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車”不挪窩?拖走!

交通 高峰 社會 光明網 2017-06-18

南國早報記者 王豔群

5月4日和9日,本報曾報道南寧市一些道路成“殭屍車”營地的事,相關部門曾表示,對在道路合法停車位內停放的車輛沒有處置權,在管理上遭遇執法難題。6月16日,記者從南寧交警部門獲悉,為緩解道路停車難問題,防範“殭屍車”長時間佔用公共泊位,從6月27日起,將對濱湖路、桂春路、唐城路沿線停車泊位實行限時停放措施,在高峰時段,禁止車輛停放,對違停車輛將嚴處和拖移

舉措 1

三條道路

先行試點限時停車

為緩解城市停車難問題,2013年以來,南寧市在市區道路新增一批停車泊位,其中約兩萬個泊位為免費泊位。然而,一些車主只顧自身利益,在免費泊位上安裝地鎖或放置其他障礙物,將泊位作為“個人免費停車場”長期使用,造成其他需要停車的市民無法使用,泊位週轉率低。更有甚者,將車輛停放後長期不挪走,車上落滿樹葉、鳥糞和灰塵,成了“殭屍車”,不僅影響交通出行,而且影響市容市貌。

一邊是道路停車泊位緊張,一邊是“殭屍車”霸佔公共資源長期不挪窩。“這些行為導致停車泊位的週轉率下降,使公共泊位無法惠及更多的車主。”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稱,今後對這一現象有了破解辦法。

據介紹,為緩解停車難問題,防範“殭屍車”長期霸佔公共泊位行為,南寧交警部門決定,自6月27日零時起,對設置於南寧市濱湖路(民族大道濱湖路口至碧湖濱湖路口)、桂春路(桂春金洲路口至桂春金湖路口)、唐城路全段的道路停車泊位採取限時停放措施。上述路段每天7∶30~8∶30、17∶30~19∶00禁止機動車停放,“殭屍車”等違停車輛不挪窩將被拖走。

處罰 2

高峰時段違法停車或被拖車

“新措施實施後,在禁止停車的高峰時段,如車主違法停車,交警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罰。”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副大隊長王費虎提醒,依照交通法規,車輛亂停亂放,將處罰款150元,不記分。不過,對影響道路通行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拖移車輛。

對於長期停放在泊位內的部分車輛尤其是市民反映較為強烈的“殭屍車”,交警部門表示,27日前,將採取短信告知、在車身貼告知單等方式,提醒車主自覺遵守停放規定。

同時,交警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對上述路段停車泊位的標誌、標線等設施進行更新更換,並在醒目的位置標明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請廣大車主使用這些路段的停車泊位時注意觀察相關標誌標線說明,自覺遵守停放時間規定,避免因違反限時停放措施造成被貼單、拖車的麻煩。

說法 3

將探索新措施解決“殭屍車”難題

“先行試點的這三條路,地處城市核心區,交通繁忙,停車需求高,且存在較多‘殭屍車’霸佔車位的情況。”南寧交警介紹,根據前期交警部門與路橋公司的排查結果發現,濱湖路、桂春路、唐城路均存在不同程度“殭屍車”停放情況。其中,濱湖路長期停放不挪窩的車輛,有10~15輛。

據交警部門介紹,按照相關規定,交警可處理的範圍僅限於道路中非停車位的部分。如果車輛在停車泊位內停放則屬合法停車,交警對此沒有執法權。此次,將濱湖路、桂春路和唐城路一帶作為試點,將部分免費停車位收編劃為限時停車泊位。這樣一來,在不能停車時段,交警就可以對“殭屍車”進行拖移。

“針對‘殭屍車’長時間霸佔泊位現象,或是部分車主通過設置障礙物霸佔泊位的情況,今後,我們還將繼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孫志宇表示,交警部門將繼續對市區道路泊位“殭屍車”亂象進行摸排,然後根據調研情況,探索相應的管理措施,進一步優化城市道路泊位秩序,營造整潔、暢通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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