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一原派出所所長被查
2019年3月,經霍林郭勒市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霍林郭勒市委批准,給予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原教導員高亞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
日前,經深圳市監察委員會指定,光明區監察委員會對深圳市公安局馬田派出所原三級警員劉巍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劉巍違反行政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為醫療門診經營人張某某等人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劉巍身為公職人員,違法行使公權力,把公權力變為謀私的工具,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劉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內容來源:光明區紀委監委
編輯製作:廉明號來源:廉明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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