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新國標要規定電動車小於55KG呢?難道60或65公斤就不行

交通 騎行 設計 自行車 法律 新能源快訊 2019-05-25

4月15日實施的新國標是在1999年老國標的基礎上進行調整的,最高車速由每小時20公里調整為25公里,最大整車質量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為什麼新國標要規定電動車小於55KG呢?難道60或65公斤就不行

雖然新國標正式實施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但是關於新國標的車速、腳踏、重量等問題還是爭論不休。

國標車要求最高時速不得高於25km/h,關於這點好理解,也能接受,控制速度無非就是想減少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畢竟在過去這些年裡電動車橫衝直撞的確實因為速度問題造成了不少事故,而電動車由於是鐵包人,一出事故車主的死亡率非常的高。

而關於必須安裝腳踏這點,相關的部門也有過正式的解釋和理由。

為什麼新國標要規定電動車小於55KG呢?難道60或65公斤就不行

安裝腳踏是為了能更好的規範電動車和電摩的區別,國家從法律層面來界定了非機動車的標準,人力驅動方式成為界定的必要條件,如果取消腳踏的設計從國家法律的層面來說,就不屬於非機動車的範疇,而應該歸入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對非機動車的定義是這樣的,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而在專家們看來,腳踏還有2個實際作用:一個是在你斷電或者電驅系統壞掉的時候,你還能用人力驅動,達到你的目的地。第二個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另外一個是電動自行車本身設計機構上來說比較輕巧,沒有電摩那麼重,重心不穩,計自行車時,腳踏裝置也是為了平衡重心。

但是為什麼新國標要規定電動車重量小於55KG呢?難道60或65公斤就不行了?

為什麼新國標要規定電動車小於55KG呢?難道60或65公斤就不行

作為電動車設計者與製造者的廠家們,基於產品的成本和產品的穩定性考量,在不得不選擇鉛酸電池做動力的前提之下,要麼放棄續行里程來滿足外觀漂亮的需要,要麼將外觀大大簡化來實現續行里程的增加。但是,選擇兩者之一,都無法滿足消費者的真實需求,這也是大家對新國標感到不適應的真正原因吧!

為什麼新國標要規定電動車重量小於55KG呢?有沒有人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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