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找人頂包 司機被認定肇事逃逸'

交通 貨車 消防 法律 南京日報 2019-08-20
"

兩車相撞後,面對前來調查的交警,一名準駕不符的司機“靈機一動”,稱自己只是“車上帶隊人員”,還找來了朋友頂包。不過,這個謊言並沒有瞞過交警,最後該司機不僅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還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記者昨從祿口交警中隊獲悉,當事人常某因闖紅燈、超載、證駕不符和肇事逃逸尚未構成犯罪,已被認定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還要接受罰款並拘留的處罰;另一人後某因幫助肇事逃逸人員隱瞞事實真相,尚不構成犯罪,也要被罰款1000元。

事故發生在今年7月。當天,江寧交警大隊祿口中隊接到報警,在祿銅線與S340省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傷。

交警趕到現場看到,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以下簡稱牽引車)停在路中間,另有一輛重型自卸貨車(以下簡稱貨車)攔腰撞上牽引車的中部。在巨大的衝擊力下,貨車駕駛室變了形,駕駛員徐某腿部被卡住,動彈不得。

見此情景,事故民警趕緊通知了消防人員。很快,消防官兵趕到,將徐某從車裡解救出來,隨即他被120急救車送至附近醫院救治。

在事故現場,交警看到一名男子一直站在牽引車旁,便上前詢問他是否為司機。該男子自稱姓常,是該牽引車的帶隊人員,“司機去找工具了,打算把駕駛室撬開救出被困的徐某。”他答道。交警在現場等了半天,也沒見這名“去找工具”的司機回來,便將常某帶回大隊繼續調查。回到大隊,一名後姓男子跑到交警中隊,自稱是這輛牽引車的司機,但交警問他事發經過,他卻支支吾吾答不上來。交警調出了監控,發現在多處高清探頭拍攝的視頻中,駕駛室裡始終只有常某一人,且車輛一直由他駕駛。在證據面前,常某終於承認自己就是那位“消失”的司機。

原來,常某駕駛超載的牽引車行駛至事發路口時,因車身過重剎車不及,不小心闖了紅燈,隨即與徐某駕駛的貨車相撞。常某隻有B2駕駛證,他知道自己沒有駕駛牽引車的資質,擔心保險公司會因此拒賠,這才謊稱自己只是帶隊人員,並第一時間找來朋友後某“頂包”,沒想到謊言這麼快就被交警拆穿了。

得知自己竟然是肇事逃逸,常某十分不解:“我明明沒有離開現場,怎麼能算逃逸呢?”

交警解釋,根據交通法規,肇事逃逸的定義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根據這個定義,判斷肇事逃逸的依據並不僅僅是“離開現場”,“潛逃”和“藏匿”也算。常某謊稱自己是隨車帶隊人員,找人頂包,隱瞞了自己司機的身份,就是一種“藏匿”形式。

本報通訊員 龐成功 本報記者 王茸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