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安仁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開放轉換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6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博時安仁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博時安仁一年定開債
基金主代碼 002904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基金。本基金以定期開放的方式運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名稱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名稱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
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博時安仁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合同》及《博時安仁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
募說明書》
申購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7 日
贖回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27 日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博時安仁一年定開債 A 博時安仁一年定開債 C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002904 002905
該分級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 是 是
2、轉換業務的辦理時間
(1)開放日
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本基金辦理轉換業務的開放期為本基
金封閉期結束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五至二十個工作日的期間,本次開放期為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共九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約定的開放期之
外的日期不接受辦理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
(2)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
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轉換時除外。
3、轉換業務
(1)轉換費率
基金轉換費用由轉出基金贖回費和申購費補差兩部分構成,其中:申購費補差具體收取
情況,視每次轉換時的兩隻基金的申購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擔。
(2)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1)業務規則
①基金轉換隻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的兩隻基金必須都是該銷售機構代理的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註冊登記機構處註冊登記的基金。
②前端收費模式的開放式基金只能轉換到前端收費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購費為零的基金
視同為前端收費模式),後端收費模式的基金可以轉換到前端或後端收費模式的其它基金,
非 QDII 基金不能與 QDII 基金進行互轉。
③基金轉換的目標基金份額按新交易計算持有時間。基金轉出視為贖回,轉入視為申購。
基金轉換後可贖回的時間為 T+2 日。
④基金分紅時再投資的份額可在權益登記日的 T+2 日提交基金轉換申請。
⑤基金轉換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投資者採用“份額轉換”的原則提交
申請。轉出基金份額必須是可用份額,並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2)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基金轉換視同為轉出基金的贖回和轉入基金的申購,因此有關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暫停
或拒絕申購、暫停贖回的有關規定適用於基金轉換。
出現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已載明並
獲中國證監會批准的特殊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基金轉換業務。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於可以銷售包括本基金在內的兩隻以上(含兩隻),且基金註冊
登記機構為同一機構的博時旗下基金的銷售機構。
②轉換業務的收費計算公式及舉例參見 2010 年 3 月 16 日刊登於本公司網站的《博時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開放式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轉換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4、基金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機構(含直銷中心及直銷網上交易)。
投資者如需辦理直銷網上交易,可登錄本公司網站 www.bosera.com 參閱《博時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
戶、申購、贖回和轉換等業務。
(2)非直銷機構
序號 銷售機構 是否開通轉換
1 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2 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是
3 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是
4 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是
5 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是
6 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是
7 上海陸金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否
8 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是
5、基金份額淨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週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
值。
(2)在基金開放期每個開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應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
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3)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和各類基金
份額淨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款規定的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淨值、各類基金份
額淨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淨值登載在指定媒介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博時安仁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第一次辦理轉換業務等相
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於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
查閱本基金相關法律文件及資料。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開放期為自封閉期結束之日後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五至二十個工
作日,具體期間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閉期結束前公告說明。開放期內,本基金採取開放運作模
式,投資人可辦理基金份額轉換業務。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
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轉換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轉換業務的辦理
期間並予以公告。
(3)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為本基金的第一個開放期,即在開放期內
的每個工作日接受辦理本基金份額的轉換業務,2017 年 7 月 7 日 15:00 以後暫停接受辦
理本基金的轉換業務直至下一個開放期。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4)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誠實信用地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人認真閱
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