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派出所原所長收12萬元保護費 給賭場通風報信

法律 法制 社會 南海網 2017-08-03

儋州白馬井派出所原所長陸傳文、協警符天才

收受12萬元“保護費”

多次給賭場通風報信

南國都市報7月17日訊(記者 何慧蓉)2015年7月31日、8月2日,儋州公安局白馬井派出所兩次出警查處鎮裡“水塔”處賭場時,均撲了個空。後來,真相被調查出來後,才知道當時的賭場老闆吳某生在當地有“保護傘”。他給時任白馬井派出所協警符天才、所長陸傳文送了12萬元,每次出警前,符天才都給吳某生“通風報信”。

吳某生與符天才一直關係不錯。2008年,符天才被招錄到儋州市公安局擔任協警,後被派到白馬井派出所擔任協警,協助民警開展街面巡查及管理等工作。吳某生在白馬井與人合夥開賭場,為了不被民警查處,吳某生決定在白馬井派出所尋找“保護傘”,他找到符天才。2014年8月,符天才找到當時的白馬井派出所所長陸傳文,提出吳某生想開設賭場,希望得到關照,並承諾給好處費。陸傳文表示同意,並安排其去處理。

2014年8、9月份的某日,吳某生送給符天才人民幣2.5萬元,符天才拿到該筆款後在白馬井派出所陸傳文的宿舍交給陸傳文,陸傳文從中分給符天才人民幣5000元。2014年10月份的某日,吳某生再次送給符天才人民幣2.5萬元,符天才拿到該筆款後在白馬井派出所陸傳文的宿舍交給陸傳文,陸傳文從中分給符天才人民幣5000元。

收了好處費後,遇到查處賭場的時候,符天才就給吳某生“通風報信”。2015年7月31日23時45分許,白馬井派出所接到要求出警查處吳某生賭場的指令後,安排符天才協助民警李某某、潘某某出警處置,符天才接到指令後,趕緊偷偷打電話告訴吳某生。吳某生立即組織涉賭人員離開現場,民警出警後未查獲該賭場。同年8月2日13時許,白馬井派出所又接到群眾舉報吳某生開設賭場,安排符天才協助民警韋某某、潘某某出警處置。符天才再次打電話告知吳某生。民警出警僅查獲部分涉賭人員及賭具。

雖然兩次民警都撲了空,吳某生與合夥人商量了之後,還是決定換個地方再開賭場。這一次,他們選了白馬井鎮“臨高村”,並試圖與符天才和陸傳文談長期“合作”,按照規矩按月付錢。2015年8月,符天才找到陸傳文商量,說吳某生一方的賭場每個月能給5萬元,陸傳文表示同意。得到陸傳文的同意後,符天才聯繫了吳某生,私自將“保護費”上調到了每個月7萬元。當天晚上,吳某生就約了符天才出來,將7萬元現金交給符天才。符天才隱瞞並佔有其中2萬元,將剩餘的人民幣5萬元交給陸傳文,陸傳文從中分給符天才5000元,並讓符天才將人民幣6000元轉交給時任白馬井派出所副所長陳某斌。

但是,這次的合作很快終止。2015年9月11日晚,吳某生在白馬井鎮南司大街臨高村開設的賭場被儋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刑警支隊查獲。符天才在賭場被查獲後,把情況告訴了吳某生,並讓吳某生更換手機卡並外出躲避以逃避處罰。

符天才的“通風報信”及受賄很快被發現。2015年9月23日,符天才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9日,吳某生被刑事拘留。2016年4月7日,已經擔任儋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主任科員(正科級)的陸傳文被刑事拘留。

經儋州市法院判決,行賄12萬元的吳某生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經儋州法院一審,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陸傳文和符天才也分別獲刑。其中,陸傳文受賄1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受賄罪的符天才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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