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關於回購註銷業績補償股份的債權人通知暨減資公告

雷曼光電 法律 股票 投資 金融界 2017-05-19

日期:2017-05-19附件下載

證券代碼:300162 證券簡稱:雷曼股份 公告編號:2017-046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 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5 月 18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2016 年度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定向回購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原股東柯志鵬、洪茂良、

孫晉雄 2016 年度應補償股份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

理回購或者股份贈與相關事宜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 2017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上的《關於定向回購深圳

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原股東柯志鵬、洪茂良、孫晉雄 2016 年度應補償股份的公

告》公告編號:2017-038)。

根據公司與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享科技”或“標的公司”)

原股東柯志鵬、洪茂良、孫晉雄簽訂的《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及公司 2016 年度

股東大會決議,由於拓享科技 2016 年度業績承諾未實現,其原股東柯志鵬、洪

茂良、孫晉雄將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進行業績補償。經測算,上述應補償股份數

量為 277,123 股,公司將以 1 元的總價格予以回購並註銷。其中:柯志鵬(原持

有拓享科技股權比例為 42.5%)應補償股份數量為 117,777 股;洪茂良(原持有

拓享科技股權比例為 42.5%)應補償股份數量為 117,777 股;孫晉雄(原持有拓

享科技股權比例為 15%)應補償股份數量(向上取整)為 41,569 股。本次應補

償股份數量合計為 277,123 股,佔公司回購前總股本 349,787,153 股的 0.08%。同

時,公司在業績承諾期內實施的現金分配,拓享科技原股東志鵬、洪茂良、孫晉

雄獲得的現金分配金額應相應返還至公司指定賬戶內,計算公式為:返還金額=

每股已分配現金股利×補償股份數量。

上述股份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 349,787,153 股變為 349,510,030

股。本次公司回購並註銷部分股份將導致公司註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債權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並隨附有關證明文

件。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

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此外,公司將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業績補

償股份的回購和註銷,並將於實施完成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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