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集體土地的10個必要程序,缺少一個都屬違法

法律 農村 農民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2019-07-04

第一、擬徵地公告

由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範圍內發佈《擬徵地公告》,如果是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應在鄉、鎮,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土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徵地範圍、位置、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

第二、徵地調查結果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委託相應資質的勘測單位,對擬徵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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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徵地聽證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第四、“一書四方案”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前述程序,按照《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辦法》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包括建設用地說明、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將此方案向有批准權的機關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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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徵地公告

徵收土地的市、縣人民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省級行政機關或國務院徵地批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徵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進行徵收土地公告。

第六、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行政機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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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補償安置方案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第八、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應當主動聽取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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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其他補償

市、縣國土資源局按規定在擬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徵地補償、安置以及社保費等各項費用。

第十、企業騰退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律師提示您:

如果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麼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徵收人被徵收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制拆除,要在知道強制拆除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如果您沒有與該行政機關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諮詢徵地徵收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行政機關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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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在明律師”曾參與立法、擔任過法律課堂講師、在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行為法學會客座教授、遵循“只為被拆遷人維權”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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