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購房合同後還不能大意!3件事要趁早辦
太恐怖了,相信誰都知道現在一線城市的房價非常高,但不知道的是,現在就連三線城市很多地方的房價都已經超過了一萬元了,隨隨便便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就需要超...
我的一個兄弟最近買了房子,簽了合同後,結果等到辦證那天才知道房子已經不屬於他了,這就出大事了,搞清楚原因原來是當時簽完購房合同後,開發商沒有把這套房子在房管局備案,所以讓開放商有了可乘之機,再次賣給其他人。我們應該怎麼避免遇到這種事情呢?所以我們以後買房時要做到以下準備:
1、購房合同簽完就備案,拿到房管局備案證明,不讓房子再賣給別人
現在的合同是網籤,需要開發商跟你簽完合同後去房管局提交,自己先通過企業申批,才能順利備案。上面這些步驟辦理起來都很快,企業一旦確認你已購買了,房管所肯定也是備案通過,但是如果你一次性買很多房子,就要本人自己去一趟房管局備案了。只要備案已通過,就可以去房管所領取備案證明。
擁有自己房屋的備案證明很重要,只要搞定它房子就安全了。如果開發商想玩心計,簽了合同,但是不幫你去房管局備案,這樣開發商違約後,一樣可以賣給第二個人。
二、作預告登記,讓房子無法抵押
預告登記是幹什麼的,作用就是不讓開發商因為特殊原因破產後,開發商的資產被查封的話,還有的會用房子去抵押。這樣我們購買的房子,產權證不辦下來,房子就一直屬於開發商,所以嚴格來說,這房子還不算你的。
但是做了預告登記,就很好的解決這些問題,在產權證沒到手之前,已經明確的預告了這個房子是你登錄,即使開發商傳統把房子再賣給別人,或者抵押給銀行等,也是做不到的,因為此時你的房子被法律保護。
話說回來、絕大多數開發商還是有誠信的,正規的開發商都會給你辦理好,保管好所有材料、到時候辦理房產證時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