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新規定!餘額寶、微信理財都將受影響

基金 天弘基金 投資 公募 每日經濟新聞 每日經濟新聞 2017-09-06
國家出新規定!餘額寶、微信理財都將受影響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肖鴻月

剛剛過去的9月1日,監管機構正式發佈了《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將於10月1日起施行。新規的面世迅速在行業內引發熱議,不少第三方研究機構、賣方機構甚至媒體,紛紛給出了自己的解讀,不過真正來自公募基金內部的聲音卻並不多。

為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特意採訪了多位公募固定收益投資總監及相關人士,並在這裡呈現他們最真實的看法。

一、風險準備金影響大,餘額寶或有專項規則

本次新規的第八章是《貨幣市場基金特別規定》。本章第二十九條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當對所管理的採用攤餘成本法進行核算的貨幣市場基金,實施規模控制。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採用攤餘成本法進行核算的貨幣市場基金,月末資產淨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管理人風險準備金月末餘額的200倍。

這個“200倍”在市場上引起了高度關注,甚至有業內人士替規模最大的貨幣基金餘額寶算了筆賬——Wind數據顯示,今年年中餘額寶的資產規模為1.43萬億,“也就是說,天弘基金需要提取至少71.5億元的風險準備金。”

一家大型公募固定收益部總監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則規定主要對一些貨幣基金規模大、風險準備金少的公司影響較大,“因為風險(準備)金實質上是管理費按一定比例收取的,規模越大、時間越長就提得越多。很多風險(準備)金都是基金公司長年累積下來的,我們之前也初步算過,200倍的上限,對於‘老十家’這樣已經成立10幾年的基金公司,限制就較小;但像一些貨幣基金規模較大、相對較新的公司,影響就比較明顯。影響最大的肯定是餘額寶了,超出的遠不止200倍,所以對他們來說,肯定會限制整個貨幣基金整體的規模。”

還有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天弘基金雖然早就在設法控制餘額寶的規模,不過後者仍然保持了高速增長,“餘額寶這種情況可能會有特例吧”。

這一點新規中也可見端倪,其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於被認定為具有系統重要性的貨幣市場基金,由中國證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專門的監管規則。

二、機構類貨基平均收益期限縮短,收益降低

一家華南公募固收投資總監告訴記者,根據新規,如果貨基前10大持有人佔比超過一定比例,對於這些基金的運作和久期等流動性資產都會有限制,直接結果就是會影響其收益水平。

舉個例子,新規第三十條要求,當貨幣市場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時,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60天,平均剩餘存續期不得超過120天;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於30%。

而當貨幣市場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20%時,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90天,平均剩餘存續期不得超過180天;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於 20%。

“一般來說,貨基期限偏短,所拿資產是存單、同業存款、回購與短期限債券等,主要目的也是持有到期,吃票息。有一些貨幣基金80%甚至90%以上都是大機構持有,對於這些基金來說可能原來的平均收益期限能做到120天,現在只能降到90天甚至60天以內,所以收益肯定要受一些影響。而這種影響對零售渠道為主的貨基影響沒那麼大,因為它們的客戶非常分散,但對一些機構佔比比較大的基金,收益就會降得多一些。”

三、限制貨基投向、收益降低,促進資金迴流銀行

新規第三十三條規定,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於主體信用評級低於AAA的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其中單一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

和今年三月份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新規要求把單隻貨幣市場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比重由5%提高到了10%。不過相比此前適用的《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中“貨幣基金投資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銀行定期存款等流動性受限資產投資佔基金淨資產比例合計不超過30%”的規定,該比例還是大幅下降。

一位滬上公募固收投資總監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新規裡他最關注的一則就是上面這條,“三月份徵求意見稿出來時,我們分析過,方向是對貨幣基金的投向做了嚴格限制、可投主體信用評級也往上提升。不過我國中小銀行的淨資本往往在20億~50億,按10%的比例估算,基金公司投資這些銀行同業存單的規模上限,最多隻有2億~5億。幾大股份制銀行的淨資產加起來乘以10%後,差不多也就4000億,那對規模較大的貨基來說,已經沒有資產可以投了,只能投那種低利率的資產。這樣一來,就可能會使得貨基的收益率慢慢降下去。”

上述華南公募固收投資總監也指出,流動性風險管理新規最根本的方向還是跟國家去槓桿的方向一致,讓錢迴流銀行。“之前短端利率一直下不去、企業成本居高不下,而新規就是要讓存款、存單的利率降下來,使得錢慢慢迴流銀行,這是有利於降成本的。”

除此之外,新規第三十三條還禁止投AA+以下的存單。上述滬上公募固收投資總監表示,這相當於阻斷了通過配置低評級銀行的存單獲取較高收益的機會,同時拉昇基金對高等級存單的需求。“高等級存單收益會更低些,從而導致貨幣基金的收益更低。”

四、多管齊下,降低大額贖回引起的流動性風險

大家可能都還記得,去年底債市曾大幅調整。有業內人士透露,其背後重要一角便是在恐慌與監管預期要求下,銀行擁擠贖回貨基,引發了流動性風險。

因此在新規中,多項條款和措施都是有針對性地減輕貨基大額贖回的壓力。

舉個例子,新規第二十二條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特定情形下采取這些輔助措施:延期辦理鉅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基金估值;擺動定價;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等等。

所謂擺動定價機制,新規第四十條也進行了解釋,是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淨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衝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上述大型公募固收投資總監表示,新規採取了多項措施降低大額贖回引起的流動性風險,例如還有第三十一條規定提出的,對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份額佔比在50%以上,且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政金債等資產的比例不足10%且偏離度為負時,貨基可以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基金總份額1%的贖回申請強制徵收1%的贖回費。“這樣一來,可以提高贖回成本,降低機構的贖回熱情。”

五、投資者怎麼辦?

前面說了這麼多投資總監們的真實心聲,那面對新規的影響,投資者應該怎麼做?

濟安金信副總經理王群航此前做的兩組計算或許可以作為參考:銀行人民幣存款的基礎利率,活期0.35%(若按周計算,平均每週0.0067%)、定期一年1.50%、定期三年2.75%;而根據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的統計,截至8月18日,298只貨基“過去一週”平均收益率為0.0727%,225只貨基“過去一年”的平均收益率為3.22%,126只貨基“過去三年”的平均收益率為10.32%。

他還舉了一個例子——如果一隻貨基的七日年化從4.10%降到了3.90%,收益率相差0.2個百分點,即意味著申購100元的貨幣市場基金,持有滿一年,收益最多會減少0.20元。

這麼看來,雖然貨幣基金的收益率可能會有所降低,但短期之內,普通投資者或許還無需太擔心,畢竟和同類型產品比起來,貨基的優勢還是十分明顯。

“無論是短期,還是長期,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率都高於銀行存款。結合流動性來考慮,定期存款完全無法與貨幣基金比肩。基於攤餘成本法的收益計算方式,以及不斷加強監管,貨基的風險已經一再降低,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貨基還必將會得到越來越多投資者的認可和持有。”王群航表示。

【原標題:這次不是演習:貨幣基金收益率真的要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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