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出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一個不少'

達州 經濟 大學 跳槽那些事兒 檔案 達州日報 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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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我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規範有序實施,切實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近日,市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等七部門聯合制定了《達州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統一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流程、步驟,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一個不少”“應助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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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我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規範有序實施,切實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近日,市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等七部門聯合制定了《達州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統一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流程、步驟,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一個不少”“應助盡助”。


《達州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出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一個不少


《達州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從8個方面進行了規範和統一。

一是將過去不同學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統一進行了制定,簡化辦事程序,並不再強制性提供佐證資料;

二是明確認定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認定工作負全責;

三是明確各學段應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建立認定工作機制,大學階段實行校級認定領導小組、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院(系)認定工作組、班級(或年級、專業)評議小組四級認定,高中以下階段實行校級認定領導小組、年級認定工作組和班級評議工作組三級認定,村小單班學校實行校級認定領導小組和班級評議工作組兩級認定;

四是明確認定結果包括特別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檔次;

五是明確資助名額分配,各地各校要以每學期困難學生摸底實有數據為依據;

六是明確認定步驟及方法按層級實施,實行痕跡管理;

七是明確公示辦法,即學校將受助學生信息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監督方由學校紀委、黨委或支部、工會等監督機構承擔,公示結束無異議由學校監督機構出具《公示結論》;

八是明確檔案及信息錄入要求,學校將所有資料歸併分類統一建檔,並及時錄入國家資助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有效。

王國煒 陳廣文 本報記者 陳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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