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法律 騰訊QQ 銀行 青海普法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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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一、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債務到期卻找不到債務人,對債權人來說,沒有比這更頭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論債務人是不是故意失蹤,債權人的債權是不是就此要債無門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聲明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 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併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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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一、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債務到期卻找不到債務人,對債權人來說,沒有比這更頭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論債務人是不是故意失蹤,債權人的債權是不是就此要債無門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聲明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 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併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

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二、欠款人失蹤債權人向誰討債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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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一、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債務到期卻找不到債務人,對債權人來說,沒有比這更頭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論債務人是不是故意失蹤,債權人的債權是不是就此要債無門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聲明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 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併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

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二、欠款人失蹤債權人向誰討債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微信等聊天記錄可作為證據

據北京西城法院民三庭庭長趙燕來介紹,在審理民間借貸類案件中,已出現大量使用QQ、微信等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還有語音內容。趙燕來認為,如果雙方通過QQ、微信等方式溝通協商,在債權憑證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證據不是很充分的情況下,提交相應QQ、微信記錄有時可以作為有力的佐證,甚至成為決定借貸事實成立與否的關鍵,故留存相應記錄,往往能夠起到有備無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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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債務到期卻找不到債務人,對債權人來說,沒有比這更頭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論債務人是不是故意失蹤,債權人的債權是不是就此要債無門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聲明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 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併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

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二、欠款人失蹤債權人向誰討債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微信等聊天記錄可作為證據

據北京西城法院民三庭庭長趙燕來介紹,在審理民間借貸類案件中,已出現大量使用QQ、微信等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還有語音內容。趙燕來認為,如果雙方通過QQ、微信等方式溝通協商,在債權憑證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證據不是很充分的情況下,提交相應QQ、微信記錄有時可以作為有力的佐證,甚至成為決定借貸事實成立與否的關鍵,故留存相應記錄,往往能夠起到有備無患的作用。

欠款人找不到是不是借的錢就要不回來了?

新型證據證明偏弱 或被偽造盜用

相對於借據、銀行轉賬憑證等傳統形式的證據而言,QQ、微信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新形式的證據還是存在較大風險,例如,並非所有QQ、微信、支付寶賬號均已完成實名認證,且現實中確實存在偽造、變造或者被他人盜用的可能,所以一般情況下,此類證據比傳統證據的證明力偏弱,故不建議僅憑QQ、微信聯繫,就草率把錢借出去。

重要提示

儘量通過轉賬少用現金,因為轉賬憑證是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

要有書面借據,否則一旦對方否認借款事實,尤其是現金借款,很容易敗訴。

現金還款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收條。否則出借人否認還款,借款人提出的已還款的主張可能無法得到支持。

避免超過訴訟時效。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超過兩年起訴,一旦抗辯訴訟時效已過,出借人又無證據證明催要過,有可能敗訴。

要約定保證期間。很多借款中有第三人提供保證,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一旦出借人無法舉證證明在6個月內向保證人催要過,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免除。

約定用房產抵押的,按照法律規定,房產屬不動產,抵押權自房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時設立,所以借款人押存房本的行為起不到任何抵押作用,一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

來源:聽見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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