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3名男子爬窗剪防盜網入室作案 分別獲刑1年5個月至11年11個月不等

樂東 海口 法律 電腦 南海網 2019-05-15

3樂東男子爬窗剪防盜網入室作案

“蜘蛛大盜”偷10餘小區

長信海岸小區、美林谷等高檔小區都留下足跡 3人分別獲刑1年5個月至11年11個月不等

南國都市報5月13日訊(記者 何慧蓉)3名有前科的樂東男子聚集在一起,重操舊業,入室盜竊。3人結夥在海口盜竊10餘次。

洪某軍、洪某強、洪某忠都是樂東人,三人都有盜竊罪等前科。2017年9月5日21時許,海口山海苑小區的張某回家時,發現家門無法打開,遂聯繫開鎖公司開鎖,家門打開後發現家裡所有的櫃子、抽屜都有被翻動的痕跡,廚房窗戶的不鏽鋼防盜網被割斷兩條。張某家被盜的物品有現金21300元人民幣、機械手錶、電腦、項鍊、手鍊等財物,張某報案。

無獨有偶,張某的鄰居回家後均發現家中房門打不開,開鎖公司開鎖後,他們發現家裡也被盜了。經警方調查,當天,該小區共3戶人家被盜,被盜財物有現金、電腦等。

經查,自2016年底至2017年10月期間,洪某軍、洪某強多次夥同洪某忠等人在海口市通過破壞防盜網、窗戶等方式,多次在海口長信海岸小區、美林谷等10多個小區入戶盜竊,其中洪某軍入戶盜竊13次,盜竊財物價值16萬餘元;洪某強入戶盜竊12次,盜竊財物價值14萬餘元;洪某忠入室盜竊1次。

2017年10月6日,民警將洪某強抓捕歸案,同年10月25日將洪某軍抓捕歸案。同日,洪某軍協助民警抓獲同案犯洪某忠。

一審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洪某軍有期徒刑11年11個月,並處罰金11萬元;判處洪某強有期徒刑9年5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判處洪某忠有期徒刑1年5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判決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返還給各被害人。宣判後,洪某軍等3人均不服,遂上訴。海口中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對洪某忠盜竊數額認定有誤,但對其量刑均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內,量刑適當。據此,海口中院判決維持對洪某軍等3人的刑罰判決,但改判洪某忠在200元內對違法所得返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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