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成人卻不反哺,八旬老人與四子女對簿公堂'

法律 不完美媽媽 禹城 德州晚報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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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成人卻不反哺,八旬老人與四子女對簿公堂

百善孝為先,為父母養老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但禹城年過八旬的程大娘卻因養老的問題和四個子女對簿公堂,而且在法院判決子女必須按月給予撫養費之後,仍不予執行,程大娘只好申請強制執行……最終經過訴訟和執行程序,程大娘拿到每月1600元贍養費。對此,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提醒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當道德的約束失效時,要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傷心

膝下四子女,老人卻為養老犯了難

程大娘現年82歲,老伴已過世,獨自一人生活。程大娘與老伴生育了兩兒兩女,均已成家。前些年,程大娘身體還算硬朗,四個子女偶爾去看望母親,大家相安無事。

2018年4月,程大娘因患腦血栓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常年吃藥治療,更需要常人照料,四個孩子中除了小兒子照顧老人外,其餘幾個子女均不照顧,也不支付撫養費。想想自己含辛茹苦把四個孩子撫養長大,如今卻無人盡孝膝下,這讓程大娘十分傷心。

無奈之下,程大娘通過好心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熱線求助,希望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能夠幫他追要贍養費。法律援助中心隨即通過電話向程大娘所在村村支書瞭解情況,經瞭解程大娘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屬實,關於程大娘贍養糾紛,村委會多次調解未果,程大娘欲起訴子女們實屬沒有辦法。

經法律援助中心審查,程大娘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立即開通“老年維權綠色通道”,先行受理、審批了程大娘的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戎秀偉律師承辦此案。考慮到程大娘行動不便,法律援助中心決定為其提供“上門服務”,為程大娘上門辦理了法律援助申請手續,並現場讓承辦律師與程大娘完成接洽,辦理委託手續。

寒心

律師調解無效,母親與四子女對簿公堂

因程大娘贍養糾紛關係家庭內部矛盾,承辦律師本著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和訴累的想法,儘量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多次與程大娘的子女溝通聯繫,瞭解到程大娘的兩個女兒認為女兒出嫁了不該承擔贍養義務,程大娘的大兒子則認為程大娘偏愛小兒子,該讓小兒子給他養老。

對此,律師從《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入手向程大娘的子女講解了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在溝通過程中,幾個子女慢慢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但是在如何贍養老人、支付老人贍養費的數額上始終無法達成協議,導致調解無法進行。

最終承辦律師準備案件材料、蒐集相關證據,代理程大娘向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開庭當天,四被告均到庭參加訴訟。庭審中,程大娘的大女兒稱自己身體殘疾,年齡大了,沒有能力贍養老人;二女兒稱家庭事務多,年齡也大了,贍養老人沒有時間精力;兩個兒子則稱對贍養老人沒有意見,老人的生活費、醫藥費願意平均分擔。

在法院和承辦律師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程大娘的大女兒自調解之日起每月20日前給付程大娘贍養費100元;其餘三個子女每月20日之前給付程大娘贍養費500元。

痛心

女兒當“老賴”,母親申請強制執行

本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鬧到對簿公堂,已經十分讓人唏噓,本想此案就此了結了,可在法律援助中心在回訪案件時瞭解到,本案調解書生效後,程大娘主要由小兒子照顧,大女兒、大兒子也每月支付贍養費,但二女兒仍拒不履行贍養義務。

在程大娘的請求下,法律援助中心再次進行延伸服務,幫程大娘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訴訟和執行程序,申請人每月拿到1600元贍養費,以滿足其基本的生活和醫療問題,老人的基本權利得到了維護。目前,該案已經執行終結,法院扣劃了被執行人銀行存款給付程大娘撫養費。

對此,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贍養糾紛案件,此類案件在現實生活中時有發生。很多老人往往選擇忍氣吞聲,礙於情面,不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是,當道德的約束失效時,要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老人、殘疾人可申請免費法律援助,幫助弱勢群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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