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的公告

華安基金 浙商銀行 投資 廣宇發展 證券時報 2017-05-18

根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銀行”)簽署的銷售協議,自2017年5月19日起浙商銀行開始銷售如下基金 , 投資者可在下述基金的申購期內到浙商銀行辦理基金申購等相關業務。具體的業務流程、辦理時間和辦理方式以浙商銀行的規定為準。

辦理華安月安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及申購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32;辦理贖回及其他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33(A類)、040034(B類)。同時自華安月安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約定贖回代碼:000537)2017年第7期的集中申購開放期(即2017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9日)起,開通本基金在浙商銀行的“約定贖回”業務。

“約定贖回”相關業務規則詳見本公司於2014年2月9日披露的《關於華安月安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通“約定贖回”業務並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諮詢辦法

1、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czbank.com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

網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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