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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玉鵬,張榮旺

《中國經營報》記者經Wind數據統計,截至9月3日,今年以來可轉債發行規模達到1604.47億元。其中,銀行業發行規模為860億元,佔總發行額度的53.6%,為可轉債發行規模最大的行業。

截至目前,今年銀行可轉債的發行規模已是去年全年的3.74倍。而且,還有多個銀行可轉債發行“正在路上”。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銀行可轉債規模擴大,與強監管環境相關。一方面,銀行業正在去槓桿,原來的理財相關產品從表外轉表內,從而佔用大量資本金,致使銀行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另一面方面,監管正在引導銀行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投放,銀行對實體經濟的投放額度受制於資本金規模約束,為了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投放,銀行需要一定程度上補充資本金。而可轉債在轉股後,正能夠補充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在這種情況下,可轉債相對往年變得愈發火熱起來。

可轉債暴增

據光大證券相關研報顯示,2010年至2018 年,共有 10 家銀行發行過 10 只可轉債,其中2010年有 2 只可轉債上市,2013 年和 2017 年各有 1 只可轉債上市。Wind數據統計,2018年銀行業共發行了6只可轉債,發行規模為230億元,佔當年可轉債市場發行總規模(892.95億元)比重為25.76%。

截至9月3日,今年3只上市的銀行可轉債分別為:中信轉債發行面額400億元;平銀轉債發行規模為260億元;蘇銀轉債發行規模為200億元。目前銀行業可轉債發行規模為860億元,佔總發行額度的53.6%,佔據今年可轉債發行市場的半壁江山。

而且,銀行業可轉債規模近期可能進一步擴大。具體來說,浦發銀行繼500億元可轉債發行獲銀保監會批准後,今年8月下旬再次公告稱通過證監會發行委審核;交通銀行600億可轉債發行申請亦已獲證監會審核通過。與此同時,紫金農商行等銀行也有發行可轉債計劃。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中國銀行原副行長張燕玲告訴記者:“可轉債是補充銀行核心一級資本的一個方式。核心一級資本是否充足直接影響到銀行的實力。可轉債發行規模提升的一個原因是一些銀行的業務規模在擴大;另外,監管對於銀行核心一級資本的要求也是愈發嚴格。只有核心一級資本充足,銀行才會繼續壯大。”

某股份制銀行一位內部人士表示,銀行在發行可轉債時會進行綜合考慮,例如預先核算能夠承擔的相關成本、資本金的補充對於投放規模的影響、投放市場情況等。“在銀行做好方案後,就會報銀保監會等部門審批,審批過後才可發行。可轉債的轉股期一般較長。”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與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今年債券市場普遍熱度有所提升,從可轉債到地方債等,發行量都要比往年大一些;從整個融資結構變化來看,直接融資的規模正在逐步拓展,而債券市場是直接融資拓展的重要方面,這和金融改革方向相吻合。

當然,趙錫軍指出,在一定條件下可轉債存在一個轉股與不轉股的選擇,如果投資者對發行機構認可度不高,銀行補充資本金的目的也就較難實現。另外,可轉債轉股的時候,也存在轉股成本,以及老股東是否認同等問題。

強監管是導致因素之一

監管方面影響是導致銀行可轉債發行量增大的因素之一。趙錫軍告訴記者,目前銀行的信貸規模正在增加,但在強監管的背景下,銀行需要去槓桿,原來的理財相關產品也要從表外轉表內,從而佔用大量的資本金,所以銀行存在資本金的壓力。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商業銀行(不含外國銀行分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0.71%、11.4%、14.12%,較上季末分別下降0.23、0.11、0.06個百分點。

趙錫軍表示,對於銀行來說,補充資本有很多途徑,包括盈利轉股本,增資擴股等,但目前來看,在強監管的背景下,銀行為了沖銷不良等已耗用了大量利潤,如果股東也暫時沒有實力或計劃來支撐銀行補充資金的話,銀行就只能考慮從市場獲取資金。趙錫軍表示,在股市市場相對不景氣的情況下,債券市場就會成為一個選擇,所以可轉債的發行在增多,但可轉債只有達到一定條件後,才會起到補充資本金的作用。

據瞭解,今年以來,平銀轉債、常熟轉債、寧行轉債紛紛達到相關約定條款,觸發強贖。如8月27日,平安銀行發佈公告稱,該行股票自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20日滿足“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20%(含120%)”,已觸發《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有條件贖回條款。2019年8月20日,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決定對發行260億元可轉債“平銀轉債”行使贖回權。

8月下旬,中國平安聯席首席執行官、平安銀行董事長謝永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倘若260億元可轉債成功轉股,平安銀行資本充足率大概可以達到13.5%,核心資本充足率將達9.8%左右。

上述股份制銀行人士告訴記者,銀行通過增發可轉債補充資本金的另一個目的,是響應監管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投放。他表示,目前監管正在引導銀行加大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投放,但銀行對實體經濟的投放受制於資本金約束,因為銀行是根據資本金的規模來確定可以投放的資金規模的,為了能夠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投放,銀行需要補充資本金。

該人士表示,對於一些銀行來說,同業資金曾是資產類業務重要的資金來源,但今年以來,同業監管更加趨緊,包括近期同業投資方面也受到一些限制,配置將會相應下降;為了有效提升資產規模,銀行就需要更多發行權益類產品,而可轉債就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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