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怎麼辦?

婚姻 法律 母乳餵養 社會 吳橋普法 吳橋普法 2017-08-28

離婚後,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怎麼辦?

離婚後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可以找家族中的老人或警察調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看孩子的權利。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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