

若原局無水,身弱,見己土出幹,溼土洩火生身,可以一富;運喜溼土及金水;戊為燥土,顯達無望。 原局火雖成方成局,丙丁出幹,亦不作從煞格。因午月丁己同宮,自然有印生身破格。

『六月庚金』

常理:庚生未月,印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氣漸退;金氣漸進,身強,宜丁冶煉;但土厚洩火,故宜配甲。

變理:身強,見丁申兩透,財來生官,富貴定然;有丁無甲,不過儒秀,有甲無丁,僅主衣祿;丁甲不見,貧賤之人。

若然身弱,先取己印,次取庚辛比劫。凡身弱者,最妙支下通根,否則縱幹見比劫,亦屬虛浮;所謂幹得三比,不如支得一根,即是此意。

『七月庚金』

常理:庚生申月,日元得祿;身強,專用丁火,次用甲木,財來生官,富貴定然,用丁則忌壬癸。無丁用丙亦妙;身強煞淺,假煞為權,運走東南,助起用神,武職顯貴。身強喜尅用丙丁,乃為不二之理;若原局無火見壬,專取壬來洩秀,金水雙清,亦可富貴,用水則忌戊。

變理:若支成水局,柱無丙丁,為“井欄叉格”,喜東方木運洩水之氣。若然身弱,取月令庚金比肩為佳;若取己印,則要通根四庫或巳午方美;因七月土虛,用神欠力。 七八月之庚,若身弱者,專用比劫亦可;原局木多,用比分財者富;原局火多,用比敵煞者貴。

『八月庚金』

常理:庚生酉月,日元羊刃;身強,專用丁甲,理同七月;但八月寒氣漸增,又宜有丙;且丙煞見羊刃,名羊刃駕煞,威權顯赫,出將入相;三者齊透,富貴極品。用火忌壬癸,若見壬癸,又須戊己出制;但戊己洩火生金,格局受損,富貴已遜。

變理:若支成金局,庚金旺極,柱無丙丁甲乙,可專用壬水洩秀,名“從革格”,富中取貴;原局歲運,皆忌火來破格。總之,七八月之庚,若身強身,取丙丁為用者至貴,取壬水洩秀者亦可貴。

『九月庚金』

常理:庚生戌月,印星當令;戊土司權,最忌土厚埋金;故身強者,先取甲木疏土,次取壬水洗金;壬甲兩透,功名穩取;甲透壬藏,富貴略遜;壬透甲藏,亦有清名。

變理:用壬甲,忌己合甲混壬。

若然身弱,專用己土,次取庚辛比劫為助。凡庚金身強者,最喜丁煉;況丁為月令旺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 無丁用丙,如支見酉,幹見辛為“煞刃格”,武貴權臣。

『十月庚金』

常理:庚生亥月,食神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旺水洩金,身弱為慮,若見壬癸出幹,食多。

變理:若支通申酉,幹見庚辛,異途武職;有丙甲而無丁,富多貴少,丙丁不見,必然貧賤。

用丙丁則忌壬癸出幹,若壬癸透,則須戊己出制,配合不美,僅主衣祿。

『十一月庚金』

常理:庚生子月,傷官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旺水洩金,食多身弱,則又要有戊為救,以印製食生身,但亦要有丙暖局為美。身強,見丁甲兩透,丙藏寅巳,富貴無疑。丙甲無透,丁藏支下,異途武職;丙丁無根,富多貴少。『十二月庚金』

常理:庚生丑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丙火為先;身弱,專用己土,但原局不可無丙,否則土金皆冷,兩者無生受之象。

變理:身強,仍喜丁甲,財官相生,丙甲丁三透者,大富大貴;有丙而無丁甲,由富致貴;有丁甲而無丙,白手興家。

總之,丑月之庚,若身強無丙丁甲者,多屬貧賤之命,除非合於外格,方許富貴。

『正月辛金』

常理:辛生寅金,財星當令。餘寒未盡,本喜丙暖;但辛金柔弱之質,忌官強成煞,故寅中有丙巳足。若然身弱,專取比劫為妙;月令財星當令,得比分財,不貴亦富;且身弱用己印者,亦須見庚劫為上,因月令甲財當令,財旺破印,不可無比制財。

變理:戊土厚重,有埋金之憂,而無生金之象;除非原局水多,食傷洩氣,方可取戊為用。

辛喜壬洗,見壬為貴,故身強見壬水者,富貴必然。 身弱見己壬無透,亦可富貴。己藏午,壬藏甲,異路之貴。

『二月辛金』

常理:辛生卯用,財星當令;財多身弱,專用比劫,財通明戶,局富無疑。身強,用壬用丁,皆可玫貴,但不可同時並用;用火忌水,用水忌土。

變理:身強見壬甲兩透,富貴。 用申中壬水,異途玫貴。

身弱可用己生,但要無甲出制,故原局最妙有庚比助。身弱,原局水多,壬癸出幹,則又要見戊止水,印製食傷,亦可顯達。

『三月辛金』

常理:辛生辰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辛金不弱,戊土司權,厚土有埋金之憂。辛金溫潤之質,雖強亦不喜火冶煉,最妙有壬癸洩秀。身旺用壬,通根月令,富貴必然。

變理:用壬則忌戊制,戊透又要有甲破;故身強得壬甲兩透,富貴必然;一透一藏,異途致貴。或支得亥字,中有壬甲;支有申字,內有庚壬,皆有小名小利;身強而無壬甲者,貧賤必然。

若然身弱,仍用己印,或得比劫為助。

『四月辛金』

常理:辛生巳月,正官當令,辛金珠玉之質,最忌火克,又忌土厚埋金,四月火土俱旺,故先用壬水調候,次取庚金助身洩土生水為妙。

變理:若戊土透出,有甲出救亦好,但仍要有水滋潤方可。

身強而見壬癸出幹,富貴非輕;癸透壬藏,富多貴少;支下見亥子申,戊己不透,亦可小富。 戊己出幹,見甲為救,衣食無虧。

若然身弱,仍取壬癸為先,因調候為急,身強身弱皆可暫置勿論;次取庚辛比助亦妙,因見比劫,既可助身,又可生水。 身弱用己印,亦首要壬癸潤土,否則燥土不能生金。

『五月辛金』

常理:辛生午月,七煞當令;調候為急,先用壬水,次喜庚辛申酉等字為助。

變理:身弱用己印,原局亦要有水,否則燥土不能生金,理同四月;故身弱身見壬己兩透,支下藏癸,顯貴之命;己透壬藏,異路功名;無壬用癸,但力弱而福小;無己見戊,提防土厚埋金;若然土厚,又須有甲出制,壬癸潤木。 若然身強,仍取壬癸。

『六月辛金』

常理:辛生未月,印星當令;未為燥土,故仍以壬水為先;土厚懼埋金,輔以庚金洩土生水則更完美。

變理:若然身強,見壬庚兩透,富貴必然;見一申字,用申中庚壬,亦可富貴。

用壬最懼幹見戊制己混,又須甲木為救;用甲木,又忌見庚金來破,犯者皆主貧賤。

『七月辛金』

常理:辛生申月,劫財當令,庚金臨官,辛得庚助,自然生旺。身旺,專用申宮一點壬水洩秀,亦可富貴;見壬出幹,富貴非輕,因壬為月令旺氣;用壬忌戊,見戊有甲為救,衣食裕如。

變理:除非原局水多,洩金過甚,否則七月無用戊之地。

七月之辛,用壬為貴;用丙丁者非上格。若然身弱,專取用令庚劫為助,亦有名利;無庚辛亦可用己土。

『八月辛金』

常理:辛生酉月,日元得祿;身強,專用壬水洩秀為尊;金白水清,富貴非輕;壬不在多,書雲:“水淺金多,號曰體全之象”,必主富貴;用壬見戊,制用埋金,夭貧之象;見己土混,則壬愚懦。

變理:辛強無壬,見丁姑亦用之,主衣食豐裕;但因原局無水洩秀,個性剛頑誤事。若然身弱,專取月令辛比為助,或取己土生身。

『九月辛金』

常理:辛生戌月,印星當令,身不愁弱,而獨懼土厚埋金;故九月之辛,戊己出干與否,關係極大;戊己一出,必須見甲。

變理:身強,專用壬水洩秀,用壬忌戊,故又配甲為上,壬甲兩透,富貴裕如;壬透甲藏,富中取貴。甲透壬藏,亦可一富。

身弱,仍須用己,或取庚辛比劫為助,亦可致貴;故庚壬出幹,有庚助身,有壬洩秀,名“一清澈底”,大富大貴,最忌戊來制壬破格。 辛金性喜壬水淘洗,身強無壬用癸,只能潤金,富貴俱小,且又勞苦。

『十月辛金』

常理:辛生亥月,傷官當令,壬水真傷官,調候為急,先取丙火,“水金傷官喜見官”;辛被旺洩,故亦要身強,得庚辛比助,支通由酉為上。身弱可用印生,但要有丙;官印相生,富貴有準。

變理:如原局水旺,壬癸透出,則先取戊止,次取丙火。

若然身強,得丙壬兩透,功名穩取,即一透一藏,亦主富中取貴。乾透丙,柱見壬,支成水局水方,為真化水格,大富大貴之命;最忌戊土破格,原局歲運皆然。

『十一月辛金』

常理:辛生子用,食神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丙壬兩透,隔位無疑,其餘理同十月。

變理:子月癸水當令;最忌癸水出幹凍金困丙,又須甲化方美;癸出不宜用戊制,因戊雖合癸,但亦制壬晦丙,終非所宜。

身強,見壬丙透,不見戊癸,富貴非輕,一透一藏,亦許富貴。 身弱,專用丙己,官印相生,或取庚辛比助。若水太多,方用戊制,亦要丙輔方可。

若庚辛透幹,支成水方水局,名“潤下通源”,不見戊土破格,大富大貴;歲運喜西北,忌東南。

『十二月辛金』

常理:辛生丑月,印星當令,辛通醜氣,日元不弱,惟土凍水冷,先取丙火;身弱,可用醜中己土生身,但須見丙,否則凍土不能生金;身強,仍喜壬洩,壬丙丙透,富貴雙全,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變理:三冬之辛,調候為急,先取丙火,無丙用丁,格局略遜。

辛金之性,喜洩惡克,身強身弱皆然,惟身強者,用丁有甲,為財滋弱煞,權貴武職。 丑月之辛,無丙,見甲丁,仍須壬透,秀氣流行,定為名儒。

『正月壬水』

常理:壬生寅月,食神當令;壬水由旺而衰,加以旺木洩氣,身弱為慮。身弱,專取庚金發水之源;餘寒未盡,最妙支藏丙火,金溫水暖。身強,寅中甲丙戊皆可用;甲丙兩透,食神生財,同為正氣,富貴定然。

變理:壬水日元,若柱無比劫祿刃,不必用戊,水旺,則不可無戊為堤。水旺用火,忌甲來破,原局有丙居中調停,見甲無疑。

『二月壬水』

常理:壬生卯月,傷官當令;木氣越強,水益被洩。身強,專用庚辛,木不透幹,單用辛金髮水之源;有木出幹,則又不可無庚掃木。身強,專取戊土止水;用戊又喜丙助,財滋弱煞,貴多就武。

變理:木多見火,先用庚辛破木,但金被火克,又要見壬破火,方許富貴。總之,二月之壬,弱者居多,有庚生身,自可富貴;庚強有根,大富大貴。

『三月壬水』

常理:壬生辰月,七煞當令;壬雖有根,但戊土司權,土厚恐有塞水之患。身弱,先用庚金洩土生水;次取甲木製土,隔位不尅,各盡其妙。

變理:故身弱見庚甲兩透,隔位不尅,顯貴之命;一透一藏,富貴有份。

若然身強,取戊制,用甲洩,皆可致貴。因甲戊三月有氣,富貴可求;唯戊甲不能同時並用,若二者同見,戊煞作受傷論。

『四月壬水』

常理:壬生四月,財星當令,財強身弱,先取壬水比肩分財,次取辛印生身。有金無水,金被火克,死金不能生水;有水無金,水無源頭,富貴不久。

變理:無壬用癸,但巳月有戊,癸被暗合不美,癸多方可用之。無辛可用庚,但辛能暗合丙火較妙。

總之四月之壬,身弱,專取金水,壬辛並透,富貴必然。

若支成水局,或金水滿盤,壬水轉弱為強,則反以丙戊為用。巳月丙戊當令,為“劫印化晉格”,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五月壬水』

常理:壬生午月,財星當令;財強身弱,必用比劫;但用壬有丁暗合不美,專專用癸水;用辛恐丁傷,故專用庚金。

變理:身弱,見癸庚兩透,富貴定然,壬辛兩透,富貴稍遜;若得兩壬夾一庚,支下通根,大富大貴;有壬癸無庚,只許衣祿。有庚無壬癸者常人。 若然身強,反以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六月壬水』

常理:壬生未月,官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雖退氣,但己土司權,壬被己尅,多以弱論。身弱,仍用庚辛洩土生身,故身弱者見庚壬兩透,位高權重;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庚壬者,最忌見丁,制庚合壬,清高而貧。

變理:水居土旺之時,最忌戊己出幹,煞多身弱,又喜見甲食出幹破土;故辛甲兩透,隔位不尅,富貴必然。甲透辛藏,異途武職;辛透甲藏,定主清貴。 若然身強,可用丁己、丙戊。

『七月壬水』

常理:壬生申月,印星當令;申中金水相生,日元頗強,先取戊制,次取丁火制庚;財滋弱煞,必然貴顯。身強見戊丁兩透,富貴定然;兩者皆藏,富中取貴。用戊丁者,最忌癸透,傷丁合戊,兩失其用,便為常人。

變理:無戊見己亦忌,因己能混壬,濁水不貴;壬水不清,富貴難求。若然身弱,專取申中得祿之庚。

『八月壬水』

常理:壬生酉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壬水自強;水強,仍以甲洩為美名為“水木清華”,富貴清高;因八月金白水清,縱然身強,用戊不美。 身弱,專取月令辛金為用,名“金白水清”,顯貴之士。

變理:若滿盤金多水少,或單見日元一點壬水,名“獨水三犯庚辛”,號曰:“體全之象”。即印多身弱,姑名“縱印格”,喜行壬癸比劫之運,洩印生身,金水兩清,富貴非輕。

『九月壬水』

常理:壬生戌月,七煞當令;水將進氣,但戊土司權;身弱,仍用庚辛,或得壬癸亥子等來助亦美;若戊己出幹,煞強於身,則要有甲出制;食神制煞,權貴之士。

變理:若支成水局,壬水轉強,則以甲洩為上,命主清貴。

苦支聚子刃,身強見戊為煞刃格,貴多就武。若原局再有辛為壬源,支見寅巳,暗藏火氣,暖局助煞,旗鼓相當,富貴上品。

『十月壬水』

常理:壬生亥月,日元得祿;壬為江河,江洋之論。調候為急,先取丙暖;水將氾濫,又喜見戊,身強,丙戊兩透,財滋弱煞,權貴之士。用戊忌甲破,見甲要己合,否則貧賤無疑。

變理:身強可取丙甲,暖水洩秀,亦可富貴。亥月之壬,甚少身弱,仍取庚辛,或取月令壬水比助;但局中不可無丙;否則凍金不能生水,水冷金寒,金水無交歡之象。

『十一月壬水』

常理:壬生子月,月令羊刃;壬水旺極,氣勢沖奔;時當冬令,調候為急;身強,先取丙火調候,次取戊土止水,丙戊兩透,富貴有準。戊透丙藏,亦有富貴;丙透戊藏,富多貴少。

變理:若水太旺,或原局戊土無力,專取甲木洩水為上;若支藏用神,取寅中溫燥之甲為佳,亥中濕木無用。

身強,用戊制不能見甲破格。 若然身弱,不外取印生比助,但原局斷不能少丙,理同十月。

『十二月壬水』

常理:十二丑月,官星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上半月,癸辛有氣;身強,取用仍同子月。

下半月,己土用事,金水漸弱;身弱,仍取庚辛,但切切不可無丙。

變理:戊己出幹,不能無甲出制;無甲,水土混雜,人必愚頑。總之,冬月之水,不見丙丁,大都貧寒。

『正月癸水』

常理:癸水生於寅月,傷官當令;木旺洩氣,首在劫印相扶,餘寒未盡,又喜丙暖。身弱,取辛生水,取丙暖局;辛丙兩透,隔位不合,或一透一藏,名“陰陽和合”,富貴非輕。

變理:若支成水局,幹見壬比,癸水轉弱為強,則又喜見戊透,但月令木旺,木必克土,又須見丙調解,才能用戊。 癸水身旺,可專用寅中甲木洩秀,亦可富貴。 乾透戊土又見丙丁,或時見丙辰,可作化火格推,富貴之命,一見壬癸破格,便為常人。

『二月癸水』

常理:癸水生卯月,食神當令;木神更旺,水益被洩。身弱,專取庚金破乙,輔以辛金髮木之源。庚辛兩透,無丁克破,富貴定然;庚辛不透,支見申酉醜,富中取貴;庚辛俱無,當人之命。

變理:若癸水太強,原局金多,見丁己出幹,大貴之命;蓋取丁破庚生己,以財破印滋煞,貴而有權。癸水不喜戊土,因戊土厚重,恐力不能任之,故以己土偏官為貴。

『三月癸水』

常理:癸生辰月,官星當令,癸水有根,但戊土司令;癸弱,仍取庚辛化煞生身。若戊己出幹;煞強於身,食傷制煞,見甲為貴。清明後,穀雨前,火氣未熾,癸水有氣,轉用丙火,名“陰陽承藹”,亦可取貴。穀雨後,土氣用事,癸水漸弱,總要見庚辛為美;用金則忌火,金透火藏最妙。

變理:三月癸水,見戊出幹,或為化火格。若支成水局,幹見壬比,癸水轉旺。身強,又喜己土出幹,丙火為助;財滋弱煞,權貴之士。

『四月癸水』

常理:癸生巳月,財星當令,兩戊司權,癸臨死絕;身弱,專用壬水制火,改以辛金生水,尤妙暗合丙火;身弱見壬辛兩透,富貴非輕。

變理:用辛者最忌見丁火制之,丙火合之,破格貧賤。用庚癸者,富貴稍遜;有木無金,先成後敗,有金無水,富人之命。

若原命局水強金多,反以巳宮丙戊為用,為“ 劫印化晉格”,運行火土,富貴極品;因丙戊為月令旺氣,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五月癸水』

常理:癸生午月,財星當令,丁己司權,癸水極弱;身弱,先取壬水,次取庚金,劫印互用,方主富貴。

變理:若原局有金無水,金被火傷,燥金不能生水,常人而已。

若原局癸水轉強,反用月令丁己,真神得用,富貴非輕;且必系出名門,鐘鼎世家。 若原局無印劫,支下火多,又見己土出幹,可作從煞格論,富貴之命。因午中丁已同宮,真神得用,富貴無疑,一見甲乙破格,貧賤之士。

『六月癸水』

常理:癸生未月,七殺當令,大暑之前,火土仍燥,專取壬庚,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退金進;若身弱者,可以無壬制火,單用庚印,但月庚印者,最忌丁破,轉為平常,故幹上仍有壬癸者為上。

變理:歷來推算癸水之命最難,六月癸水尤難;因癸水至弱至柔,為五陰之至,見印生比助,未必為強;見殺克食洩,未必為弱,強弱之間,未易分辨;但總而言之,癸水仍以弱者居多。

六月之癸,從弱亦不能作“從煞格”,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殺。若見壬癸出幹,支成水方水局,專取未中已殺為用。

『七月癸水』

常理:癸生申月,印星當令,申宮金水相生,癸水不弱,身強,幹見壬水,支多金水,即要有戊有丁,用財生官,富貴之命。

變理:若原命金多,又要見丁見申,用財破印,用傷生財;故身強見丁甲出幹,富貴定然;無丁用丙,格局稍遜;無丁見午,名“獨財得位”,富中取貴。用戌未之丁無力,雖能幹,富貴俱小。 若然身弱,專用申宮金水,亦可小富小貴。

『八月癸水』

常理:癸生酉月,印星當令,癸水至弱,旺而不濫;得八月辛金生之,正金白水清之時;有辛則源遠流長,有丙則全局溫暖;故身弱者,見丙辛兩透,隔位不合,富貴有準;丙透辛藏,亦有功名;最忌丁來傷辛,丙辛貼鄰相合,兩失其用。

變理:若干見壬,支成水方水局;癸水轉強則又不可無戊止水,丙火為佐。滿盤皆金,獨日元一點癸水,名“體全之象”,富貴非輕。 全局只得金水二行,不見丙火,名『金水同心』,格同從革;運喜西北,忌東南而破格。

『九月癸水』

常理:癸生戌月,官星當令,戊土司權,癸水被制;身弱,專取辛金,以印化殺生身;或以甲來破土,用傷制殺,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氣候漸寒,相機配以丙火;故身弱者見辛甲兩透,隔位不克,貴顯無疑;辛甲丙齊透,大富大貴。身強,喜用戊制,戊為月令旺氣,富貴非輕。

變理:身殺兩停,用甲為妙,食神制殺,主必武貴;縱然身強,原局不可無辛丙為輔;因癸無庚辛,源流不長,格局不高。

『十月癸水』

常理:癸生亥月,劫財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亥月之癸,旺中有弱,因亥中甲木長生,暗耗水氣。身強,用己殺為妙,但要丙輔。

變理:若柱見壬子,水變浩蕩,則當須丙戊為用,財官相生,富貴必然。

若支成水局水方,癸水過強,則又喜見甲丙,尤妙支下見寅,內藏丙甲為貴。身弱,專取庚辛,無丁來破,富貴有份;但原局必要見丙,或透或藏,皆為有益;否則水冷金寒,金水無生受之象。

總之,三冬之水,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貴,否則局無丙火,貧賤無疑。

『十一月癸水』

常理:癸生子月,日元得祿,調候為急,專取丙火;身強身弱,容後再論。身弱,先取庚辛,但不可無丙溫暖,否則水冷金寒,兩者無生受之象。隔位不合,富貴有準。

變理:苦幹見壬水,支成水局,氣轉沖奔,又要戊制,但仍要丙佐,財官相生,富貴必然;有戊無丙,終亦貧賤。

『十二月癸水』

常理:癸生丑月,七殺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身強,又喜戊己,丙火為佐;身弱,要見庚辛,但局中不可無丙午寅等字。

變理:凡冬月之火,必須通根寅巳午,有力方吉,有破則凶。 若壬水出幹,水專強,丙透有根,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貴,名“水輔陽光”,顯貴之士。

丑月己癸辛同宮,己辛出幹,又見丁透,夜生者貴,名『雪夜燈光格』,富貴奇格。

三冬之癸,氣屬當旺,但癸水至柔,雖旺而無沖奔之勢,故原局不見壬水助其洶湧,不必用戊,身強用己殺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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