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民族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專科和預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民族大學(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國標代碼10608,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博士、碩士、本科、預科、專科(高職)等培養層次。學校現有三個校區,相思湖校區(東校區)位於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思源湖校區(西校區)位於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58號,武鳴校區位於南寧市武鳴區南寧教育園區(在建)。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民族考生。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廣西民族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預科、專科(高職)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實施普通本科、專科(高職)和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科學編制招生來源計劃。2019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佈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問題。

第四章錄取程序

第十一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區、市)所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招生計劃100%~105%的比例進行調檔;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招生計劃100%~120%的比例進行調檔。

第十三條所有專業不設置專業志願分數級差。對投檔的非藝術類和非體育類專業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同等分數及民族條件下,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關加分投檔和降分投檔的規定。

第十五條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學校招收的廣西本科第二批次少數民族考生比例為65%,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對廣西11個世居少數民族,在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條件下,確保錄取一定數量的各世居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六條 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英語、法語、翻譯三個專業的考生,要求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合格(不組織高考英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英語口語測試成績不作要求。

第十八條 行政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培養模塊)專業,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30%,要求男性身高162cm以上(含),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含);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檢查符合國防部《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陸勤人員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視力4.0以上(含),矯正視力4.8以上(含);無色盲色弱、無傳染性、先天性疾病,無明顯疤痕、斑痕以及紋身等。

第十九條 體育類錄取原則

一、對投檔考生,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術科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願填報順序擇優錄取。在體育術科考試成績相等的條件下,依次按全國普通高考成績和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無色弱、色盲。

第二十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規則

參加我校2019年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及國家教育部審核,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確認,且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的程序填報我校專業志願的考生,按以下規則錄取:

一、國家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考生,文化課統考成績合格且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相同的按文化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這一類型的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人數的20%

二、未通過文化課統考錄取的一級運動員考生和所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考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文化考試(簡稱“高考”)。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的考生,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這一類型的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錄取高水平運動隊總人數的30%。

三、未通過以上第一、二點錄取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一、對廣西區內已投檔考生

(一)藝術類各招生專業,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音樂學(鋼琴、民族器樂方向)專業要求考生有演奏科目成績。

(三)音樂學(聲樂方向)專業要求考生有演唱科目成績。

二、對區外已投檔考生

(一)美術學、設計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1.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我校2019年校考成績合格,且符合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定條件。

2.美術學、設計學類專業,以校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校考成績×8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20%。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以校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校考成績×7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30%。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以校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校考成績×5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50%。

5.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使用生源所在省藝術統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專業綜合成績按以上方法確定。

(二)音樂學(鋼琴、民族器樂方向)、音樂學(聲樂方向)和舞蹈學專業

1.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藝術統考成績合格,且符合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定條件。

2.音樂學(鋼琴、民族器樂方向)、音樂學(聲樂方向)、舞蹈學專業,以生源所在省藝術統考成績和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綜合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統考成績×80%+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20%。

三、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條件下,按全國普通高考文化成績和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報考美術學和設計學類專業要求無色盲。

五、音樂學(鋼琴、民族器樂方向)專業,學生入校後按鋼琴、琵琶、二胡、揚琴、竹笛、中阮、大阮、獨絃琴、嗩吶、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擊樂、古箏進行培養,非上述樂器考生報考需慎重。

音樂學(聲樂方向)專業,學生入校後按民族唱法、美聲唱法進行培養,非上述唱法考生報考需慎重。

六、身高要求: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含);專業成績突出者可適當放寬身高要求,放寬條件為:省藝術統考或者校考成績排名全省前三名,男性身高不低於166cm,女性身高不低於156cm。其他藝術類專業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專業按學科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後實行寬口徑培養,一至兩年後按《廣西民族大學本科專業大類招生與培養管理辦法》(民大〔2016〕100號)規定實施專業分流。

第二十三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A)只面向廣西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招收農業戶口的少數民族應屆考生。普通民族預科班(預科B)招收廣西區內少數民族考生。

第二十四條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體檢標準統一進行復查。凡複查不符合條件者,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學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本科生按所修學分收取學費,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科(高職)、普通民族預科班(預科B)按學年制收費。所有專業學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各專業每年預收學費如下:

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壯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瑤語)、民族學,免收學費。

二、政治學與行政學、歷史學,4600元/年。

三、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等專業,5000元/年。

四、知識產權、社會學、法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傳播學、印度尼西亞語、緬甸語、馬來語、英語、法語、越南語、老撾語、泰語、柬埔寨語、翻譯等專業,5050元/年。

五、工商管理、檔案學、行政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培養模塊)、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城市管理、會計學、金融學、稅收學等專業,5500元/年。

六、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旅遊管理、物流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應用心理學、應用化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生物技術、海洋科學、中藥製藥、金屬材料工程、信息安全等專業,5550元/年。

七、廣播電視編導、舞蹈學、美術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音樂學(鋼琴、民族器樂方向)、音樂學(聲樂方向)等專業,12000元/年。

八、土木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建築學等專業,大約5550元/年,實際收費標準以物價局批覆為準。

九、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40000元/年。

十、專科(高職):國際商務、應用法語、應用越南語、應用外語(印尼語方向)、應用泰語等專業,8000元/年。

十一、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A)免收學費,普通民族預科班(預科B)4200元/年。

注:按學科大類招生的專業,按該學科大類的最高收費標準進行預收。待專業分流後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以及社會類獎助學金。設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准予畢業,頒發廣西民族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學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頒發廣西民族大學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廣西民族大學和英國斯泰福廈大學合作舉辦的會計學本科專業,採取“4+0”培養模式,即大學四年均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成績分別達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學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將分別獲得廣西民族大學頒發的會計學本科畢業證書、管理學學士學位證書和英國斯泰福廈大學頒發的會計與金融學士學位證書。

部分本科專業實行“3+1”、“3.5+0.5”培養模式(具體專業見廣西民族大學招生計劃表),即三年或三年半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一年或半年可根據個人意願到國外學習。

部分專科專業實行“2+2”培養模式(具體專業見廣西民族大學招生計劃表),即一、二年級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三年級到國外學習,修完廣西民族大學專科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內容,考核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學生,由廣西民族大學頒發專科畢業證書,第四年學生可以根據個人意願申請繼續在國外學習,成績合格,達到國外所學本科專業畢業或學位要求的,由國外相應高校頒發中國教育部認可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條學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費用。對於非法利用我校名義進行普通高考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的行為及後果,我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並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廣西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廣西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530006

諮詢電話: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諮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監督電話:0771-3260100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gxun.edu.cn

招生網址:http://zs.gx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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