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亮劍:江門市一名社區服刑人員被依法收監!

江門 法律 刑法 跳槽那些事兒 廣東 廣東省司法廳 2019-04-11

4月2日,江門市江海區司法局根據蓬江區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決定,對轄區內一名多次違規的社區服刑人員吳某做出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處理。江海區社區矯正中心工作人員在派出所協助下,將吳某送至江門市看守所依法收監執行。

執法亮劍:江門市一名社區服刑人員被依法收監!

此前,吳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社區服刑期限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9日止。

在社區服刑期間,吳某屢次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有關管理規定,不依時到司法所報到,拒絕參加社區矯正機構組織的學習、社區勞動,關閉監控手機不接受電子監控,江海區司法局先後依法對其處以三次警告。期間,江海區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門多次對其進行法律宣傳和思想教育,但吳某仍置若罔聞,屢教不改,拒不遵守社區矯正相關規定。

江門市江海區司法局依法向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銷緩刑的建議。經審理後,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吳某緩刑、收監執行原判的刑罰。

此次撤銷緩刑、收監執法,是江海區首例對社區矯正人員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案件。江海區社區矯正中心在刑罰執行過程中勇於亮劍,有力地維護了法律權威,對轄區內其他社區服刑人員起到教育震懾作用,敲響了“依法服刑、自覺接受矯正”的警鐘。

來源 | 江門市司法局

廣東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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