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面試評分要素

教育 吉林省公務員 2017-05-05

8%(舉止儀表)

穿著打扮得體;言行舉止符合一般的禮節;無多餘的動作。

13%(人際交往)

人際合作的主動性;對組織中權屬關係的意識(權限、服從、紀律);人際間的適應;有效溝通;處理人際關係的原則性與靈活性。

14%(組織協調)

根據部門目標,預見未來的要求、機會和不利因素,並做出計劃;看清相互依賴的衝突各方之間的關係;根據現實需要和長遠利益做出恰當選擇;及時做出抉擇;調配、安置人、財、物等有關資源。

17%(綜合分數)

對事物能宏觀方面進行總體考慮;對事物能從微觀方面對其各個組成部分予以考慮;能注意整體和部分之間的相互關係及各部分之間的有機協調組合。7%(求職動機)現實性需要(解決住房、戶口遷移、專業對口等)與崗位情況;興趣與崗位情況;成就動機(認知需要、自我提高、自我實現,服從他人的需要,得到鍛鍊等)與崗位的情況;對組織文化的認同。

10%(情緒控制)

在受到有意挑釁甚至侮辱的場合,能保存冷靜;為了長遠或更高目標,抑制自己當前的慾望。

14%(應變能力)

有壓力狀況,情緒穩定;思維反應敏捷,考慮問題全面周到。

17%(語言表達)

理解他人的意思,口齒清晰,具有流暢性;內容有條理,富於邏輯性;用詞準確、恰當、有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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