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楷當年為何要賣掉百分之二十的騰訊股份呢?真實原因是這樣

李澤楷能在當時投資110萬美元,是李嘉誠為了馬化騰父親的面子以及與國內的關係考慮,還有在深圳的投資及與深圳地方政府的合作等等重大利益的考慮,110萬美元對當時的李嘉誠家族來說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人家根本沒有打算要。所以,李澤楷兩年後賣掉騰訊是他根本就看不懂騰訊在幹什麼,也沒有打算投資騰訊,這是他們家族的習慣。與另外一個投資阿里的孫正義比就明白了李澤楷的投資習慣是保守,孫正義投資阿里很多人說是孫正義是有眼光,馬雲口才好,其實真實的情況是孫正義是個賭博式的投資者,孫正義只是喜歡賭互聯網企業,並不是真的能看懂互聯網企業,所以,孫正義最成功時是世界首富,現在是負債一萬億元人民幣。

李澤楷當年為何要賣掉百分之二十的騰訊股份呢?真實原因是這樣

在互聯網泡沫時期,李澤楷曾入股過騰訊。1999年李澤楷通過電訊盈科投入220萬美元持有騰訊20?股權;但是,時隔不到兩年,李澤楷就將騰訊股權以1260萬美元賣給南非的MIH控股集團,它是騰訊背後的第一神祕大股東,母公司為南非報業。世人無限感慨到,在2001年用3200萬美元做的一筆投資,17年後,這筆投資的市值曾經一度超過2000億美元。

投資者對於持有科技、互聯網類的企業,拿捏程度並不準確,並不像傳統行業一般以市盈率、淨資產收益率、流動性等問題來分析與持續持有。科技、互聯網企業一般存在高市盈率,甚至長年累月通過融資來維持企業運轉,不盈利的情況以及市場經濟週期給予的衝擊力較大。當在價格合適的期間就算是大股東也會逢高減持一部分,並且騰訊的主要股東已經發生了多次減持的操作,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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