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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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日前,受颱風影響,安徽寧國受災十分嚴重。而合肥的一網友@俊俊俊哥兒 卻在微博口出狂言,侮辱寧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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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日前,受颱風影響,安徽寧國受災十分嚴重。而合肥的一網友@俊俊俊哥兒 卻在微博口出狂言,侮辱寧國人民!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種惡毒的“詛咒”, 實在太讓人氣憤了!8月14日,該男子已被寧國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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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日前,受颱風影響,安徽寧國受災十分嚴重。而合肥的一網友@俊俊俊哥兒 卻在微博口出狂言,侮辱寧國人民!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種惡毒的“詛咒”, 實在太讓人氣憤了!8月14日,該男子已被寧國警方抓獲。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隨後,@俊俊俊哥兒刪除了辱罵微博併發了一篇置頂微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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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日前,受颱風影響,安徽寧國受災十分嚴重。而合肥的一網友@俊俊俊哥兒 卻在微博口出狂言,侮辱寧國人民!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種惡毒的“詛咒”, 實在太讓人氣憤了!8月14日,該男子已被寧國警方抓獲。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隨後,@俊俊俊哥兒刪除了辱罵微博併發了一篇置頂微博道歉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除了這位合肥網友以外,寧國警方在最近幾天,還處理了多起網絡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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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日前,受颱風影響,安徽寧國受災十分嚴重。而合肥的一網友@俊俊俊哥兒 卻在微博口出狂言,侮辱寧國人民!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種惡毒的“詛咒”, 實在太讓人氣憤了!8月14日,該男子已被寧國警方抓獲。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隨後,@俊俊俊哥兒刪除了辱罵微博併發了一篇置頂微博道歉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除了這位合肥網友以外,寧國警方在最近幾天,還處理了多起網絡違法犯罪行為。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而在8月13日晚,@績溪公安在線也發佈了一則警方通報,一名浙江男子竟在網上辱罵安徽抗洪殉職的英雄李夏。警方經偵查,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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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日前,受颱風影響,安徽寧國受災十分嚴重。而合肥的一網友@俊俊俊哥兒 卻在微博口出狂言,侮辱寧國人民!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種惡毒的“詛咒”, 實在太讓人氣憤了!8月14日,該男子已被寧國警方抓獲。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隨後,@俊俊俊哥兒刪除了辱罵微博併發了一篇置頂微博道歉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除了這位合肥網友以外,寧國警方在最近幾天,還處理了多起網絡違法犯罪行為。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而在8月13日晚,@績溪公安在線也發佈了一則警方通報,一名浙江男子竟在網上辱罵安徽抗洪殉職的英雄李夏。警方經偵查,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通報稱:2019年8月10日,績溪縣受颱風“利奇馬”影響,發生洪澇災害。績溪縣荊州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李夏同志在抗洪搶險過程中,不幸因公殉職。

8月12日在“百度貼吧”安徽吧宣傳李夏事蹟"向英雄致敬,一路走好"的帖文中,有一賬號為“狂飆的**之歌”的網友跟帖辱罵,引發網民激烈聲討!此事發生後,績溪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

經多方努力工作,確定辱罵英雄的犯罪嫌疑人在浙江金華,績溪縣公安局派出精幹警力趕赴浙江,在金華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於8月13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在金華市某公司宿舍將犯罪嫌疑人羅某(男,22歲,江西省廣昌縣人)抓獲,並在其手機中獲取發帖證據。

經初步審查,羅某交待:其經常逛貼吧,8月12日在貼吧中看到此帖文後,直接進行惡意評論。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已被績溪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於惡意辱罵,侮辱誹謗,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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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受颱風影響,安徽寧國受災十分嚴重。而合肥的一網友@俊俊俊哥兒 卻在微博口出狂言,侮辱寧國人民!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種惡毒的“詛咒”, 實在太讓人氣憤了!8月14日,該男子已被寧國警方抓獲。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隨後,@俊俊俊哥兒刪除了辱罵微博併發了一篇置頂微博道歉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除了這位合肥網友以外,寧國警方在最近幾天,還處理了多起網絡違法犯罪行為。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而在8月13日晚,@績溪公安在線也發佈了一則警方通報,一名浙江男子竟在網上辱罵安徽抗洪殉職的英雄李夏。警方經偵查,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通報稱:2019年8月10日,績溪縣受颱風“利奇馬”影響,發生洪澇災害。績溪縣荊州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李夏同志在抗洪搶險過程中,不幸因公殉職。

8月12日在“百度貼吧”安徽吧宣傳李夏事蹟"向英雄致敬,一路走好"的帖文中,有一賬號為“狂飆的**之歌”的網友跟帖辱罵,引發網民激烈聲討!此事發生後,績溪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

經多方努力工作,確定辱罵英雄的犯罪嫌疑人在浙江金華,績溪縣公安局派出精幹警力趕赴浙江,在金華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於8月13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在金華市某公司宿舍將犯罪嫌疑人羅某(男,22歲,江西省廣昌縣人)抓獲,並在其手機中獲取發帖證據。

經初步審查,羅某交待:其經常逛貼吧,8月12日在貼吧中看到此帖文後,直接進行惡意評論。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已被績溪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於惡意辱罵,侮辱誹謗,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高某某,你把合肥人的臉都丟光了

這些不負責任的言論,已經不僅僅關乎文明素質,更涉及法律問題!

法治小課堂

《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受災人民不容調侃,

抗災英雄不容詆譭!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每個人謹言慎行,

別再丟臉都丟到網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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