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09附件下載
宣亞國際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
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宣亞國際品牌管理(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現對公司於 2017 年 6 月 8 日召開的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復牌的獨立意見
經審查相關材料後,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進
展暨延期復牌的議案》相關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
益的情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間,公司已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
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組織相關各方積極有序地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
鑑於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未籌劃完成,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避
免引起公司股價異常波動,我們同意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
二、關於聘任鄔濤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的獨立意見
經審閱鄔濤先生個人簡歷,我們未發現其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以及受到中國證監會
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我們認為:鄔濤先生具備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公司副總經理
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同意公司
董事會聘任鄔濤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宣亞國際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二
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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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鵬 張順和 徐軼尊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