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解讀國家監委首份留置決定書,對象為王曉光

反腐倡廉 法律 時政 動靜貴州 2018-12-14

在國家博物館“偉大的變革——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型展覽”上,一份編號為“國監留字〔2018〕110001號”《國家監察委員會留置決定書》吸引了人們的目光。

這份留置決定書,來自國家監察委員會成立後的“留置第一案”,留置對象為貴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王曉光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解讀國家監委首份留置決定書,對象為王曉光

國家監委留置第一案——貴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王曉光案相關文書。

此次展出的王曉光一案相關文書中,包括國家監察委員會的立案決定書與留置決定書。立案決定書寫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本委決定對貴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涉嫌職務違法犯罪一案立案調查。留置決定書的內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本委決定對王曉光采取留置措施,期限自宣佈之日起算

還有兩份留置通知書,其中一份發給中共貴州省委,上面寫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被調查人王曉光因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經國家監察委員會決定,以國監留字〔2018〕110001號留置決定書對其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留置。另一份則發給家屬,這份留置通知書上顯示:通知書已收到,王曉光家屬簽字並按下了手印

2018年3月23日,國家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9天后就宣佈了首箇中管幹部接受審查調查,充分表明了黨中央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再次印證黨中央關於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的判斷完全正確。

4月1日23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貴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長王曉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解讀國家監委首份留置決定書,對象為王曉光

與之前的通報相比,此次通報有三處重大變化。之前的消息源是中央紀委,這次則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之前是“涉嫌嚴重違紀”,這次則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之前為“接受組織審查”,這次則為“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些變化,充分體現了國家監委組建並與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後履職有力有效,執紀與執法貫通起來,是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的具體體現。

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履行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能。黨章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憲法和監察法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紀委的監督執紀問責與監委的監督調查處置,相互銜接、互為補充、內在一致,統一於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生動實踐,有利於把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

“懲,是為了更好地治。”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蔡斐表示,“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型展覽上,多名落馬高官懺悔書、留置決定或處分決定的展出,見證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帶來的切實變化,表明了黨和國家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堅決反對腐敗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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