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某派出所所長組織賣淫案開庭審理'

通遼 法律 包頭 技術 經濟 包頭青山檢察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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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通遼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新城派出所所長白某某組織賣淫一案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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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通遼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新城派出所所長白某某組織賣淫一案庭審結束。


青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某派出所所長組織賣淫案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

2016年6月,魏某某因工作關係與通遼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新城派出所所長白某某相識,二人商議合夥開設、經營某休閒會館,由魏某某出資,由白某某利用職權為該會館的經營提供便利和保護,二人共同分取盈利。2016年12月開始,魏某某在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京漢置業二期北門西側1-6號商鋪,無證照經營某休閒會館。該會館提供足療、按摩服務,同時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在該會館營業期間,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利用職權為該會館的經營提供便利和保護(在公安機關檢查時提前通知魏某某,逃避檢查;在其派出所轄區內的兩個賓館擺放該會館的宣傳價目牌),白某某於2017年5月從該會館經營利潤中分取人民幣2萬元。

2017年5月25日,該休閒會館被通遼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查處,會館內的工作人員關某等人被抓獲(以上五人已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案發後魏某某一直在逃,直至2018年5月26日被公安機關抓獲(現已執行逮捕,案件仍在審查起訴階段)。在魏某某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期間,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存在與魏某某電話聯繫、私下見面、透露案情、“通風報信”等行為,為公安機關偵辦案件造成一定困難。

該案歷經9個小時的庭審後宣佈休庭。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白某某拒不承認所有犯罪事實。辦案檢察官圍繞證據對其展開了環環相扣的訊問,使其不能自圓其說,漏洞百出;隨後,檢察官出示了大量證據,並對兩名辯護人的質證意見進行了有力的答辯;在法庭辯論環節,控辯雙方針對犯罪事實及罪名充分發表了意見,辯論激烈、精彩,檢察官論理充分,語言流利,觀點清晰,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包頭市市檢察院、青山區檢察院、司法局等40餘人旁聽了庭審。

被告人白某某作為一名公安幹警,本應嚴於律己,廉潔奉公,但白某某在權力中迷失自己,漠視黨紀國法,在利益的驅使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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