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容不得欺侮

李逵 法律 抗日戰爭 李德林 軍中三劍客 2017-03-31

作者:劍客風,三劍客

母親容不得欺侮(文/劍山風;圖/躍川)

今天提前發,為了給大家說一個故事。

黑旋風李逵是一條好漢,小名鐵牛,是個不太會說話的粗人。自從他投奔梁山後,日夜思念著自己的母親。有一天,他請假回家探望母親,好漢們沒有阻攔他,李逵就直奔家鄉。

鐵牛回到家裡,看到他的母親想他想得淚都哭幹了,眼都哭瞎了,就立刻背起母親到梁山去。鐵牛揹著母親一口氣跑到沂嶺,母親口渴了,鐵牛就去找水。

沒想到,鐵牛找水回來的時候卻不見他的母親,鐵牛大吃一驚。他順著地上的血跡,一直找到一個老虎洞,只見洞內老虎正在殘忍地吃他的母親。李逵悲憤至極,舉起大刀,刺向老虎。

後來的結果大家都知道了,老虎四死,鐵牛卻因痛失老母而悲痛萬分。

有人議論,鐵牛隻身一人,何必與虎相搏?為何不告之衙役來人相救?或者是不是應當觀察完情況,再決定是否刺虎?這樣的提問,是典型的議論,除了“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感覺,還有假裝理性的冷血。

情急之下,為了保衛媽媽而挺身而出,這是每個兒子的本能。媽媽是每個人的天,此刻,為了保衛媽媽,自己的生命已不再重要。手中有刀者,舉刀刺虎;手中無刀者,就算赤手空拳也要與虎拼命。

媽媽,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人,這個世界上偉大的人。她把我們哺育,她把我們養大。我們學會的人生第一個詞,就是“爸爸媽媽”。看著我們咿呀學語,到長大長高,她卻青絲卻變成了白髮。

“媽媽我想對您笑,眼裡卻點點淚花。噢媽媽,燭光裡的媽媽,您的黑髮泛起了霜花……”這首歌,我一聽,眼睛裡就有晶瑩的東西忍受不住。多少人遠走他鄉,多少人為了生活而奮鬥拼搏。可是,媽媽卻在家中把我們牽掛。


燭光裡的媽媽毛阿敏 - 原唱經典名曲珍藏2

1945年日寇無條件投降後,為了佔據東北這個中國的糧倉和工業基地,抱有“寧蹲山頭看監獄,不蹲監獄望山頭”心態的土匪們,採取牛刀戰術,所到之處,燒光殺淨,無惡不作。很多人的母親,孩子的媽媽命殞惡匪冰冷的馬刀之下。

在這種情況下,這才有了我軍小分隊進山,曲波和他的戰友們與許大馬棒父子、座山雕、李德林、謝文東、馬希山等號稱幾個旅的匪軍展開了特殊的戰鬥。這就是真實版的《智取威虎山》。

在零下40攝氏度的嚴寒中睡石洞、鄰野獸、攀巖壁、跨澗谷,偵察奔襲,就是為了為民除害,為母親報仇,為社會伸張正義。

保衛媽媽,這是人世間的倫理。

倫理是處理與協調各種利益關係的特殊規範與標準,是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積澱生成的。倫理關係滲透於人類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人類社會的所有規則體系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建立在倫理關係和道德規範基礎之上的。

當然,法律領域也不例外,也蘊含著一定的人倫關係和道德規範。

我們初高中時學法律,都能看到這樣一段解釋:法律可以說是道德規範,道德與法律都具有時代特徵,現今的法律就是對道德的進一步規範,也就是說現在的法律就是現代社會的基本道德標準。

作為倫理延伸的法,從來不是冷冰冰的。

法不僅關乎規則,還關乎規則背後的價值訴求,關乎迴應人心所向、塑造倫理人情。迴應好人心訴求,審視案件中的倫理情境、正視法治中的倫理命題!

當一位孩子為了守衛母親的尊嚴,此時的他,已經不再再乎自己的生命!

換位思考,如果此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了?

為了不讓這種個人付出慘重代價的事情發生,我們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

“如果救母者被判無期,當初為何要抗日?”

在刀刺辱母者案上,熊培雲老師用了這麼句話作為評論的標題。

這句話糅入了最基本的世俗情理:如果我們保護母親是錯的,那憑什麼要我們保護擬喻意義上的“母親”——祖國?如果保護了祖國這個母親後,我們自己的母親都得不到保護,那祖國還是“母親”嗎?

都是反抗入侵者,都是對抗惡。憑什麼辱我祖國()母親者,雖遠必誅;辱我母親者,“不存在防衛緊迫性”?假如人民在抗日時也被來一句:你們不存在反抗的緊迫性,那“不願做奴隸的人們”還能“起來,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嗎?抵禦外辱,不就是為了“保家衛國”嗎,什麼時候變得只能奉命“衛國”,不能有尊嚴地“保家”?

在他鄉,我們不能讓祖國母親受一點欺負,受了欺負就要以牙還牙,血債血償!在家鄉,我們更不能忍受自己的母親受一點欺負,哪怕是欺負已經結束,也必然要替母親出了這口惡氣!

從人情常理上講,侮辱者該死,任何一個稍有血性的人都會拔刀相向;從法律角度看,侮辱者罪不至死。
判處殺人者無期是基於法律。這道理很淺顯,有人攪和是居心不良。

為你贊一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性底線,如此這般,無需再忍!法律不應當是冷冰冰的條文,而要體現人性

作為一個山東漢子,梁山漢子,真的為劍客君的發聲感到欣喜,血性的人容不得半點對母親的玷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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