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 深圳將成為主陣地'

""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 深圳將成為主陣地

在7月24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傳出《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後,8月18日下午,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公開了《意見》全文。

在這份《意見》中,共分七大項十九條,不僅提到了三個“有利於”、五大“戰略定位”,以及五個“率先”,而且一句一個重點乾貨滿滿,其中不乏頗具亮點的支持政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之際,在深圳建市40週年、即將迎來成立經濟特區40週年的重要時刻,這份《意見》中的“乾貨”可以說是中央給深圳的“超級政策大禮包”。裡面哪些利好值得關注呢?南都記者做了一番梳理。

看點1

《意見》賦予深圳更大使命

其中,五大戰略定位具體是指高質量發展高地、法治城市示範、城市文明典範、民生幸福標杆以及可持續發展先鋒。首先“高質量發展高地”是呼應城市經濟、科技發展的,而“法治城市示範”和“城市文明典範”則是城市建設的基石。

值得注意的是,五大戰略定位中還指出民生幸福標杆和可持續發展先鋒,對深圳的要求不僅僅是經濟上的,還有關注民生層面的“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以及可持續發展上的“為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中國經驗”。

在這一系列的定位下,《意見》中指出了發展目標,分別指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發展目標。以及最終目標是:到本世紀中葉,深圳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於世界先進城市之林,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杆城市。

看點2

數字貨幣研究提上日程

對於如何實現這一目標,這份意見中又提出了“五個率先”。在第一個率先——“率先建設體現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現代化經濟體系”中又分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新格局,以及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在“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面,需要重點關注的表述為“支持深圳強化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優勢,以深圳為主陣地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在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發揮關鍵作用”。其中提到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都是深圳近些年一直在努力爭取的重要平臺,尤其是深圳此前多方爭取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而這一次《意見》中所傳達出來的信號,對於深圳來說無疑是最實際的利好。在《意見》提出了“深圳為主陣地建設”,字裡行間傳達的是在粵港澳大灣區的佈局中,深圳將發揮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城市的作用。

除了這一條以外,更有關於創新驅動的具體利好,包括“探索建設國際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機制的醫學科學院”“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支持深圳具備條件的各類單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設立科研機構”以及“支持深圳實行更加開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進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每一條都有著促進作用。

而在“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中,值得注意的是“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註冊制改革。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上先行先試,探索創新跨境金融監管。”等表述中也提到了深圳一直關注的“人民幣國際化”等一系列政策。

看點3

與國際接軌、與灣區聯通

同樣在“率先建設體現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現代化經濟體系”下的“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新格局”中,還提到“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快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支持深圳試點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推動更多國際組織和機構落戶深圳。支持深圳舉辦國際大型體育賽事和文化交流活動,建設國家隊訓練基地,承辦重大主場外交活動。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按程序組建海洋大學和國家深海科考中心,探索設立國際海洋開發銀行。”

這一系列與國際接軌的試點政策,讓深圳有更多機遇與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進行合作,同時也將吸引更多國際化的資源來到深圳。與世界接軌的同時,深圳作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還要在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上發力。

《意見》中有關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容,也和《規劃綱要》中的內容保持一致,提到了“進一步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不斷提升對港澳開放水平。加快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探索協同開發模式,創新科技管理機制,促進人員、資金、技術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推進深莞惠聯動發展,促進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互動,創新完善、探索推廣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體制機制。”總體來看,還是在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上進一步深化合作。

看點4

再提“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

在第二個率先——“率先營造彰顯公平正義的民主法治環境”中也有值得關注的重點,受訪其中就是法治方面。《意見》特別指出“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允許深圳立足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

自從1992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正式授予深圳立法權之後,經濟特區立法權的最大特色就是先行先試權,這一項重大政策優勢,助推深圳在各個領域走在了全國前列的位置。而此時再提“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是中央對於深圳先行先試的鼓勵和政策支持,深圳也需要在探索出更多的具有引領性的政策法規,做好先行先試的職責。

看點5

鼓勵與港澳文化互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還多次提到了鼓勵深圳與港澳的文化、旅遊資源的融合,比如“鼓勵深圳與香港、澳門聯合舉辦多種形式的文化藝術活動,開展跨界重大文化遺產保護,涵養同宗同源的文化底蘊,不斷增強港澳同胞的認同感和凝聚力”,以及“用好香港、澳門會展資源和行業優勢,組織舉辦大型文創展覽”。這一表述對於深圳的文化發展提法來說也是比較新的,以及在可行性上有了更具體的指向。

看點6

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在最後兩個率先中,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髮展格局以及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範,則規劃了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生態文明、綠色發展方面的具體內容。

其中,在教育醫療方面,《意見》中值得關注的是在辦學上“支持深圳在教育體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試,高標準辦好學前教育,擴大中小學教育規模,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充分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加快創建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在社會保障上提出“逐步實現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率先落地”,還指出要“推進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等等。

在這兩個率先中可以看到的是,《意見》不僅有對深圳的政策支持,更有對於城市居住和發展的思考,對於如何做到《意見》中七大項十九條,還需要在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授權改革試點,以清單式批量申請授權方式,在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優化、城市空間統籌利用等重點領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試。

採寫:南都記者 傅靜怡

攝影:南都記者 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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