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四歲小孩騎兒童車撞倒八旬老人 交警:不屬於交通事故'

""西安三四歲小孩騎兒童車撞倒八旬老人 交警:不屬於交通事故

三四歲的小孩,駕駛著一輛兒童玩具車,撞倒了正遛彎兒的82歲大爺後“逃逸”了,這該如何處理?

8旬老人廣場散步被撞倒 多處擦傷右手縫5針

82歲的曹先生是西安人,7月31日晚8時許,曹先生像往常一樣去樓下的印象城廣場散步。“一到下午廣場上人特別多,我年紀大了,就在廣場上緊挨著沿街商鋪門前的道上走,結果還是被撞倒了。”曹先生說,“我是從後面被撞的,低頭只看見一個小孩騎得車軲轆橫在我襠部,來不及細看,就直接趴在了水泥地上。”

被撞倒後,曹先生趴在地上起不來,“周圍跳廣場舞的、帶著小孩遛彎的人特別多,都圍著看,但沒人來扶我一把,我在地上趴了三四分鐘,才有一個過路的小夥把我扶著坐在了一旁的臺階上。”曹先生說,他坐起來後看到地上流了一灘血,衣服和草帽上也都是血,右手磕破了一道口子,兩個膝蓋和右胯部疼痛難忍,“扶我起來的小夥幫我撥了110,但警察說這是車撞了人,歸交警管,隨後來了兩位交警,把我送去了就近的陝西省人民醫院。”

“我去醫院右手縫了5針,萬幸沒有磕到頭部,氣不過的是,撞倒我的小孩年紀小不懂事這可以理解,但他/她的家長肯定就在小孩不遠處,必然看到我被自家孩子撞了,不僅沒扶我起來,還帶著小孩溜走了。”曹先生說,“當時在地上沒人扶我,好心小夥扶我起來後要幫我聯繫家人,我3個兒女都在國外,老伴在家裡,可我沒帶手機一時想不起來她的電話號碼,那一刻,真是感覺太無助了。”

物業:事發地是監控死角 會走訪找到“肇事小孩”

8月14日上午11時許,華商報記者來到曹先生家中,看到曹先生的右手手腕部纏著紗布,小腿上有多處擦傷,時隔半月,已經結痂,兩個膝蓋上都有淤青。“當時被撞後是朝右前方倒地的,所以右手磕破了,右胯部至今疼痛未消。”曹先生提供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右手掌側近小指可見一長約4cm三角形皮膚裂口,伴活動性出血,雙下肢可見多處擦傷,既往病史一欄顯示:冠心病7年餘,心臟支架置入後7年,日期為7月31日22時37分。“交警送他回來時我都嚇壞了,兒女都不在身邊,平時都是我倆一起去散步,但那天我不想下樓就沒去,誰知就出了這樣的事。”曹先生的老伴說。

隨後,記者跟隨曹先生及其老伴一起來到事發地——太白城印象廣場,曹先生指著一商鋪門前的水泥地說,當天他就是走在此處時被撞倒。記者詢問商鋪工作人員當天是否看到曹先生被撞倒,工作人員稱,“我當天是早班,下午7點就下班了,不太清楚。”

太白印象城商管辦公室工程部物業負責人趙先生表示,廣場上有監控,但查看監控發現曹先生被撞倒的地方不在監控範圍內。“我今天第一次聽說這件事,會立即走訪曹先生被撞倒處附近的商戶,儘可能找到撞人的小孩,應該就是附近的住戶。”

"西安三四歲小孩騎兒童車撞倒八旬老人 交警:不屬於交通事故

三四歲的小孩,駕駛著一輛兒童玩具車,撞倒了正遛彎兒的82歲大爺後“逃逸”了,這該如何處理?

8旬老人廣場散步被撞倒 多處擦傷右手縫5針

82歲的曹先生是西安人,7月31日晚8時許,曹先生像往常一樣去樓下的印象城廣場散步。“一到下午廣場上人特別多,我年紀大了,就在廣場上緊挨著沿街商鋪門前的道上走,結果還是被撞倒了。”曹先生說,“我是從後面被撞的,低頭只看見一個小孩騎得車軲轆橫在我襠部,來不及細看,就直接趴在了水泥地上。”

被撞倒後,曹先生趴在地上起不來,“周圍跳廣場舞的、帶著小孩遛彎的人特別多,都圍著看,但沒人來扶我一把,我在地上趴了三四分鐘,才有一個過路的小夥把我扶著坐在了一旁的臺階上。”曹先生說,他坐起來後看到地上流了一灘血,衣服和草帽上也都是血,右手磕破了一道口子,兩個膝蓋和右胯部疼痛難忍,“扶我起來的小夥幫我撥了110,但警察說這是車撞了人,歸交警管,隨後來了兩位交警,把我送去了就近的陝西省人民醫院。”

“我去醫院右手縫了5針,萬幸沒有磕到頭部,氣不過的是,撞倒我的小孩年紀小不懂事這可以理解,但他/她的家長肯定就在小孩不遠處,必然看到我被自家孩子撞了,不僅沒扶我起來,還帶著小孩溜走了。”曹先生說,“當時在地上沒人扶我,好心小夥扶我起來後要幫我聯繫家人,我3個兒女都在國外,老伴在家裡,可我沒帶手機一時想不起來她的電話號碼,那一刻,真是感覺太無助了。”

物業:事發地是監控死角 會走訪找到“肇事小孩”

8月14日上午11時許,華商報記者來到曹先生家中,看到曹先生的右手手腕部纏著紗布,小腿上有多處擦傷,時隔半月,已經結痂,兩個膝蓋上都有淤青。“當時被撞後是朝右前方倒地的,所以右手磕破了,右胯部至今疼痛未消。”曹先生提供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右手掌側近小指可見一長約4cm三角形皮膚裂口,伴活動性出血,雙下肢可見多處擦傷,既往病史一欄顯示:冠心病7年餘,心臟支架置入後7年,日期為7月31日22時37分。“交警送他回來時我都嚇壞了,兒女都不在身邊,平時都是我倆一起去散步,但那天我不想下樓就沒去,誰知就出了這樣的事。”曹先生的老伴說。

隨後,記者跟隨曹先生及其老伴一起來到事發地——太白城印象廣場,曹先生指著一商鋪門前的水泥地說,當天他就是走在此處時被撞倒。記者詢問商鋪工作人員當天是否看到曹先生被撞倒,工作人員稱,“我當天是早班,下午7點就下班了,不太清楚。”

太白印象城商管辦公室工程部物業負責人趙先生表示,廣場上有監控,但查看監控發現曹先生被撞倒的地方不在監控範圍內。“我今天第一次聽說這件事,會立即走訪曹先生被撞倒處附近的商戶,儘可能找到撞人的小孩,應該就是附近的住戶。”

西安三四歲小孩騎兒童車撞倒八旬老人 交警:不屬於交通事故

交警:兒童車不屬車輛範疇 被其撞倒不屬於交通事故

曹先生提供了一份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碑林大隊事故中隊8月5日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交警碑林大隊在調查中,通過對當事人及現場證人的詢問,事發現場位於太白城印象廣場內,並且肇事的是一位三四歲的小孩,駕駛的是一輛兒童玩具車,不屬於車輛範疇。通過以上事實,經交警碑林大隊集體會議研究,一致認為曹先生被撞事件不屬於交通事故,應移交事發地轄區公安派出所處理。

“接到這個通知書後,我就去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太白路派出所詢問,被告知要重新寫立案申請,我交了申請後到現在也沒有立案。”曹先生說。

8月14日下午,記者從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處獲悉:該案正在調查中,“責任主體(撞倒人的孩子)是未成年人,不是刑事責任能力人,而且該案也不構成刑事案件,調查清楚後還是應該去法院解決。”

律師:不屬交通事故 是否屬於治安問題有待商榷

陝西豐瑞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朱長江律師認為,該案屬於治安問題,“一方面這件事發生在廣場上,而廣場是一個休閒區域,並不是公共通道或公共交通道路;另一方面撞倒老人的小孩駕駛的兒童車也不是交通工具,只是小孩的代步玩具,所以不屬於交警管轄,而是屬於治安問題,應該由轄區派出所進行調查。”

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宋思邈律師認為,兒童車不屬於機動車,因此不屬於交通事故,不需要交警定責。“對方屬於民事侵權,因此不是刑事、治安問題,不歸派出所管,但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可以居中調解。”

宋思邈律師表示,對於民事侵權案件,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被侵權人可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侵權人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起訴的話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即找到侵權行為實施人(撞人的小孩),否則會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

上海秦兵律師事務所徐斌律師也認為,“這屬於民事糾紛,應該去法院訴訟解決。”

曹先生表示自己不會起訴,“我只是覺得撞倒我的小孩家長這樣的教育方式不對,應該把我扶起來道個歉,我又不要求賠償,另外,想感謝那個把我扶起來卻不留名的好心小夥,還有送我去醫院的兩位交警。”

文/華商報記者 王娜 實習生 劉怡藝 圖/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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