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再多人不算超載,私家車小孩也算超載,小孩真的超載了嗎?

轎車 交通 江蘇 w鍵盤上的共鳴w 2019-05-24

私家車5座多帶一個兒童算超載。5座多一個小孩,超載20%算,扣6分。

按照新交規的規定,駕駛營運車輛(不包括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員不足20%的將扣罰3分;超過20%的則扣罰6分。

小汽車超載,各地政策有些許出入,大致相同。

拿江蘇省舉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如下:

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所有的營運車輛對兒童免票,但是為何對於自己的車多帶了一個自己的小孩就算超載,筆者不是很理解,一個嬰兒或者小孩也就幾十斤,所以不可能存在超重這個說法,對於超載筆者更是不解,很小的小孩肯定是由人抱著的,根本不存在佔座位一說,多的一個座位為什麼不能坐一個人?汽車,火車,公交車為什麼不存在超載一說?是車好還是技術好?筆者確實找不到任何可以解釋的理由,大夥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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