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魯迅的一些感想(附胡適)

我對魯迅的一些感想(附胡適)

我經常在朋友圈看見謾罵魯迅的文章,我的朋友圈,應該是些很乾淨的人。對他們的謾罵魯迅,我很詫異,這超出了我的理解範圍。我只能談談我理解的魯迅,希望能讓遊移者對魯迅更多一些理解。

早晨又重溫幾篇魯迅的文章,感覺魯迅乃是一個純粹的人道主義者,他下意識同情那些受苦的人,至於會不會因此赤化,不在他的考慮之內。他不是精明的政客,不會計較諸多利害。他只是看見苦難就不平,實在是個有赤子之心的人,當然也有點世故。他恨鐵不成鋼,卻還懂得適可而止,懂得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

我認為魯迅一生都在為國人的心理痼疾而悲痛,他多麼希望國人能治癒這些痼疾,能回返文明和正常的民族之林。他的憤激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因此不惜嫉惡如仇,得罪人無算。有些流氓也看出了國人心理的痼疾,但並不為之悲痛,反而心中竊喜,因為利用這些心理殘疾,很可以為自己撈一把。在一般人,則把紅腫說成燦若桃花,讓國人沉醉在虛幻的自尊當中,渾渾噩噩,不知生死;在“英雄”,則用之打江山坐江山,奠定自己魚肉國人的地位。魯迅就如一個善良的長者,在街上看見一個殘疾小孩,悲憫不已,急欲將小孩帶到醫院醫治,卻無能為力;因為正有另一種人,在逼迫這小孩去乞討,甚或加重小孩的殘廢,以博取更大的同情,為自己獲取更大的收益。誠然,魯迅和後一類人是有相同之處,他們都目光敏銳,看到了國人的心靈扭曲,而對待他們的態度和目的完全不同。有學者叫李劼者,將兩者相提並論,可謂皮相之見。

魯迅和施蟄存之間有一個著名的筆仗,施推薦學生讀《莊子》,被魯迅激烈批評。若斷以常理,魯迅的確略微過激,然而不理解那時的環境,又怎能理解魯迅的反應?他說:“‘老新黨’們的見識雖然淺陋,但是有一個目的:圖富強。所以他們堅決,切實;學洋話雖然怪聲怪氣,但是有一個目的:求富強之術。所以他們認真,熱心。待到排滿學說播布開來,許多人就成為革命黨了,還是因為要給中國圖富強,而以為此事必自排滿始。”老新黨們知道國家要臻於富強,必須學習西方;新遺老卻記吃不記打,又要回歸傳統,把玩國學,又要在糞水裡載沉載浮,教他怎不憤懣。

魯迅讚揚日本人做事認真,“詆譭”中國人,“連搬動一張桌子都要流血”,很少看見五毛罵他漢奸,倒是見很多公知罵他顛覆中華傳統,卻不知那傳統吞噬了多少生命,催生了多少血淚。這個國家,真是無可救藥?

胡適對馮友蘭極為厭惡,對魯迅則極寬容,說魯迅是“我們的人”。可惜很多公知不懂,還把魯迅和胡適作為對立面,捧胡抑魯。胡適和魯迅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對於文化傳統的態度,他們都敏銳地看出,中國黑暗的文化傳統對人格有何等大的戕害。

有人說魯迅的問題,就是沒留學過歐美。我不這麼認為。一個人形成何種見識,恐怕更和性格和悟性有關。馮友蘭留學過歐美,卻滿腦子帝王意識;傅斯年留學過歐美,卻滿腦子叢林思想。魯迅的悲天憫人,對弱小者本能的同情愛護,很多留學歐美的人皆未夢見。

魯迅說,寫文章的人總不會去描繪大便和蛆。其實大便和蛆也是值得描繪的,至少可以給後人警醒,遠離大便和蛆。他還是仁慈。

崇拜屠夫,大概是原始人與生俱來的天性,在野蠻社會中,最能殺人的那位,肯定被目為英雄。這種思維,日漸文明後,才能逐漸擺脫。魯迅也曾為此深深痛苦,因為國人的思維恰恰還處在原始時代。

魯迅還沒有想到有些國人的壞,壞得比他所說的“我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還要徹底。那麼多國人已經移民西方,在文明國家享受文明的好處,卻從故紙堆裡尋章摘句,歌頌中國的劣根性。這樣的生物,他絕沒料到。

有個朋友周遊全球,曾對我說:“多出去看看,你就明白魯迅為什麼那麼著急,中國的人,心智落後一百年不止。”我說:“我不出去,早已知道魯迅為啥那麼著急,因為眼前的荒誕,已經看飽。”在中國,有些右派也大罵魯迅,不承認中國愚昧,要麼是裝傻意有所求,要麼是真傻無可救藥。

魯迅曾感慨,日本人辦事真是認真:“東北事起,上海有許多抗日團體,有一種團體就有一種徽章。這種徽章,如被日軍發現死是很難免的。然而中國青年的記性確是不好,如抗日十人團,一團十人,每人有一個徽章,可是並不一定抗日,不過把它放在袋裡。但被捉去後這就是死的證據。還有學生軍們,以前是天天練操,不久就無形中不練了,只有軍裝的照片存在,並且把操衣放在家中,自己也忘卻了。然而一被日軍查出時是又必定要送命的。像這一般青年被殺,大家大為不平,以為日人太殘酷。其實這完全是因為脾氣不同的緣故,日人太認真,而中國人卻太不認真。中國的事情往往是招牌一掛就算成功了。日本則不然。他們不像中國這樣只是作戲似的。日本人一看見有徽章,有操衣的,便以為他們一定是真在抗日的人,當然要認為是勁敵。這樣不認真的同認真的碰在一起,倒黴是必然的。”我從中看出了魯迅對中國人的悲憫,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凡事只是做做樣子;有人卻看出了魯迅漢奸,對中國人被抓說風涼話。人和人的大腦結構,竟如此大相徑庭。

看西方的史書,可以看到兩千年來,他們一直沒中斷思考政權的合法性問題(包括中世紀),任泉問題;看中國的古書(除了少部分純粹文學性、工具性的書),全是講“牧民之道”,牧者,治也;牧者,養也。都是一種高高在上的語氣。看得再多,也得不到一點現代政治的知識。所以,魯迅勸人不看或者少看中國書,是很明白的,因為腦殘就是這樣逐漸鑄成。

古文給人的閱讀感很好,這大約是白話文所不及的。我回憶中學語文課本,幾乎唯一有閱讀感的白話文是魯迅,“我在年少時做過許多夢,後來大半忘卻了”,只覺口舌生香,想一氣讀下去。

早晨迷迷糊糊尋讀了幾篇魯迅的文章,感覺自己比魯迅要直接一點,真誠一點。魯迅還是有些世故。他的某些觀點在嘴邊呼之欲出,但絕不出。因為他知道,有些真話,在這個可怕的國家裡,愚昧的人群中,還是不能說的。

美的文學作品,以及藝術作品,和美的女人一樣,最本質的特徵是潔淨。所以我不大愛看中國的農民小說,不潔淨。魯迅的文章最好,就好在潔淨。好的論文也潔淨。一切的美,都因為潔淨。

現在彷彿又是魯迅所處的民國時代,一些偽遺老遺少聚在一起,天天舉著儒學傳統文化的大旗吆喝,想佔山為王,也不過為了點蠅頭小利。可笑的是,他們中的大部分,估計連古書都沒翻過幾本。我有幾個一向尊敬佩服的學者,他們在古代經典方面功力精湛,但據我的親身交往,以及道聽途說,他們之中沒有一個幹這種無恥之事。想想魯迅對《學衡》派諸君的挖苦,時光又在倒轉;越是半桶水不到,越喜歡渾水摸魚。

重讀魯迅的文章。我感覺,那些恨魯迅的,看不到魯迅的單純,看到的只是他們不單純的心中那個偏狹的自己。

李慈銘寫《越縵堂筆記》,魯迅說其多偽,下筆之初,已經決定出版的,讀來很不舒服。胡適卻對之推崇備至,且追慕效法之。從此可見胡、魯性情的不同:胡適多少追求點偽,這符合人情;魯迅卻極意求真,難怪讓很多人不舒服。我個人雖覺得胡適不錯,但又極愛魯迅,大概既討厭虛偽,又對真誠的偽也能容忍。

魯迅對文章的審美早已經被章太炎固定了,簡約而詩意,還有內在的古樸,一輩子也沒掙脫(當然也沒必要掙脫)。他好可憐,雖然他對晚年的章太炎只有腹誹和憐憫。

魯迅說:“說話說到有人厭惡,比起毫無動靜來,也是一種幸福。”說得多麼的好啊!這是多麼純淨的心靈!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有人那麼討厭魯迅。

我認為白話文最好的標準是:簡約而又充滿詩意。點檢白話文興起以來的作家,只有魯迅達到了。其他人就算文學史上排行第一流的,也比他差一大截。簡約而充滿詩意的作品才經得起細讀。

1930年9月,胡適致信給一個叫夏蘊蘭的人,說:“你不願學英語,但我勸你學,因為這是一條打開眼界以求知的生路。故紙堆裡翻筋斗,乃是死路,不是少年人應該走的。”這和魯迅的勸青年不讀或者少讀中國書,何其相似乃爾。胡適和魯迅,真是中國現代文化的雙子星座。

《胡適年譜》一書,眉目清晰地勾勒了胡適一生的活動與思想。我愈發感覺胡適和魯迅真是同道,他們都認為,中國真正的惟一的敵人,不是帝國主義,不是封建主義,不是軍閥,而是愚昧。愚昧!!

蔣廷黻曾見魯迅和一群孩子玩一門青銅玩具炮,魯迅說它可能是唐代設計的,但他買時價格很低,因為他不信那是古董。蔣問為何。魯說:“如果我一定說是唐代的古物,別人就一定說他不是;如果我一開始說它可能不是,就不會引起爭論了。”魯迅其實是個與世無爭的人,誰知陰差陽錯,竟成了一個文學政治紛爭中的重要人物。

重讀魯迅的《采薇》,倍覺悲涼,伯夷、叔齊兩人並非被統治者所殺,而是被那些愚蠢殘忍的普通民眾所殺。“不食周粟”有什麼道理?可牲畜圈裡的牲畜就認同這套邏輯,哪個奪了天下,一根草就都該歸它。它的眼光本也照顧不到這麼遠,然而自有牲畜幫它監視。兩千年來,牲畜們都自告奮勇戴上街道的紅袖章。

剛讀到魯迅的文章:“我認識一個醫生,忙的,但也常受病家的攻擊,有一回,自解自嘆道:要得稱讚,最好是殺人,你把拿破崙和隋那(Edward Jenner,1749-1823)去比比看……”,寫的也是中國人對殺人英雄的崇拜,這幾句又極簡約,文字搖曳生姿。

總見很多人說,看不起魯迅,後期只會寫雜文。如果把雜文寫成時評,那魯迅確實沒什麼了不起。但魯迅的雜文卻不僅是時評,他深挖時事的最深層根源,輔以最精湛的文筆,他的雜文因此不朽。

魯迅的小說,最喜歡的是《孤獨者》,可以看出某些中國人每一滴體液中深藏的卑俗和低賤,以及卑俗和低賤中可笑而愚蠢的得意,浸透著魯迅的痛苦和絕望,令人窒息的深刻,無人能及。這是真正的思想者小說,單純的描摹世像百態的小說,寫得再生動,也無法與之比肩。

魯迅扯著喉嚨吶喊,喚醒了鐵屋子裡睡著的人,但結局只能令他大跌眼鏡:一小部分人確實四處尋找工具,要砸碎鐵屋,但很快被其他人按住捆了起來,當成精神病處理;剩下更多的人打著呵欠修補鐵屋,又罵罵咧咧地墜入夢鄉。領導環繞鐵屋子轉了一圈,拖著一小撮精神病,滿意離開。

沒有魯迅那樣深邃的思想,就無法理解魯迅的痛苦;沒有魯迅那因深邃的思想帶來的絕望,就無法理解魯迅的睚眥必報和一個都不寬恕;謾罵魯迅刻薄的人,是思想的可憐蟲;開口閉口寬容的人,他和魯迅有精神隔閡和性格隔閡。寬容很重要,但用在魯迅的文章語境,是驢脣不對馬嘴。

魯迅是中國白話文學史上最最偉大的作家,他天才的語感,深邃的思想,敏銳的觸覺,癲狂的神經質,讓他成為中國白話文學史上的唯一。什麼沈從文、張愛玲,都只能瞠乎其後。

看胡適的言論,我總感覺他是一個欲言又止的周作人。特有周之心,無周之膽耳。

1930年七月,梁漱溟致信胡適,對胡適提出質問:“大家公認中國的第一大仇敵是國際資本帝國主義,其次是國內封建軍閥。您卻認為不是,而是貧窮、疾病、愚昧、貪汙、擾亂,這有什麼道理。”從此可知至少在1930年,梁漱溟屬於貨真價實的腦殘。胡適回答他:“什麼都歸結於帝國主義,張獻忠洪秀全又歸咎於誰?鴉片固由外國引進,為何世界上長進民族不蒙其害?今日滿天滿地的罌粟,難道都是帝國主義強迫我們種的?帝國主義扣關門,為何日本藉此一躍而起,成為世界強國?”語氣沉痛,可惜舉國若聾。

胡適曾在日記中說:“張其昀和錢穆從未出過國門,馮友蘭雖曾出國門,跟沒出一樣,實無所見。這些人的見解都很反動,擁護集權的態度也很明顯。”其巨眼灼灼,馮友蘭後來奴顏婢膝,錢穆頑固憃愚,皆為其所中。

有人說老舍比魯迅水平高。老舍確實不錯,但和魯迅,還不是一個重量級的。老舍靠方言取勝,我認為靠方言取勝的作家,都不是一流作家。只有像魯迅這樣採用共同語寫作,而又讓人百讀不厭,才是語言大師。老舍的語言質樸,而魯迅的語言充滿詩意。

魯迅對馮雪峰說:“你們成功了,首先會殺掉我。”可他為什麼還要和對方合作呢?這就是“我以我血薦軒轅”了,他大概認為對方成功了,社會總會變好一點,即使自己上了祭壇,也是值得。

我感覺,魯迅真不是用來啟蒙的,若自己悟不到,也就永遠讀不懂他;哪怕喜歡,也其實有隔膜。

魯迅剛回國在那什麼破學堂教生物的時候,學生們萬想不到這個不到一米六的小矮子,會是顆文化巨星吧。我真想穿越過去,上一堂魯迅的課啊。

我爺爺是稻農,從我少時的觀感來看,沒有農民會愛上種田這行當,我所見農民,其心態和包法利夫人裡法國老農的看法一樣:種田是個老天詛咒的行當。所以,我無法理解《白鹿原》之類小說裡那些莊稼漢的莫名自豪感:“不搶不偷,正正經經的莊稼漢“,感覺帶著宣傳敘事的假。魯迅筆下的農民,奸猾而麻木,才真活靈活現。

日本人回憶,魯迅有意思,周作人沒意思。外人見了魯迅,魯迅可以聊天抽個煙,很親切,倒茶倒水,很人性化;周作人就坐在那讀書,不理外事。魯哥真是太可愛了!外人所說的他圓滑,大概正是由此。

魯迅的文章,即使是最油滑最幽默的,也蘊藉爾雅,俗中帶雅。沒有魯迅的學養,是學不來的(《摩羅詩力說》《淑姿的信序》,古文駢文,隨手寫來)。硬學,只顯得鬧騰。

那些把胡適吹上天,把魯迅踏下腳底的自由派們,難道沒想到,胡適們的不成功,正映證了魯迅的偉大嗎:這種吃人的文化傳統,沒有強大的啟蒙,是孕育不出憲正民主的。

魯迅作為作家,至今無人能夠超越,是因為魯迅首先是個思想家,沒有思想,你只配登小說月報。

好多人都說周作人的散文強過魯迅,我是萬萬不能贊同的。周的文字淡乎寡味,一會引一段一會引一段,他那不是文學,是寫論文。但又沒證明什麼,純屬無聊。

通俗小說的最重要的標準是,經不起回味,哪怕當時看得津津有味。每次我在別人的勸告下試圖接受金庸的小說是好小說時,就開始回憶其內容,結果竟然提不起回憶的興致(雖然我依舊認為他寫的是最好的武俠小說),就像想到了兒童遊樂場。而魯迅的小說則會立刻讓我悚然,彷彿看到了過去的整個人生。

魯迅寫小說,比較晚,接近四十歲,那時思想已很深沉,所以,他的小說才像冰山,露出海面的是尖尖角,看不見的基座很大,經得起反覆讀。他以思想駕馭小說,一篇就是一篇,擲地有聲。現在大多數小說家沒讀幾本書,只是一個勁瞎寫,雖然貌似一篇接一篇發表,卻像灰塵漂浮,不過終歸泥土。

魯迅文章的晦澀,毫無疑問,主要因為他怕死。因為怕死而不敢明說,所以只能隱晦。魯迅怕死嗎?那當然,瞭解他生平的,都知道他很怕死,尤其怕被權力搞死。但這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缺點,要承認,這世上怕死的是絕大多數,否則世上就不存在什麼暴政。但晦澀也給他帶來了另外的收穫,因為遣詞造句的斟酌,意蘊反而更加豐富。

有人對胡適說,我們讀書,要做到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胡適打斷他,問:什麼叫為天地立心啊,你解釋給我聽。那傢伙傻了。胡適道:孩子,不要說自己都不理解的話。我特別佩服胡適這點,直率犀利且邏輯精密。其實這類古文和黨八股一樣,都是不切實際的昏話。還有位老同學說:“吟誦也分了陰柔陽剛和老陰老陽少陰少陽”,說真的,我最怕什麼陰陽五行,更怕什麼老陰老陽少陰少陽這類玄虛得沒邊的東西,在我看來,凡是用正常人話講不清楚的東西,都很可疑。我這是向胡適學的,他一生諄諄告誡,我認為是胡適思想中最偉大的部分。

胡適曾經寫了一首六言詩:“偶有幾莖白髮,心情微似中年。做了過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郭沫若無恥地說:“倒不如把‘拼’字改成‘奉’字,顯得老實一點。”在奴才的心目中,所有人都一定是奴才,以己度人,恬然不以為怪。

1933年,胡適寫信給孫長元,說孫氏文章有一個毛病,喜歡用些抽象名詞,“封建勢力”“國際帝國主義”“民族資本”等,此外還有“最後的原因”“根本的解決”“溫情主義”,說這些詞沒有經過分析,一不小心,就會讓它們代替自己的思想。

1930年11月,胡漢民在《民國日報》發表文章謾罵胡適,說胡適認為廢除不平等條約不是中國急切的要求,肯定是“取得帝國主義者的贊助和榮寵”“居心險惡,行為卑劣”, “真可以不與共中國了”。按,胡漢民身為國民黨大佬,見識窳劣如斯,措辭之粗鄙,與當今MF無別,國民黨本身之愚昧,可見一斑。

胡適曾開過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把《九命奇冤》列入,引起一片譁然。其實《九命奇冤》比十三經更有資格稱為國學,裡面官吏無法無天,百姓進京上訪,偶然碰上明君批覆,才能冤案昭雪,至今仍舊是中國社會的寫照;明君聖主解決問題的方式,也是中國老百姓喜聞樂見,非最好的國學課本而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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