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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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年,法國思想家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於英國。在異國他鄉,他讀到了約翰·洛克的著作,感到大為震撼,誇讚說:“從來沒有一個人比洛克的頭腦更明智、更有條理、在邏輯上更為謹嚴。”伏爾泰尤其讚賞洛克的經驗主義,他在《哲學通信》中向法國人介紹了洛克的哲學。那時的法國還沉浸在笛卡爾、馬勒伯朗士的天賦觀念論中,他們斷言人是永遠在思想的,靈魂進入軀體時就已經擁有著一切形而上學的概念以及對神、空間、無限等美好的知識,可惜只要一出孃胎,人們就把會這些天賦的觀念給遺忘了。

在這種背景下,海峽彼岸的洛克“像一個出色的解剖學家說明人體的各種機能一樣”,第一次科學地分析了人類的理智。洛克用經驗主義的方法來論證的自己的觀點,而不是像清談家那樣進行毫無根據的斷言。他觀察一個兒童從初生到成長的每一步發展,證明我們的一切觀念都來自於感官,並不存在天賦的知識。這種觀點已令神學家們反感,而洛克進一步提出沒有天賦的道德、不存在天生的良知,更是引來烏合之眾的謾罵。然而,謾罵終究摧毀不了任何理論,只有實踐才能讓謬誤聲名掃地。洛克以歷史實踐與經驗為依據,實事求是地證明自己的觀點,摧毀了關於天賦良知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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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年,法國思想家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於英國。在異國他鄉,他讀到了約翰·洛克的著作,感到大為震撼,誇讚說:“從來沒有一個人比洛克的頭腦更明智、更有條理、在邏輯上更為謹嚴。”伏爾泰尤其讚賞洛克的經驗主義,他在《哲學通信》中向法國人介紹了洛克的哲學。那時的法國還沉浸在笛卡爾、馬勒伯朗士的天賦觀念論中,他們斷言人是永遠在思想的,靈魂進入軀體時就已經擁有著一切形而上學的概念以及對神、空間、無限等美好的知識,可惜只要一出孃胎,人們就把會這些天賦的觀念給遺忘了。

在這種背景下,海峽彼岸的洛克“像一個出色的解剖學家說明人體的各種機能一樣”,第一次科學地分析了人類的理智。洛克用經驗主義的方法來論證的自己的觀點,而不是像清談家那樣進行毫無根據的斷言。他觀察一個兒童從初生到成長的每一步發展,證明我們的一切觀念都來自於感官,並不存在天賦的知識。這種觀點已令神學家們反感,而洛克進一步提出沒有天賦的道德、不存在天生的良知,更是引來烏合之眾的謾罵。然而,謾罵終究摧毀不了任何理論,只有實踐才能讓謬誤聲名掃地。洛克以歷史實踐與經驗為依據,實事求是地證明自己的觀點,摧毀了關於天賦良知的謬誤。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約翰·洛克(1632-1704)著《人類理解論》

“怵惕惻隱之心”是不是天生的?

洛克不承認有先天的知識,自然也就不會承認有天生的良知——因為良知本身也是一種知識

道德家們認為人天生就有一種分別善惡的能力、一種逼迫自己去遵守的原則,這便是良知或良心。為什麼說良知是天生的呢?他們的證明方法很簡單——因為它是人們普遍認可的。例如《孟子》說:

“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這裡的“怵惕惻隱之心”就是一種良知,只要看到小孩即將掉入井中,大家都會感到恐懼、憐憫,進而自發地去援救,這是“人皆有之”的天生良知。從這個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出良知的兩個特徵:

  • 良知是一個天賦的原則,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刺激並指導一切人的行為;
  • 良知是一切人心中所印入的一個真理,因此亦是他們所知道的、所同意的;

洛克在《人類理解論》對這兩個特徵都進行了反駁。他的論證方法不是經院哲學式的——也就是說不是單靠斷言和說教,而是利用了有力的歷史和邏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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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年,法國思想家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於英國。在異國他鄉,他讀到了約翰·洛克的著作,感到大為震撼,誇讚說:“從來沒有一個人比洛克的頭腦更明智、更有條理、在邏輯上更為謹嚴。”伏爾泰尤其讚賞洛克的經驗主義,他在《哲學通信》中向法國人介紹了洛克的哲學。那時的法國還沉浸在笛卡爾、馬勒伯朗士的天賦觀念論中,他們斷言人是永遠在思想的,靈魂進入軀體時就已經擁有著一切形而上學的概念以及對神、空間、無限等美好的知識,可惜只要一出孃胎,人們就把會這些天賦的觀念給遺忘了。

在這種背景下,海峽彼岸的洛克“像一個出色的解剖學家說明人體的各種機能一樣”,第一次科學地分析了人類的理智。洛克用經驗主義的方法來論證的自己的觀點,而不是像清談家那樣進行毫無根據的斷言。他觀察一個兒童從初生到成長的每一步發展,證明我們的一切觀念都來自於感官,並不存在天賦的知識。這種觀點已令神學家們反感,而洛克進一步提出沒有天賦的道德、不存在天生的良知,更是引來烏合之眾的謾罵。然而,謾罵終究摧毀不了任何理論,只有實踐才能讓謬誤聲名掃地。洛克以歷史實踐與經驗為依據,實事求是地證明自己的觀點,摧毀了關於天賦良知的謬誤。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約翰·洛克(1632-1704)著《人類理解論》

“怵惕惻隱之心”是不是天生的?

洛克不承認有先天的知識,自然也就不會承認有天生的良知——因為良知本身也是一種知識

道德家們認為人天生就有一種分別善惡的能力、一種逼迫自己去遵守的原則,這便是良知或良心。為什麼說良知是天生的呢?他們的證明方法很簡單——因為它是人們普遍認可的。例如《孟子》說:

“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這裡的“怵惕惻隱之心”就是一種良知,只要看到小孩即將掉入井中,大家都會感到恐懼、憐憫,進而自發地去援救,這是“人皆有之”的天生良知。從這個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出良知的兩個特徵:

  • 良知是一個天賦的原則,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刺激並指導一切人的行為;
  • 良知是一切人心中所印入的一個真理,因此亦是他們所知道的、所同意的;

洛克在《人類理解論》對這兩個特徵都進行了反駁。他的論證方法不是經院哲學式的——也就是說不是單靠斷言和說教,而是利用了有力的歷史和邏輯證明。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惻隱之心是否是天生的?

良知並不是所有人都具有的

一個原則要想符合“天賦”的特徵,那麼它必須適用於一切人。當我們說良知是天生俱來的時,也必須承認白痴、傻子和嬰兒也具有它。

可是當白痴、傻子和嬰兒看到“孺子將入於井”時,難道也會有“怵惕惻隱之心”嗎?顯然不會。他們或者是沒意識到危險,“冷漠”注視之;或者誤以為入井好玩,進而“幸災樂禍”的大笑;或者毫無感覺,始終熟視無睹——他們符合沒有良知的特徵,良知不是一切人皆有的。

“怵惕惻隱之心”要基於“入井很危險”的認識,這個認識又要建立在對井的認識之上,需要事先知道入井會淹死人,才能產生恐懼與惻隱之心。這樣,為了說明“怵惕惻隱之心”是天生的,我們又得假定對“入井很危險”的認識也是天生的,甚至對井的認識也得是天生的。然而,現實卻證明,安全意識並非與生俱來。小孩子對井沒有什麼認識,他們不瞭解井深多少,也不知道跌入其中會是什麼後果——如果我們不教育他們,不把安全意識灌輸過去,他們就認識不到危險,甚至當自己或夥伴入井的時候還在嬉笑玩鬧,不會產生“怵惕惻隱之心”。

因此,良知並不在認識之前而是在認識之後——無知會導致沒有良知。而關於沒有天賦的認識,這一點洛克已經事先證明了。在洛克看來,既然沒有天賦的理性,自然也就不會有天賦的道德。道德感並不是天生的,當一個人不瞭解自己的行為,不知道後果時,良知對他並沒有任何約束作用——良知不能夠“刺激並指導一切人的行為”。

道德家把良知說成是與生俱來的,這實際上就是按自己的面目來描繪他人。在他們的眼裡,白痴、傻子、嬰兒、異教徒、蠻族和夷狄都不是人類。而為了解釋無知者沒有惻隱之心,他們又遁詞說“良知被矇蔽了”。

良知並不是絕對的有效

道德家認為良知是印入人心的一個普遍真理,為所有人知道、認可並同意,他們把良知看得太過絕對。洛克認為,這簡直是對歷史和各民族風俗的無知。

殺戮是最違反良知的行為了,可是在戰爭年代,軍隊在劫掠城市與鄉村時,屠殺、搶劫、毆打與姦淫都是極其自由的,而且這些士兵幾乎受不到任何懲罰與非難,這不侷限於蠻族,在文明國家中殺戮甚至更為恐怖。既然一切人都知道、認可並同意良知,為什麼一有戰爭,還是會出現違反良知的殺戮呢?每遇到這種情況,道德家都是譴責殺戮者非人類,而不肯實事求是的承認良知並不是一個普遍、絕對的真理——它不是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認可並同意的,它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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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年,法國思想家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於英國。在異國他鄉,他讀到了約翰·洛克的著作,感到大為震撼,誇讚說:“從來沒有一個人比洛克的頭腦更明智、更有條理、在邏輯上更為謹嚴。”伏爾泰尤其讚賞洛克的經驗主義,他在《哲學通信》中向法國人介紹了洛克的哲學。那時的法國還沉浸在笛卡爾、馬勒伯朗士的天賦觀念論中,他們斷言人是永遠在思想的,靈魂進入軀體時就已經擁有著一切形而上學的概念以及對神、空間、無限等美好的知識,可惜只要一出孃胎,人們就把會這些天賦的觀念給遺忘了。

在這種背景下,海峽彼岸的洛克“像一個出色的解剖學家說明人體的各種機能一樣”,第一次科學地分析了人類的理智。洛克用經驗主義的方法來論證的自己的觀點,而不是像清談家那樣進行毫無根據的斷言。他觀察一個兒童從初生到成長的每一步發展,證明我們的一切觀念都來自於感官,並不存在天賦的知識。這種觀點已令神學家們反感,而洛克進一步提出沒有天賦的道德、不存在天生的良知,更是引來烏合之眾的謾罵。然而,謾罵終究摧毀不了任何理論,只有實踐才能讓謬誤聲名掃地。洛克以歷史實踐與經驗為依據,實事求是地證明自己的觀點,摧毀了關於天賦良知的謬誤。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約翰·洛克(1632-1704)著《人類理解論》

“怵惕惻隱之心”是不是天生的?

洛克不承認有先天的知識,自然也就不會承認有天生的良知——因為良知本身也是一種知識

道德家們認為人天生就有一種分別善惡的能力、一種逼迫自己去遵守的原則,這便是良知或良心。為什麼說良知是天生的呢?他們的證明方法很簡單——因為它是人們普遍認可的。例如《孟子》說:

“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這裡的“怵惕惻隱之心”就是一種良知,只要看到小孩即將掉入井中,大家都會感到恐懼、憐憫,進而自發地去援救,這是“人皆有之”的天生良知。從這個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出良知的兩個特徵:

  • 良知是一個天賦的原則,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刺激並指導一切人的行為;
  • 良知是一切人心中所印入的一個真理,因此亦是他們所知道的、所同意的;

洛克在《人類理解論》對這兩個特徵都進行了反駁。他的論證方法不是經院哲學式的——也就是說不是單靠斷言和說教,而是利用了有力的歷史和邏輯證明。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惻隱之心是否是天生的?

良知並不是所有人都具有的

一個原則要想符合“天賦”的特徵,那麼它必須適用於一切人。當我們說良知是天生俱來的時,也必須承認白痴、傻子和嬰兒也具有它。

可是當白痴、傻子和嬰兒看到“孺子將入於井”時,難道也會有“怵惕惻隱之心”嗎?顯然不會。他們或者是沒意識到危險,“冷漠”注視之;或者誤以為入井好玩,進而“幸災樂禍”的大笑;或者毫無感覺,始終熟視無睹——他們符合沒有良知的特徵,良知不是一切人皆有的。

“怵惕惻隱之心”要基於“入井很危險”的認識,這個認識又要建立在對井的認識之上,需要事先知道入井會淹死人,才能產生恐懼與惻隱之心。這樣,為了說明“怵惕惻隱之心”是天生的,我們又得假定對“入井很危險”的認識也是天生的,甚至對井的認識也得是天生的。然而,現實卻證明,安全意識並非與生俱來。小孩子對井沒有什麼認識,他們不瞭解井深多少,也不知道跌入其中會是什麼後果——如果我們不教育他們,不把安全意識灌輸過去,他們就認識不到危險,甚至當自己或夥伴入井的時候還在嬉笑玩鬧,不會產生“怵惕惻隱之心”。

因此,良知並不在認識之前而是在認識之後——無知會導致沒有良知。而關於沒有天賦的認識,這一點洛克已經事先證明了。在洛克看來,既然沒有天賦的理性,自然也就不會有天賦的道德。道德感並不是天生的,當一個人不瞭解自己的行為,不知道後果時,良知對他並沒有任何約束作用——良知不能夠“刺激並指導一切人的行為”。

道德家把良知說成是與生俱來的,這實際上就是按自己的面目來描繪他人。在他們的眼裡,白痴、傻子、嬰兒、異教徒、蠻族和夷狄都不是人類。而為了解釋無知者沒有惻隱之心,他們又遁詞說“良知被矇蔽了”。

良知並不是絕對的有效

道德家認為良知是印入人心的一個普遍真理,為所有人知道、認可並同意,他們把良知看得太過絕對。洛克認為,這簡直是對歷史和各民族風俗的無知。

殺戮是最違反良知的行為了,可是在戰爭年代,軍隊在劫掠城市與鄉村時,屠殺、搶劫、毆打與姦淫都是極其自由的,而且這些士兵幾乎受不到任何懲罰與非難,這不侷限於蠻族,在文明國家中殺戮甚至更為恐怖。既然一切人都知道、認可並同意良知,為什麼一有戰爭,還是會出現違反良知的殺戮呢?每遇到這種情況,道德家都是譴責殺戮者非人類,而不肯實事求是的承認良知並不是一個普遍、絕對的真理——它不是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認可並同意的,它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其次,良知的內容會隨著風俗而轉移。在現代人看來,夥婚是違法犯罪、傷風敗俗的大恥辱;可是原始社會,一群女子共有一群丈夫卻是最初的家庭形式,在他們看來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古人強調“叔嫂不通問”,然而《後漢書》卻記載了扶余人“兄死妻嫂”的傳統。如果說“兄死妻嫂”違反了良知,那麼難道良知的標準只是華夏人的風俗嗎?

《列子·湯問》說輒沐之國有一種風俗,當第一個孩子出生時,父母就會把他吃掉,認為這樣有利於生育更多的小孩;炎人之國則更為怪異,當長輩死後,子孫就聚集在一起,把他們的屍體吃光,認為這樣做才是孝順;洛克在《人類理解論》也說格來良人雖然是基督徒,卻往往毫不躊躇的活埋自己的女兒;格律卑人經常把自己的兒童閹割,以便養肥後供自己食用等等。

道德家們宣稱良知是一切人所知道、認可並同意的,可是一當遇到這些駭人的風俗時,就通通把當地人斥為非人類。結果人類的範圍也就被弄得越來越窄,最後他們發現,只有本民族的人才最接近於“人類”的規定,於是良知居然也有了民族性

道德與良知是不可懷疑的嗎?

洛克否認道德與良知的先天性與普適性,這並不是為了提倡道德虛無主義,而是為了得到科學的認識。就像日心說和進化論沒有貶低人類的尊嚴一樣,良知的非先天性也絲毫無損於道德規範的價值,而是把道德從宗教中解救出來,動搖神父與道德家們的解釋權。

過去,道德標準是由宗教與官方主導的,他們禁止任何懷疑。在他們看來,對道德原則進行懷疑,乃是一種罪惡。而洛克卻說:

“任何道德原則在提出來以後,人們都可以合理地請問一個所以然的理由。”

人們都對契約精神、信義等原則深信不疑,認為它們是天經地義的。可是,當你問一個基督徒為什麼要守約時,他會說是上帝的指示;如果是一個霍布斯主義者,他則回答是因為人們懼於國家的刑罰;一個異教的老哲學家則說是出於德性;而另一個資本家則認為好的信譽可以增加更多的訂單——不同人給出不同的答案,為什麼我們只能相信道德家給的那個呢?

從各方的回答中,我們發現道德並不是絕對的,人們之所以要遵守道德也不是因為什麼德性、神性,而是為了維護集體利益。洛克明白地說:

“人們所以普遍地來贊同道德,不是因為它是天賦的,乃是因為它是有利的。”

道德跟法律一樣,都是一種規範,是避免糾紛、維護和平的手段,是社會得以運轉的保障。為了號召人們遵守道德而將其拔高到聖神不可侵犯的高度,鼓吹天賦良知,這不是實事求是,而是自欺欺人——本身就違反了道德。法律是人制定的,道德也是人創造的,立法要經過討論,道德也應允許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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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年,法國思想家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於英國。在異國他鄉,他讀到了約翰·洛克的著作,感到大為震撼,誇讚說:“從來沒有一個人比洛克的頭腦更明智、更有條理、在邏輯上更為謹嚴。”伏爾泰尤其讚賞洛克的經驗主義,他在《哲學通信》中向法國人介紹了洛克的哲學。那時的法國還沉浸在笛卡爾、馬勒伯朗士的天賦觀念論中,他們斷言人是永遠在思想的,靈魂進入軀體時就已經擁有著一切形而上學的概念以及對神、空間、無限等美好的知識,可惜只要一出孃胎,人們就把會這些天賦的觀念給遺忘了。

在這種背景下,海峽彼岸的洛克“像一個出色的解剖學家說明人體的各種機能一樣”,第一次科學地分析了人類的理智。洛克用經驗主義的方法來論證的自己的觀點,而不是像清談家那樣進行毫無根據的斷言。他觀察一個兒童從初生到成長的每一步發展,證明我們的一切觀念都來自於感官,並不存在天賦的知識。這種觀點已令神學家們反感,而洛克進一步提出沒有天賦的道德、不存在天生的良知,更是引來烏合之眾的謾罵。然而,謾罵終究摧毀不了任何理論,只有實踐才能讓謬誤聲名掃地。洛克以歷史實踐與經驗為依據,實事求是地證明自己的觀點,摧毀了關於天賦良知的謬誤。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約翰·洛克(1632-1704)著《人類理解論》

“怵惕惻隱之心”是不是天生的?

洛克不承認有先天的知識,自然也就不會承認有天生的良知——因為良知本身也是一種知識

道德家們認為人天生就有一種分別善惡的能力、一種逼迫自己去遵守的原則,這便是良知或良心。為什麼說良知是天生的呢?他們的證明方法很簡單——因為它是人們普遍認可的。例如《孟子》說:

“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這裡的“怵惕惻隱之心”就是一種良知,只要看到小孩即將掉入井中,大家都會感到恐懼、憐憫,進而自發地去援救,這是“人皆有之”的天生良知。從這個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出良知的兩個特徵:

  • 良知是一個天賦的原則,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刺激並指導一切人的行為;
  • 良知是一切人心中所印入的一個真理,因此亦是他們所知道的、所同意的;

洛克在《人類理解論》對這兩個特徵都進行了反駁。他的論證方法不是經院哲學式的——也就是說不是單靠斷言和說教,而是利用了有力的歷史和邏輯證明。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惻隱之心是否是天生的?

良知並不是所有人都具有的

一個原則要想符合“天賦”的特徵,那麼它必須適用於一切人。當我們說良知是天生俱來的時,也必須承認白痴、傻子和嬰兒也具有它。

可是當白痴、傻子和嬰兒看到“孺子將入於井”時,難道也會有“怵惕惻隱之心”嗎?顯然不會。他們或者是沒意識到危險,“冷漠”注視之;或者誤以為入井好玩,進而“幸災樂禍”的大笑;或者毫無感覺,始終熟視無睹——他們符合沒有良知的特徵,良知不是一切人皆有的。

“怵惕惻隱之心”要基於“入井很危險”的認識,這個認識又要建立在對井的認識之上,需要事先知道入井會淹死人,才能產生恐懼與惻隱之心。這樣,為了說明“怵惕惻隱之心”是天生的,我們又得假定對“入井很危險”的認識也是天生的,甚至對井的認識也得是天生的。然而,現實卻證明,安全意識並非與生俱來。小孩子對井沒有什麼認識,他們不瞭解井深多少,也不知道跌入其中會是什麼後果——如果我們不教育他們,不把安全意識灌輸過去,他們就認識不到危險,甚至當自己或夥伴入井的時候還在嬉笑玩鬧,不會產生“怵惕惻隱之心”。

因此,良知並不在認識之前而是在認識之後——無知會導致沒有良知。而關於沒有天賦的認識,這一點洛克已經事先證明了。在洛克看來,既然沒有天賦的理性,自然也就不會有天賦的道德。道德感並不是天生的,當一個人不瞭解自己的行為,不知道後果時,良知對他並沒有任何約束作用——良知不能夠“刺激並指導一切人的行為”。

道德家把良知說成是與生俱來的,這實際上就是按自己的面目來描繪他人。在他們的眼裡,白痴、傻子、嬰兒、異教徒、蠻族和夷狄都不是人類。而為了解釋無知者沒有惻隱之心,他們又遁詞說“良知被矇蔽了”。

良知並不是絕對的有效

道德家認為良知是印入人心的一個普遍真理,為所有人知道、認可並同意,他們把良知看得太過絕對。洛克認為,這簡直是對歷史和各民族風俗的無知。

殺戮是最違反良知的行為了,可是在戰爭年代,軍隊在劫掠城市與鄉村時,屠殺、搶劫、毆打與姦淫都是極其自由的,而且這些士兵幾乎受不到任何懲罰與非難,這不侷限於蠻族,在文明國家中殺戮甚至更為恐怖。既然一切人都知道、認可並同意良知,為什麼一有戰爭,還是會出現違反良知的殺戮呢?每遇到這種情況,道德家都是譴責殺戮者非人類,而不肯實事求是的承認良知並不是一個普遍、絕對的真理——它不是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認可並同意的,它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其次,良知的內容會隨著風俗而轉移。在現代人看來,夥婚是違法犯罪、傷風敗俗的大恥辱;可是原始社會,一群女子共有一群丈夫卻是最初的家庭形式,在他們看來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古人強調“叔嫂不通問”,然而《後漢書》卻記載了扶余人“兄死妻嫂”的傳統。如果說“兄死妻嫂”違反了良知,那麼難道良知的標準只是華夏人的風俗嗎?

《列子·湯問》說輒沐之國有一種風俗,當第一個孩子出生時,父母就會把他吃掉,認為這樣有利於生育更多的小孩;炎人之國則更為怪異,當長輩死後,子孫就聚集在一起,把他們的屍體吃光,認為這樣做才是孝順;洛克在《人類理解論》也說格來良人雖然是基督徒,卻往往毫不躊躇的活埋自己的女兒;格律卑人經常把自己的兒童閹割,以便養肥後供自己食用等等。

道德家們宣稱良知是一切人所知道、認可並同意的,可是一當遇到這些駭人的風俗時,就通通把當地人斥為非人類。結果人類的範圍也就被弄得越來越窄,最後他們發現,只有本民族的人才最接近於“人類”的規定,於是良知居然也有了民族性

道德與良知是不可懷疑的嗎?

洛克否認道德與良知的先天性與普適性,這並不是為了提倡道德虛無主義,而是為了得到科學的認識。就像日心說和進化論沒有貶低人類的尊嚴一樣,良知的非先天性也絲毫無損於道德規範的價值,而是把道德從宗教中解救出來,動搖神父與道德家們的解釋權。

過去,道德標準是由宗教與官方主導的,他們禁止任何懷疑。在他們看來,對道德原則進行懷疑,乃是一種罪惡。而洛克卻說:

“任何道德原則在提出來以後,人們都可以合理地請問一個所以然的理由。”

人們都對契約精神、信義等原則深信不疑,認為它們是天經地義的。可是,當你問一個基督徒為什麼要守約時,他會說是上帝的指示;如果是一個霍布斯主義者,他則回答是因為人們懼於國家的刑罰;一個異教的老哲學家則說是出於德性;而另一個資本家則認為好的信譽可以增加更多的訂單——不同人給出不同的答案,為什麼我們只能相信道德家給的那個呢?

從各方的回答中,我們發現道德並不是絕對的,人們之所以要遵守道德也不是因為什麼德性、神性,而是為了維護集體利益。洛克明白地說:

“人們所以普遍地來贊同道德,不是因為它是天賦的,乃是因為它是有利的。”

道德跟法律一樣,都是一種規範,是避免糾紛、維護和平的手段,是社會得以運轉的保障。為了號召人們遵守道德而將其拔高到聖神不可侵犯的高度,鼓吹天賦良知,這不是實事求是,而是自欺欺人——本身就違反了道德。法律是人制定的,道德也是人創造的,立法要經過討論,道德也應允許懷疑。

約翰·洛克:良知不是天生的,有很多人沒有良知

洛克的哲學客觀上挑戰了宗教的權威

教育是道德與良知的來源

洛克認為,道德與良知的“血統”並沒不高貴,它們不是上天賦予我們的。相反,它們是“由乳母的迷信和老婦的權威”傳承下來的。從原始社會的部落開始,一些有利於維護公益和群居的風俗得到了鄉黨的同意與世俗的認可,一代又一代口耳相傳,之後才在宗教裡被拔升到了原則的高度。

既然人剛出生時沒有任何的觀念,心靈就像一張白紙,那麼最早從外界灌輸入其腦海中的觀念自然是影響最深遠的了。兒童從小時候起,父母、社會就將傳統的道德觀念灌輸給他們,這些觀念成為了思考的原則。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發現人們都承認或默認這些道德觀念,並且他們在生活中證實了這些觀念的好處,也就逐漸的認為它們具有不可懷疑性,覺得是天賦的真理。

人們從小就接受這些灌輸進來的道德觀念,將其視為自己的原則,自覺服從於它們。隨著年齡漸長,人們為生計而奔波,少有閒暇去反思它們。就算他們意識到這些原則的某些錯誤,也不肯承認,因為他們的價值觀念全部建立在這些原則之上——誰又願意動搖自己的觀念基礎呢?

因此,天賦觀念論擁有著廣闊的市場,而良知也被吹捧得神聖不可侵犯。這樣會產生很大的消極影響,因為道德是具有歷史性的,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可是,人們已經習慣於服從傳統,因此通過教育來修正道德的缺陷會變得困難重重。

洛克的哲學中隱含著這樣的一層思想:既然道德是教育的結果,那麼良好的教育會塑造出良好的道德,品德低劣的人也能通過教育來改變!這種思想被伏爾泰傳到了法國,最終影響了啟蒙思想家愛爾維修,形成了“教育萬能”理論,這是洛克哲學在道德領域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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