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這“4金”最好都認準了,馬虎的人,吃了悶虧沒處說!

購房 二手房 法律 房產 柳州特價租房 2018-12-03

買房一直是人們談論不斷的話題,為了生活,為了以後有安居之所,我們不得不面對買房這個艱難的事情。雖說買房這件事情能把人弄得頭昏腦漲,但是隻要每個環節都搞清楚了情況,很多細節還有一些概念的都弄清楚了,那麼買房就只是一個消耗時間的問題了,不必老是頭疼。買房時,不管你買的新房還是二手房,這“4金”最好都認準了,往往馬虎的人吃了悶虧還沒處說。

買房時,這“4金”最好都認準了,馬虎的人,吃了悶虧沒處說!


1、第一“金”:定金

相信這個“定金”的概念很多人都接觸過了,但是知曉得還不夠清楚。通俗來說,定金就是你承諾會買房的一筆保證金,這筆錢交了之後說明這套房你已經確定要買了,所以是不能退的。之後如果你把房子買下來了,是全款也好貸款也好,說明你已經履行了之前的承諾買了房,那麼這筆錢會充當你購買房子房價的一部分。如果你後悔了,這筆錢你也沒有權利要回去,退房可以,錢沒得退。但是有一種情況就是假設開發商這一方沒有履行職責,那麼定金要雙倍還給交定金的人。這筆錢的額度不能是合同標額度的20%以上,否則不管什麼原因,都可以直接回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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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金”:訂金

這是我們常拿它跟“定金”比較的那筆款項。這筆訂金顧名思義就是預付款,只是交一部分錢將一套房子預訂在那裡,相當於是佔了一個名額,房子開售,那套房子便先考慮預訂的購買者。但是既然只是預訂,當購房者另有選擇的時候,這筆錢是可以要求退還的,就像是“押金”一樣。但是訂金就並不具有法律效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事項在未開始旅行之前,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要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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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金”:認籌金

這筆錢的最初始的作用是為開發商所用。開發商們急需用錢的時候,會用收取“認籌金” 的方式來資金回籠週轉,是開發商們的“急救金”。相對應的,這筆款項對於我們買房者來說,一般是開發商承諾,給了繳納認籌金的人們一個“VIP”特權。房子的優先購買權就歸交了認籌金的購房者,一般情況下還會有對應的優惠。開盤時,交了認籌金的購房者優先選房。這筆錢也算是開發商對於人們的一個保證了, 沒有挑到好房,這筆錢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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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金”:誠意金

這筆款項的含義其實和認籌金和訂金差不了多少,但是並沒有法律效應,是一筆買房的意向金額, 價格不需要很高,在買房之後也是能抵作房款的。這筆錢也是可以退的,沒有選到自己中意的房子也是能夠退的。

買房時,這“4金”最好都認準了,馬虎的人,吃了悶虧沒處說!


這“4金”是大家在買房的時候比較容易搞混的,這其中有1個是不能退的,有3個是可以退的,並且不管在什麼時候,繳納金錢之後都要有個書面的協議作為保障比較好在,這樣才能不容易被坑。這“4金”要認準了,很多馬虎的人,最後吃了悶虧沒處說。那麼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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