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聯網思維對待科技金融監管

金融 移動互聯網 雲計算 網絡安全 手機和訊網 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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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正在以幾何速度發展,與此同時,對其監管也擺在政府特別是監管部門的眼前。此前,美國貨幣監理局已經出臺條例,給科技金融公司頒發銀行牌照,將其收歸到監管制度框架以內、使其合法化,給予其合法地位。雖然仍存在爭議性,但是說明科技金融最為發達的美國已經將科技金融監管提上議事日程給全球各國帶了一個好頭。

必須認清楚科技金融的基本屬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技術、人工智能、密碼技術、移動互聯網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構成了對傳統金融具有顛覆性的科技金融內涵。

經濟決定金融,經濟發展到什麼階段,就需要金融如影隨形。科技金融是以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傳感技術等為核心的新經濟、工業4.0催生出的新金融。有人說是互聯網金融的2.0版。

互聯網金融、科技金融與傳統金融有著本質區別。2015年5月份,作者在杭州拜訪阿里巴巴集團技術總監、有中國雲計算、大數據第一人稱號的王堅先生。在一個上午的談話中,王堅先生反覆強調,互聯網金融、科技金融與傳統金融不是一個東西,也沒有競爭關係。互聯網金融、科技金融是飛機與高鐵,而傳統金融是馬車。傳統金融客戶在線下,而互聯網金融、科技金融客戶在線上,二者的客戶群體根本不在一個定位上,也就不存在競爭。競爭的平臺不一樣的。

既然科技金融與傳統金融不是一碼事,完全是現代科技武裝起來的新金融,而且是以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核心內容改造的金融,那麼用監管傳統金融的監管體系對其監管必然驢頭不對馬嘴,最終限制與扼殺科技金融創新。

必須用互聯網思維與適應新經濟特點的監管思路,制定科技金融監管框架,監管科技金融。互聯網思維,就是開放、透明、開闊、無邊界、點對點直線監管思維。以此對照中國監管部門對科技金融的監管思路,確實存在較大偏差與距離。

從統領互聯網金融與科技金融監管工作的央行官員放出的信號是,要處理好金融科技安全和效率的關係,運用“監管沙箱”機制防範創新風險;對業務穿透式監管防止風險交叉傳染。

2017年4月上旬,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在出席CFA協會主辦的“FINTECH與金融服務的未來”主題峰會時說,金融科技加速了業務風險外溢,帶來數據資源被濫用、侵犯個人隱私,網絡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

他說,由於金融科技背景下服務方式更加虛擬,業務邊界逐漸模糊,經營的環境也不斷開放,使得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傳統金融風險呈現外溢的效應。其實此種觀點還是停留在互聯網金融階段。對科技金融認識明顯不足。科技金融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使得金融交易更加快速高效,科技金融在點與點之間是走直線的,而不是走曲線。最重要的是科技金融包括互聯網金融本質是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快速識別金融風險的,而不是放大金融風險、加速金融風險。真正的互聯網金融與科技金融是以大數據、雲計算為基礎的,這二者的目的就是快速準確獲取金融交易者的信用狀況,目的是防範金融交易風險。互聯網金融、科技金融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的思想認識必須樹立起來,助推金融風險的錯誤觀念必須糾正。因此,根本不存在什麼外溢金融風險。

更加可笑的是,李偉司長認為,金融大數據的風險不斷加劇。部分的機構通過搶佔入口和渠道,大量地彙集信息流、資金流、產品流,成為數據寡頭,使得信息洩露風險高度集中,一旦出現問題,不再是單一的數據丟失的問題,而是系統性的數據安全問題,將對個人隱私、客戶權益,甚至是金融安全構成威脅。部分機構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薄弱,在開展業務的同時,往往把自身和掌握的客戶的信息作為資本,甚至是籌碼,將數據資源隨意共享,導致信息被濫用。大數據主要應用於精準營銷、風控管理、金融決策,如果數據中混雜了虛假的信息,就有可能導致錯誤的分析措施、決策判斷,進而可能會引發金融市場的風險。

李司長觀點都是建立在“一旦、如果”之上。而這些“一旦、如果”都是憑空想象,自己嚇自己的。他只知道大數據一個側面,而忘記了雲計算是幹什麼的。大數據是基礎,大數據必須依靠雲計算的計算能力才能發揮黃金一般的作用。離開雲計算,大數據再大也是一堆破銅爛鐵。沒有對數據的雲計算能力,擁有數據再多也無濟於事。

對於個人信息隱私洩露等必須一分為二看待。有交易訴求行為,不存在什麼信息洩露問題。比如,你有貸款融資需求,你必須提供你個人包括財務等一切信息。這個不存在什麼信息洩露問題。科技金融是可以自動獲取金融交易對象的全部信息,你只要有融資等金融交易需求。

在建立金融科技監管上,提出運用“監管沙箱”來防範創新風險。監管沙箱通過提供一個縮小版的真實的市場,允許企業對創新的產品、服務模式進行大膽的嘗試,及時地發現並且規避產品的缺陷和風險的隱患,監管者也可以通過測試來掌握創新的本質,有效地評估風險,決策開放的範圍,並判斷對現有監管規則的影響。從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引導金融科技向有利於消費者權益的方向來發展。這是英國監管部門提出的,是適應傳統金融監管,是一種保守監管傳統金融創新的做法,根本不適應科技金融。如果採取這種“監管沙箱”模式,必然遏制科技金融創新,英國紅旗法案的教訓將在中國重演。

當然,贊成李司長關於採取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監管科技金融的做法。金融監管部門通過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能夠很好地感知金融風險態勢,提升監管數據的收集、整合、共享的實時性,有效地發現違規的操作,高風險的交易等潛在問題,提升風險識別的準確性和風險防範的有效性。

金融機構採取對接和系統嵌套等方式,將規章制度、監管政策和合規要求翻譯成數字協議,以自動化的方式來減少人工的干預,以標準化的方式來減少理解的歧義,更加高效、便捷、準確地操作和執行,有效地降低合規成本,提升合規的效率。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慧眼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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