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法院對兩起醉駕案作出判決

富平 交通 法律 西北信息報社 2019-07-06

西北信息報訊(通訊員 張豆 陳潤社)近日,富平縣人民法院對轄區兩起醉駕案作出判決。兩名駕駛人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刑罰。

此兩起案件,由富平交警大隊城區二中隊在專項行動中查獲。2018年10月18日16時13分,城區二中隊民警在行動中,在對駕駛人、犯罪嫌疑人南某某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其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並經血液鑑定,乙醇濃度為102.53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同年10月18日16時13分,城區二中隊民警發現駕駛人鄧某某涉嫌酒後駕駛,經血液檢測,血醇含量158.49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上述二人均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提出公訴,開庭審理。2019年6月24日,富平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犯罪嫌疑人南某某、鄧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和3000元的刑罰。

此次富平法院開庭審理兩起酒駕案件,無疑給那些心懷僥倖、以身試法的駕駛人敲響了警鐘。任何時候,我們都應對法律和規則心存敬畏,自覺遵守。否則撞了法律的紅線,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富平交警鄭重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時刻遵守交通法規,時刻牢記交通安全。

富平法院對兩起醉駕案作出判決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