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一駕駛員與交警槓上了,“有執法證嗎?”

交通 法律 法制 社會 羅平警方 2018-12-09

今晨,一位微友發來一段視頻,並說道“不知道這個是真的還是假的。執法不需要執法證嗎?”

整段視頻大概3分鐘,視頻拍攝者由於穿拖鞋駕駛車輛,被正在開展路面檢查的交警執勤人員查到之後,一直向執勤人員索要“執法證”,然雙方就針對“執法證”發生了爭執。

那麼警察執法到底需不需要“執法證”呢?路人對警方執法發生質疑,並讓警察出示“執法證”,今天就視頻中大家關心的問題,做出統一解答。警察執法是否需要執法證?

視頻並不完整,視頻拍攝地點不詳,小編只是選取了其中一部分,咱們不論事件本身,只單獨從法律層面分析警察執法到底要不要執法證?

警察執法需要出示證件嗎?警察有執法證嗎?

答:警察在一般情況下,身著制服、佩帶警銜、警號,並不需要出示證件,但如果被執法者要求,或者便衣情況下執法時,是需聲明並出示證件的。注意,這裡的證件指的就是人民警察證,對於我們常見的警察(某些行業警察除外),是沒有所謂的執法證的,對於網上所說的所謂的警察執法證,其實是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證書:


羅平一駕駛員與交警槓上了,“有執法證嗎?”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證書》,翻開“執法證”,在注意事項第一條明確寫著“證書只限公安機關內部使用,不作為對外執法的身份證件”。

羅平一駕駛員與交警槓上了,“有執法證嗎?”


重申一下,警察只有人民警察證沒有“執法證”,公安機關正式聘用的輔警,同樣適用。警察只要在執行公務期間,身穿制式服裝即可。拿不出網友說的“執法證”。

那人民警察證是什麼樣子呢?


羅平一駕駛員與交警槓上了,“有執法證嗎?”


地方政府制發的《行政執法證》,民警是否需要辦理呢?

早在1996年,《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是否申領地方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問題的批覆》(公復字[1996]12號)中就有明確答覆: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可以持公安機關制發的有效證件依法行使執法權,不必申領地方政府制發的《行政執法證》。這裡說的“有效證件”,就是指的人民警察證!

輔警有沒有執法資格呢?

根據國務院《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公安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試行)》等規定,警務輔助人員雖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不能獨立進行執法,但是依法可以在公安民警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執法工作,其依法履職行為受法律保護,有關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予以配合。

我想監督警察執法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警察身著制服、佩帶警銜、警號,並不需要出示證件,只有在便衣情況下執法時才需聲明並出示人民警察證。在執法過程中,警服、警銜、警號及人民警察證就是合法的執法憑證,並不需要出示相關執法資格證。公民如果想行使監督權,可以記下民警的警號,撥打110進行身份核對。“警察執法優先,公民存疑後置”,公民在現場必須絕對服從警察依法行使執法權,任何原因都不能成為對抗警察依法執法的藉口。如果認為警察的下達的處罰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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