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官員迴應有出入,“絕筆信”女教師再發文駁通報'

""涉事官員迴應有出入,“絕筆信”女教師再發文駁通報
涉事副所長羅烈接受採訪時稱記錄儀沒電致部分畫面缺失,圖源:新京報

芥末堆8月6日訊,近日,徐州豐縣周樓小學老師李秀娟發佈絕筆信稱自己因女兒眼睛遭遇意外後欲帶其至北京複診時,遭遇多部門人員不公對待,引起輿論關注,5日晚,豐縣人民政府發佈情況通報稱,審查過程中未發現警察對其有對毆打、辱罵行為。

豐縣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接受媒體採訪時否認打人行為,但表示在將李秀娟從家裡帶走時,執法記錄儀沒電致部分畫面缺失。李秀娟認為對方在“撒謊”。通報稱,聯合調查組將繼續對李秀娟反映執法民警對其毆打、辱罵行為進行深入調查。

另據豐縣實驗小學校長迴應,賠償分歧在於對造成孩子失明的原因存在疑問,學校已於7月下旬決定代賠李秀娟家庭36萬。

6日,李秀娟再發文,稱自己先後尋求4名律師無果,在尋求孩子傷情鑑定時在教育部門遇阻,才不得已蓋了愛人學校的章,她無法接受自己被安上鬧訪的罵名,其表示所述文章“如有一句假話,我和丈夫自願被開除教師隊伍”。

當事雙方對致病原因有分歧,校方代賠36萬

通報與芥末堆此前獲得的一份信訪處理報告內容相似,通報稱,經調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樑某在豐縣實驗小學放學時被另外兩名打鬧的學生用校服拉鍊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當時未發現樑某眼睛有異常症狀,事後樑某一直正常上課。該班主任在接受“我們視頻”採訪時稱,當時看到孩子左眼角有痕跡,但認為問題不大,就沒告知家長。

在此後李秀娟發現孩子眼睛出現問題後,輾轉醫院做了眼瞼腫物切除門診手術後,“李秀娟要求學校出面協調解決醫藥費問題,並提出賠償36萬元,因樑某手術及視力下降與另外兩名學生打鬧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難以認定,學校多次協調,另外兩名學生家長只願承擔相關醫藥費用,對其它賠償要求不予認可。

通報稱,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後數十次到學校和各級教育、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十五次越級進京上訪,國家信訪局先後四次向其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並告知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訴求。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豐縣信訪局牽頭,教育局、實驗小學、樑寨鎮中心校、律師和李秀娟在豐縣信訪局接待中心共同協商由實驗小學先期“代賠償”協議,待問題解決後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已先期代付31135.87元。

豐縣實驗小學校長李釗接受上述媒體採訪時表示,校方決定代賠李秀娟家庭36萬,解決這個家庭的問題,同時保留下一步向兩位家長提起訴訟的權利。

通報稱執法過程未有毆打行為,涉事副所長:記錄儀沒電有畫面缺失

據通報內容顯示,因李秀娟在頻繁赴各級相關單位反映問題過程中存在尋釁滋事行為,依據相關規定,城東派出所於2019年3月1日晚對其進行傳喚,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樓逃逸過程中腿部擦傷。次日認定李秀娟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給予李秀娟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豐縣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否認了李秀娟的打人指控,其稱對方的傷情可能是因為其在執行強制傳喚過程中對方逃跑摔倒所致,但是在將李秀娟從家裡帶走時,執法記錄儀因沒電致部分畫面缺失。另外,羅烈稱當晚他值班,豐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到所內反映李秀娟欲越級上訪的事情,在向領導反映後出了警,但豐縣教育局信訪室負責人丁攀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稱自己並未報警,至於警察怎麼過來的,自己並不清楚。其在媒體面前大哭,表示李秀娟沒在該局、縣市上訪,直接越級上訪,也在江蘇省人民政府纏訪鬧訪。

對此,李秀娟昨晚回覆芥末堆,羅烈和丁攀均在撒謊,但未有解釋對方言論失實的具體情況。通報稱,經調看相關視頻、詢問當事民警,城東派出所在對李秀娟傳喚、審查過程中,未發現有對其毆打、辱罵行為。

通報還透露,李秀娟愛人、樑寨鎮周樓小學校長樑士偉因其利用職務便利,以周樓小學名義為其女委託傷殘鑑定,違規使用公章;根據信訪穩定工作要求,樑士偉負責李秀娟穩控工作,存在穩控不力問題。樑寨鎮中心校於2019年3月14日口頭宣佈暫停其執行校長職務。

通報稱,下一步,聯合調查組將對李秀娟反映執法民警對其毆打、辱罵行為進行深入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同時,將採取積極措施,全力幫助李秀娟女兒眼疾救治及相關善後處理工作。

李秀娟再發文迴應爭議,揭丈夫蓋章背後原因

李秀娟認為,豐縣城東派出所副所長羅烈稱執法記錄儀壞掉的情況,完全出乎他和丈夫的意料。而網友在通報後對他們提出的“女兒的眼睛到底怎麼回事,我們為什麼不走司法途徑;是不是為了錢而鬧訪,是不是真的自殺”讓他們很難受,而其在昨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對傷情原因及派出所遭遇的回答時亦與此前文章有部分出入,如對傷情原因記不清楚等,也引發質疑。

李秀娟在新發文章中描述,自己之所以沒有在同學傷害嘉嘉的眼睛的第一時間就貿然要求賠償,是考慮對方是無意的,怕“有一些訛人的意味”。在第一次賠償未果後,他先後找了兩個律師,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第二次賠償協調時,因為已經決定走司法程序了,李秀娟便沒有接受當事家長和校方共35000元賠償這個方案。也因已預定好律師,所以上國家信訪局並非為了孩子賠償,而是為了社會“重視孩子在校安全問題”,“我請求公開我第一次上訪內容”。她還在文章中透露,其表弟為了陪他上訪遭多人威脅取消其父母低保。但文中並未指明這些人的身份。

對於通報上所稱丈夫被停職的原因,其迴應為了給孩子做傷殘鑑定,夫妻倆先後找到豐縣實驗小學、豐縣教育局請求蓋章,在均遭拒絕情況下,丈夫才用學校的章為女兒做傷情鑑定。芥末堆在撥打該校和教育局電話時,顯示無人接聽或忙線。

在傷殘鑑定結果後,李秀娟找到豐縣法律援助中心,該單位依據鑑定核算出36.8萬元賠償金額,並出具證明。

文中還透露,孩子不願意去學校,自己還找當時在京截訪她的一位叫趙才柱的官員尋求轉學幫助,對方同意幫忙解決,但未有結果,芥末堆向趙才柱證實,但未獲回覆。李秀娟表示,自己前後找了4個律師,“因為各種理由,都不代理我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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