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建立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

經濟 社會 新浪三明 2017-06-25

推進扶貧全面深入,城市困難家庭不能“掉隊”。從本月起,我市開始探索建立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確保實現城鄉困難群眾同步脫貧目標。

我市作為國家扶貧改革試驗區,農村精準扶貧取得一定成效,“348”精準扶貧機制廣泛推廣。探索建立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就是在市區開展城市困難家庭幫扶試點,實施“規劃到戶、因戶施策、責任到人”的精準幫扶,以提高困難家庭收入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為抓手,進一步改善城市困難家庭生產生活條件,進一步推進扶貧事業全面發展,切實打贏脫貧攻堅戰目標。

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即“三步工作方法、四類困難對象、七種幫扶措施”,條件成熟後向各縣(市)推廣延伸。根據安排,全市採取一申請、兩審核、兩公示“三步工作法”,進行精準識別。“一申請”:由困難家庭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兩審核”:街道辦事處通過有效方式調查核實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並提出審核意見;區級民政部門對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審批決定。“兩公示”:街道辦事處公示申請人信息後,經區級民政部門批准的對象相關信息還須再次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才能確定困難家庭名單。

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我市將城市困難家庭按照因病、因殘、因學、因災等“四因分類法”細化為四類困難對象,根據每戶困難對象具體致貧原因,進行幫扶管理。具體幫扶措施主要有七種,即採取就業幫扶、醫療救助、教育資助、住房援助、扶殘助殘、兜底保障和結對幫扶。

目前,已成立市區困難家庭幫扶工作領導小組,以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促進城市困難家庭幫扶工作有效開展。同時,將市區困難家庭精準幫扶工作開展督查考核,確保幫扶工作落到實處。

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對象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42%,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517元,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福建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範》規定的對象。城市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可直接認定為建檔立卡困難戶。初步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對象共1700多人,其中低保對象1420人、特困人員20人。

(三明日報記者 李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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