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ATCA”法案與“CRS”協議究竟有何不同'

金融 法律 經濟 人生第一份工作 通惠管理顧問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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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貿易和世界金融的發展,全球資本流動速度和範圍都有了大幅增長。資本的加速流動和範圍擴張促進了離岸金融中心的發展,也導致了離岸避稅行為數量的快速增加。通常離岸避稅活動都是利用了各個稅務管轄地區間的金融賬戶信息互不公開、信息不透明,達到隱藏海外資產、逃避境內稅收的目的。為了應對越來越多的離岸逃稅行為,世界各國政府採取多種手段,取得本國納稅人在境外資產的信息。其中最常被提及的,就是“CRS協議”和美國“FATCA法案”。那這兩項反避稅協議究竟有什麼不同呢,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介紹,CRS協議和FATCA法案的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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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貿易和世界金融的發展,全球資本流動速度和範圍都有了大幅增長。資本的加速流動和範圍擴張促進了離岸金融中心的發展,也導致了離岸避稅行為數量的快速增加。通常離岸避稅活動都是利用了各個稅務管轄地區間的金融賬戶信息互不公開、信息不透明,達到隱藏海外資產、逃避境內稅收的目的。為了應對越來越多的離岸逃稅行為,世界各國政府採取多種手段,取得本國納稅人在境外資產的信息。其中最常被提及的,就是“CRS協議”和美國“FATCA法案”。那這兩項反避稅協議究竟有什麼不同呢,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介紹,CRS協議和FATCA法案的不同之處。

美國“FATCA”法案與“CRS”協議究竟有何不同

其實,CRS和FATCA,這兩項法案都是針對各國間涉稅賬戶信息不透明而設立的,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對納稅人海外賬戶信息進行有效監管,以防納稅人利用跨境信息溝通壁壘,從而達到境外逃稅的目的。

但在執行層面,CRS協議和FATCA法案存在很大不同:

FATCA法案是由美國製定,美國國會於2010年3月18日通過了《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法案),該法案使得美國有能力在全球範圍內收集納稅人的海外賬戶信息。至今已有超過114個稅務管轄區簽署了該法案。而FATCA法案的信息交換則包括兩種合作模式:

1、金融機構-締約國政府-美國IRS

該模式為簽約國政府承諾,向其金融機構蒐集信息,並將信息移交給美國國稅局(IRS)。這一模式又細分為單邊或雙邊交換模式。

2、金融機構-美國IRS

該模式要求籤約國的金融機構,直接向IRS報告美國納稅人的賬戶信息。而簽約國將保證其金融機構與美國簽訂合作協議。

美國FATCA法案要求金融機構對其持有的美國納稅人金融賬戶信息,展開盡職調查,辨別並定期提供其所掌握的美國納稅人賬戶信息(包括自然人賬戶,以及美國納稅人持有比例超過10%的非金融機構)。這些信息包括美國納稅人的姓名、地址、納稅識別號、賬號、賬戶餘額或價值、以及賬戶總收入與總付款金額。

但由於FATCA法案的雙邊交換模式在美國國內缺乏法律支持,同時對接受國有極為嚴苛的保密性要求,因此能從美國取得本國納稅居民在美國的有效金融賬戶信息幾乎難以實現,可以說FATCA法案屬於不對等信息交換協議。而美國政府對於不配合的外國金融機構,其來源於美國的包括股息、利息在內的收入將會被強加30%的預提所得稅作為懲罰,以此要挾其他國家和地區必須簽署FATCA法案。

而CRS協議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中文翻譯為"統一報告標準"。它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雖然其概念來自美國FATCA法案,但其基於完全互惠模式的自動信息交換。多個稅務管轄區可以取得屬於本納稅管轄區的納稅人境外金融賬戶信息,同時其他納稅管轄區也能平等的取得屬於其管轄的納稅個體,在該納稅管轄區的金融賬戶信息。

從執行的對象和執行標準來看,CRS和FATCA也有很大區別:

1、影響對象不同

FATCA主要影響在美國以外有賬戶的美國人、美國跨國公司及締約國外國金融機構。

CRS影響的是100多個簽約國的非稅務居民,影響範圍更為廣泛。有些人即使不需要根據FATCA上報財務賬戶,但是在CRS下,就需要上報。

2、交換標準不同

FATCA只針對餘額超過50,000美元的個人賬戶,以及不同限制的公司賬戶。

CRS沒有最低金額限度,存量賬戶、個人低淨值賬戶按照賬戶持有人的地址來確定稅收居民身份。

由此可見,對於任何一個稅收管轄地區而言,CRS協議明顯比FATCA法案公平的多,也更利於多個稅務管轄區取得屬於本納稅管轄區的納稅人境外金融賬戶信息。如果您對CRS協議有任何問題,歡迎您與我們聯繫,通惠管理顧問必將竭誠為您服務。通惠管理顧問專注個人、企業服務十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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