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對“電動車摩托車靠右行駛”新規提意見 莆田交警作出答覆

交通 摩托車 電動汽車 社會 東南網莆田站 2017-06-24

東南網莆田6月22日訊(本網記者 王龍風)為助力“創城”,建設美麗莆田,今年6月起,莆田市對電動車、摩托車不靠右行駛、不走專用道、隨意掉頭、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近日,有網友通過東南網《直通屏山 省委領導留言板》反映,稱莆田交警部門推出“嚴查二輪車不靠右行駛等違法行為”新規過程中,存在前期宣傳工作不到位、車主違規後又未及時告知等問題。針對該網友反映的問題,莆田交警支隊向東南網作出答覆。

該網友不解,莆田交警部門實施對二輪機動車不靠右行駛利用攝像頭拍照處罰的措施,為何不提前短信通知車主,直到拍到車主違法行為時,才短信通知車主去交罰款?而且,車主發生違法行為與收到處罰信息又存在時間差,易造成車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違規”。

此外,該網友還反映,文獻路與東園路路面都有清晰的“禁行二輪”字樣,但八二一中街路面上卻沒有,讓人會誤以為“二輪機動車靠右行駛”只在城區內施行。

針對該網友反映的問題,莆田交警支隊回覆,在查處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行為前期,交警部門已通過各大媒體做過大量的宣傳工作,並上街發放宣傳海報等;針對車主的違法行為,以短信警告為主,並通過短信群發通知“6月1日開始正式查處,車主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在查處期間,仍持續進行宣傳報道。同時,摩托車、電動車走專用車道、輔道或靠右側通行,在各大路口都設置有指示標誌標線。此外,按照交通法律法規規定,二輪車輛上道路行駛時應靠右側車道內行駛,駕駛員應當做到自覺遵守。

交警部門介紹,針對違法行為的查處,採用的是事後查究的查處方式,會造成部分交通違法駕駛人收到短信延遲。但短信告知屬於友情提醒,而非法定程序。

至於八二一中街未施劃“禁行二輪”字體標識,交警部門解釋,因最近持續降雨,造成進度滯後。待天氣好轉,交警部門將加快施工進度,儘快完善路面標識建設,並對與交通限行措施相沖突的標誌標線同步進行調整。

在此,交警部門呼籲,駕駛人應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格遵守路面標誌標線,服從路面交警指揮,共同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助力“創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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