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元車費收了乘客40元市 海口一“滴滴”司機被處罰

市民投訴

用“滴滴”叫輛出租車

28元車費司機收了40元

交通執法部門介入,違規司機被處罰

南國都市報4月2日訊(記者 王小暢)1日,海口市民小麗(化名)發佈微博反映,當天她通過滴滴打車軟件叫了一輛出租車,28元的車費,司機卻收取了40元,存在亂收費的行為。該微博發佈後,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迅速介入調查核實,對涉事司機作出了處罰。

微博投訴“滴滴”出租車亂收費

據瞭解,4月1日,小麗在其微博發佈一條信息稱,當天下午,她從海口美蘭機場回大學城,通過滴滴軟件呼叫一輛出租車。“一上車,司機直接開口要收70元的車費,後來我們強烈要求打表的情況下打表了”。

回到大學城後,計價器上顯示28元,滴滴上顯示的支付金費為40元,因為在半途時,司機私自結束了訂單,並且改了訂單上的價錢,他們只好照額支付了。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小麗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說謊,上傳了三張截圖,前兩張是其投訴的出租車和收取的費用,第三張圖是他們前一天乘坐的出租車的收費截圖,往返地一樣,收費卻只有27元。

小麗稱,她發這條微博的目的,是希望這種亂收費的情況得到整治,並提醒大家出行要注意選擇車輛。

交通執法部門迅速介入調查核實

1日21時20分左右,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收悉該輿情。該支隊領導對輿情信息立即作出工作部署,安排工作人員對該微博博主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查處。

當晚22時許,工作人員與滴滴海口公司負責人取得了聯繫,要求滴滴公司全力配合開展調查;工作人員還將涉事出租車司機的情況,通報給了海口市公交新月汽車有限公司,要求該公司進行調查處理。

2日上午,工作人員獲取博主聯繫方式後,主動聯繫,轉達了海口市交通部門對其微博內容的高度重視,博主也積極配合調查,描述了事情的詳細情況。

經調查核實,4月1日18時許,網友在海口美蘭機場通過滴滴軟件叫了一輛出租車(新月出租車公司,瓊A416**)前往大學城,一上車司機直接開口要70元運費,在網友的強烈要求下才打表計費,到達目的地計價器顯示28元,網友手機上支付費用時卻顯示40元,這一金額未徵求網友同意,網友叫車時也未選擇加價約車。

違規司機受到三家單位處理

2日下午,記者從該支隊獲悉,滴滴公司對違規收費的司機進行了批評教育,並給予嚴重警告一次,凍結平臺賬號7天,並要求司機把不合理的收費退還乘客。

該出租車所屬的海口市公交新月汽車有限公司調查核實後,對司機作出了停班培訓5天、扣《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和乘車費用全額退還乘客的處罰。並責令該公司車隊立即採取有效預防措施,加強所有駕駛員的管理教育工作,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此外,由於該司機的行為違反了《海口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經研究對該司機處以400元的行政處罰。

海口市交通港航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群眾的訴求沒有小事,群眾的滿意度也是衡量該支隊執法工作的最好標準,支隊將繼續加強作風建設,完善投訴機制,及時處理好群眾的投訴,為海口市民打造一個安全、文明、便捷的交通運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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