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4/5用來蓋酒店別墅:這還不叫變更土地用途?'

酒店 博物館 建築 文化 新京報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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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馬鞍山市德化堂古床博物館是國家4A級旅遊景區,如今這個博物館疑問纏身。2010年底,有商人以建古床博物館名義,用1390萬元在馬鞍山拿下2萬多平方米土地。然而,據澎湃新聞報道,這宗用地中,最終只有約1/5用於建設博物館,餘下的建築分別成了酒店、豪華私人別墅以及殯葬一條龍等商鋪。

原本用來建設博物館的土地,卻建起了酒店、私人住宅,還有商鋪,儘管此間確實有博物館,卻只是整個建築物群中很小的一部分。而這樣的操作,在當地有關方面看來卻並無問題。去年12月,針對有民眾關於古床博物館違反土地性質、違法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反映,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回覆稱,這“只是建築物用途的改變”“不能被看作是土地用途的變更”。

當地國土部門如此篤定地為古床博物館背書,難怪該博物館不倫不類,充滿了駁雜的煙火氣息。只不過,有關方面力挺並不足以證明古床博物館開酒店的合法性,更無從規避公眾的正當質疑。

其一,土地受讓人在“博物館用地”上建酒店,涉嫌改變土地用途。根據當時的出讓公告與出讓合同,德化堂古床博物館項目為博物館用地,開發建設後不得對外銷售,嚴禁受讓人改變博物館建設用地的土地用途。儘管國土部門強調這“只是建築物用途而非土地用途的改變”,但這顯然是強詞奪理,建築物用途不會憑空而來,而是必然對應著相應的功能與性質。而公益與商用,其土地出讓價格顯然是不一樣的。

在以“博物館用地”名義拿下的地塊裡,既有精品文化主題酒店,也有商鋪,甚至還建起一棟豪華的私人別墅,儘管沒有違反“不得對外銷售”的約定,但改變用途,並無疑問。這也不免讓人懷疑,當初受讓人以博物館名義拿地,本身就是一種算計與策略。

其二,國土部門一口咬定土地用途沒有變更,究竟是對法律法規條文的認知障礙,還是這背後有著更深刻的原因,目前還不好講。但有一點是明確的,此事公眾認知顯然與部門看法存在極大差異。

有個細節耐人尋味,據經營過博物館酒店的相關人士披露,當初辦理酒店營業執照時,因為項目用地並非商業用地,在工商的窗口辦不下來,而拿下該地塊的商人手下的一句話,就辦成了。這裡邊的種種異常,不能不令人生疑。

目前不知當地國土部門有何考量,是否有其苦衷。退一步講,即便只是建築物用途的改變,那也該有所作為,可該部門有關人員又說了,“對建築物用途的改變如何處理,城鄉規劃法未明確規定。”

對土地市場的異動,國土部門有監管之責。而今這樣“甩鍋”、搪塞、推脫,似乎也為以博物館名義拿地蓋酒店別墅仍能“過關”,提供瞭解釋。

事情已經起了波瀾,接下來,當地有關部門理應儘快介入調查,給公眾一個說法。

□龍之朱(媒體人)

編輯 孟然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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