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17招生章程

桂林 大學 升學考試 教育 未來網新聞 2017-06-10

一、總則

為進一步規範招生工作程序,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組織機構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學校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三、學校性質、校址

學校名稱:桂林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公 辦

學習形式:全日制 辦學層次:專 科

國標代碼:11824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秀峰區信義路21號(信義校區)

廣西桂林市秀峰區文采路9號(甲山校區)

四、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招生計劃總數及計劃具體分佈情況見我校2017年招生計劃表。

五、錄取規則

根據國家教育部當年頒佈的《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察,擇優錄取。具體的規則如下:

(一)平行志願按招生計劃1:1申請投檔;順序志願按招生計劃1:1.2申請投檔。

(二)對於檔案投入我校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相應專業。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三)投檔成績相同考生,優先錄取具備藝術、體育等特長的。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